孩子的「第一桶金」都是從零用錢開始的
時下20至30歲,每月入不敷出、月光一族、甚至負債累累年輕人,
有高達70%的比例是小時後父母沒有給過零用錢的。
但也有高達90%負債累累年輕人,卻也是小時後父母給了太多零用錢所造成的。
時下20至30歲,每月入不敷出、月光一族、甚至負債累累年輕人,
有高達70%的比例是小時後父母沒有給過零用錢的。
但也有高達90%負債累累年輕人,卻也是小時後父母給了太多零用錢所造成的。
過年的時候,孩子們最高興的事情之一就是收到許多壓歲錢。口袋裏裝著各式各樣的紅包,心裏想必都開心極了。
小玉也是這樣的。今年小玉的壓歲錢也是「大豐收」,她笑得合不攏嘴。往年的壓歲錢都是全部「上交」給媽媽,現在自己已經是國中生了,是不是應該自己保管並支配自己的壓歲錢了呢?小玉決定和媽媽好好「協商」這件事。
小玉問媽媽:「我現在已經十四歲了,我可以自己保管壓歲錢嗎?」
媽媽笑道:「當然不可以。爸媽讓你生活不愁吃、不愁住,小孩子還拿這麼多錢幹什麼?只會胡亂揮霍,弄不好還會搞丟了,況且這些錢還要拿來繳學費,不也是花在你身上嗎?」
有些父母擔心,給小孩零用錢會養成他們浪費的習慣,或拿去做不正當的活動,不但影響功課,而且會使孩子走入歧途,造成一生的遺憾。因此,對給零用錢一事應十分慎重。你是否也是如此,並不會給孩子多餘的零用錢呢?
事實上,在孩子的成長過程中,金錢的運用是一項很重要的社會學習,它深深影響孩子一生的人際關係與人格、心理的發展,無論採取過度限制還是過度放任的做法,都不太妥當。給孩子零用錢,並非只是為了滿足他們的需要,而是能夠教會孩子具有經濟頭腦,也能夠訓練孩子養成良好的理財習慣,而且這類教育宜早不宜遲。受到良好金錢觀教育的孩子長大成人後才能對金錢抱有正常的心態,才能處理好人與金錢的關係。
有關調查發現:時下二十至三十歲,每月入不敷出、月光一族、甚至負債累累年輕人,有高達百分之七十的比例是小時後父母沒有給過零用錢的。有高達百分之九十負債累累年輕人,卻也是小時後父母給了太多零用錢所造成的。所以,給孩子零用錢對家長來說,並不只要給,還要引導孩子合理使用零用錢。
在猶太家庭,通常從八歲開始,孩子們每週就能從家長那裏得到零用錢了,但金額不多,只有幾枚硬幣。孩子們要想買到自己喜歡的東西,必須一點一點地慢慢積攢。當然,如果孩子賺的錢還不夠,而他又確實想儘快買到自己想要的東西時,可以先向家長借,然後再用以後的零用錢慢慢償還。
這樣,孩子們在買東西前就會再三權衡自己最需要什麼,由此學會選擇並意識到自己不可能擁有所有喜歡的東西。正是因為有了家長和學校的雙重教育,猶太家庭的大部分孩子從小就養成了節儉的好習慣。
在法國,理財教育鼓勵孩子合理花錢。法國孩子的「家庭理財課程」其實早在孩子三歲到四歲,即剛剛有「數」的概念、剛剛認識不同金額的錢幣,明白金錢與購買之間的「有機關係」時就開始了。在過耶誕節或生日時,孩子們第一次從大人那兒得到的零用錢可能僅為一到五歐元。法國父母們認為,讓孩子早早擁有屬於自己的「私房錢」有利於培養孩子經濟上一定的獨立性。對於這筆不起眼的「小錢」,大多父母們並不主張孩子把它儲蓄起來,而是鼓勵他們合理地消費掉。消費之後,可跟孩子交流一下感受,如是否合算、滿意,然後再幫他們分析一下這次消費是否合理、必要,並從中可以獲取什麼經驗、汲取什麼教訓等。
還有專家建議,大約從五、六歲開始就可以給孩子發零用錢,但不要作為獎懲的手段;孩子長大一些時,就可以讓他共同承擔家庭的財務目標,瞭解家裏為什麼存錢,怎樣把錢賺多,又怎樣合理地花錢。從心理學的角度說,要培養孩子的理財興趣,關鍵在給予孩子「正強化」,即讓孩子通過理財嘗到甜頭。孩子通過理財獲得的收益,家長可以讓孩子自由支配,讓其購買自己需要的物品,這樣孩子對於理財也就會有更大的興趣。
從小就有意識地培養孩子的理財能力,指導孩子熟悉地掌握基本的金融知識與工具,從短期效果看可以幫助養成孩子不亂花錢的習慣,從長遠來看,將有利於孩子及早形成獨立的生活能力,使其在當代這個高度發達、快速發展的時代中,具有可靠的立身之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