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王子:毛哥力的叢林故事集

森林王子:毛哥力的叢林故事集
定價:320
NT $ 180 ~ 288
 

內容簡介

諾貝爾文學獎得主吉卜林傳世百年經典名作
尼爾・蓋曼《墓園裡的男孩》創作靈感泉源
全球最膾炙人口的叢林故事
2016迪士尼全新擬真技術動畫電影《與森林共舞》經典原著小說

 

  「你屬於叢林,卻也不屬於叢林。」——黑豹巴希拉
  在印度出生的英國文學家吉卜林,
  熱愛印度的一切卻不得不回到英國;
  他寫下心裡那個富幻想的小男孩毛哥力,
  穿梭樹林間誤闖寶藏、帶著動物拯救叢林、擊退人類的輝煌事跡;
  也道出少年對自己我歸屬的困惑與惆悵。

  當代故事鬼才尼爾・蓋曼專文導讀
  全新譯本  還原大師獨特的巂永、機敏筆力
  獻給心底還藏著一個狼孩子的大人

  全書輔以知名插畫家方采頤(Via Fang)精采生動的插畫,更增添閱讀想像,跟著作者一起進入叢林世界。

  毛哥力還是個嬰孩的時候,被老虎謝利汗當作大餐叼到叢林中,陰錯陽差被黑豹用一頭公牛的代價買下,然後由狼夫婦撫養,開始了與叢林共存的日子。總是昏昏欲睡的棕熊巴魯教授他森林中的各種法則與密語,學會跟森林中的各個族群交流;敏捷武勇的黑豹巴希拉跟著他上竄下跳,是他最忠誠的朋友;狼爸爸與狼媽媽對他付出無私的愛,對待他與其他孩子都一視同仁。

  自由自在長大的毛哥力,叢林生活總是多彩多姿。他曾經被猴族擄走,幸虧老鷹報信,加上美麗大蟒卡雅相助,才突破猴圍;也曾經找到被遺忘的寶藏,差點死在守護者白眼鏡蛇毒牙下,更親眼見證人類為寶藏互相殘殺;更因為死敵老虎謝利汗,一度被趕出叢林回到人類居地,最後帶著一群公牛智取謝利汗。毛哥力在叢林中被叫做人的孩子,在人類居地卻也被視為有巫術的怪物,他的親生父母也因為財富被人覬覦,差點喪命。充滿憤恨的毛哥力即使到這個地步也沒有血洗村莊,而是決定讓村落化為叢林的一部分⋯⋯

  吉卜林身為最年輕的的諾貝爾文學獎得主(42歲),在29歲的時候先後創作了《叢林之書》與《叢林之書二》,包含十五篇叢林中的故事。吉卜林以擬人化的方式寫作,描繪出一個個印度叢林中的動物面貌,活靈活現並且引人入勝。當中有八篇是以與叢林共生的人類毛哥力為主角,在他獨特的視角下,帶讀者看見叢林中不只是殺戮與強者為王,動物間的溫暖真誠、互助、珍惜都是值得我們反思之處。
 

作者介紹

作者簡介

魯德亞德・吉卜林 Rudyard Kipling


  生於印度孟買。六歲時雙親帶他前往英國。在成年時期,他曾居住於印度、英國、南非及美國。吉卜林在短篇小說及兒童書的創作上極富盛名。在1907年獲得諾貝爾文學奬的殊榮。他於1936年辭世後,安葬於倫敦西敏寺的詩人角落。

譯者簡介

鄭碧如


  曾服務於組織擔任人資及訓練相關工作,現為自由工作者。喜愛引導訓練及翻譯工作.在譯書的過程中受叢林生猛的活力撼動。
 

目錄

前言  尼爾・蓋曼

一、毛哥力的兄弟們
二、卡雅行獵記
三、恐懼如何到來
四、老虎,老虎
五、讓叢林進來
六、國王的馴象刺棒
七、紅狗
八、春日的奔跑

叢林外的故事
里奇—第奇—塔維
 

導讀

  有許多事以終爲始,雖然帶種前後倒置的吊詭, 卻也仍把真實呈現。譬如謀殺疑案,通常起始於謀殺事件的發現,然後逐步在回溯源起的過程中,明白了誰幹了什麼及原由。作家們在創作時也常採用以終為始的手法,創作一則故事來揭露更早他們寫過的故事。

  叢林之書正是以終為始,由魯德亞德・吉卜林先寫了則故事叫「住在洛克」(In the Rukh)。故事講一位英國人遇見一位叫毛哥力的森林巡狩員,具有幾近超自然的耐力,能與狼交談。英國人發現他之所以如此是由於從小在叢林裡被狼群帶大。故事說到這裡就結束了。但我能想像毛哥力的故事在吉卜林的腦海裡揮之不去,並且他不斷地好奇著小男孩怎樣生長在叢林,又是怎樣被狼群帶大,他思索著故事是怎麼開始的⋯⋯

  於是他寫出下一則毛哥力的故事,語氣不同於上一個,這故事有它自己的語調,叫「毛哥力的兄弟們」。我不禁猜想關於幼年毛哥力的故事,吉卜林原本只打算寫這麼一則。故事一開始就描寫毛哥力「意思是小青蛙」——這說法讓人佩服的是有些剛出生的嬰孩長得還真像小青娃——初到叢林,最終面對了他的敵人,並且離開叢林回歸人類世界做為結尾。故事裡引入了黑豹巴希拉,他是被人類豢養大的,他和毛哥力一樣是跨足兩個世界的物種。棕熊巴魯,是孩子的老師,教授叢林法則和行事作為。跛腳虎謝利汗,打破叢林規範,獵殺人類幼子,一開始就為他自己最終結局埋下一連串的禍因。

  既然寫了這則故事,吉卜林就必須有其它故事裡把毛哥力也寫在裡面,有些故事在第一則故事尚未結束時前發生(這下你明白我的意思了)然而有些故事又開始在這之後。像是在「卡雅行獵記」我們認識到猴群——班達羅格,而在「老虎—老虎!」裡,謝利汗的故事至此畫下句點。「順道一提,這些叢林動物的名字,都源於印度語——像是班達羅格,意指『猴族』,謝代表『老虎』,而汗代表『國王』」。這些故事都收錄於叢林故事第一部,裡面還有關於海豹、大象及有袋動物的故事。而你手上的這本的故事有一則故事是關於兩條眼鏡蛇對上英勇的貓鼬名叫里奇—第奇—塔維。

  之後,吉卜林又寫了叢林故事續集,裡頭描述毛哥力學習身而為人的一切以及規劃他的人生。這段故事是做為叢林故事第一部的補充,發生的時間穿插在首部故事裡不同的時間點。我個人的最愛是「國王的馴象刺棒」——刺棒是一種勾子(goad),馴象人拿來指揮大象用,故事中的毛哥力不明白人類為何要為漂亮的石頭自相殘殺。我當初在創作《墓園裡的男孩》(The Graveyard Book)的靈感發想就是來自於叢林故事,我就是以這篇故事為開端。

  稍後,吉卜林將年輕的毛哥力故事集結成書,便成為現在這本叢林故事。

  我認為試圖在作品裡找尋作者的身影是常會導致誤解,但是至今我對叢林故事仍難忍好奇。吉卜林如同他書裡的毛哥力和巴希拉一樣,都生長於異族裡。他生於印度孟買,父母親是英國人。他以印度語思考甚至做夢。他熱愛印度,但在六歲時,被送回英國,一個不熟悉但卻是他的身屬之地。他受到一對原本應該照護他的夫婦嚴厲地對待,之後他進了德文郡的一所寄宿學校。當他十六歲時再度回到印度時,感覺像回到了家。他把在印度的所見所聞,及親身經歷化為寫作的靈感,而其中的一道素材就是關於那些被叢林的狼群帶大的狼小孩的傳說及報告。

  毛哥力在叢林裡被動物們帶大,這些動物的智慧和教化勝過與他己身同出愚鈍又迷信的人類,雖然最終他得回歸這樣的族群。他知道自己既不屬於叢林族群,在人類的村子裡也找不到歸屬感,然而最終還是得離開叢林,擁抱自己人性的一面,一如巴希拉離開牢籠回歸叢林。然而毛哥力即便遠離叢林,卻未能感受的真正的快樂,而當他身處叢林時也未能真正變成叢林的一份子。

  我猜想吉卜林有沒有注意到他寫這故事的時候其實說得正是他自己,抑或,在作品完成才恍然大悟。

尼爾 蓋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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