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本書的概念,是二○○五年五月,在我開始經營部落格之後不久,來到我身上的。我發現經營部落格,迷人又令人振奮。將自己的想法表達給廣大觀眾的那種興奮,讓我著迷,同時也強烈感受到在網際網路上傳播的八卦和謠言所可能會對人造成的傷害。
在一本較早期的書《數位人:在資訊時代的科技與隱私》中,我探討了商業機構和政府如何透過蒐集大量與人們有關的資訊的數位檔案,而對人們的隱私產生威脅。在那本書中,雖然選擇立場是很容易的,但我主張,資訊的蒐集和使用威脅著人們的自由與安樂,因此,更多的隱私保護是有必要的。當談到網際網路上的八卦和謠言時,事實上肇事者便是我們自己。我們侵入彼此的隱私,我們甚至藉著暴露出我們日後將會感到後悔的資訊,而侵入我們自己的隱私。個人權力涉及平等的雙方。保護隱私可以和維護言論自由形成緊張關係,但我珍惜兩者的價值。而正是這個衝突,賦予了本書生命。
雖然我提出我自己的立場,但我的目標並非把它們做為最終的解決方案。本書的目在於,想深入探討一套極有吸引力而且非常困難的問題,同時在介於隱私與言論自由的矛盾中,提出某些適度的妥協。儘管並沒有簡單的答案,但是這些問題是重要的,同時我也相信,努力解決它們,是至關重要的。
許多人透過對話和對草稿上有用的意見,幫助我形成了本書的一些概念:danah boyd, Bruce Boyden, Deven Desai, Tom Dienes, Howard Erichson, Henry Farrell, Bill Frucht, Eric Goldman, Marcia Hofmann, Chris Hoofnagle, Orin Kerr, Ray
Ku, David Lat, Jennie Meade, Frank Pasquale, Neil Richards, Paul Schwartz, Michael Sullivan, Bob Tuttle, Christopher Wolf, David Wolitz。我的研究助理 James Murphy 與 Erica Ruddy
提供了有用的研究與校對工作。本書中有少許短文摘自我的論文 “The Virtues of Knowing Less: Justifying Privacy Protections Against Disclosure,” 53 Duke Law Journal 967 (2003)。我的經紀人Susan
Schulman從一開始便對這本書深具信心,而且做了極大的貢獻使得本書得以付梓。我也要感謝耶魯大學出版社的Michael O’Malley,他對此一出書計畫也很有信心,同時給我機會實現,以及對於稿件周到的編輯Dan Heaton。
當引用部落格貼文的時候,我偶爾會改正打字錯誤與拼字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