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序
書名的玄機
為小說起名真是煞費苦心、絞盡腦汁、精深微妙。但書名真的這麼重要嗎?
對作者而言當然很重要。跟鍵盤纏鬥了好幾年,苦心經營十萬字,最後必須將這一切濃縮成短短一句,放在書背上。總要能點出全書旨趣吧?或許還要能朗朗上口。而且必須意味深遠、實話實說、莊嚴慎重、饒富興味、還要……
創作最新作品《你在我心中的崛起與衰落》(The Rise and Fall of Great
Powers)期間(稍後會解釋這書名的由來),我在便條本裡寫滿鋪陳故事的筆記。包括人物背景、時間軸、劇情線――此外還留了一頁發想書名。這頁在起草時是完全空白。到第一次改稿時,我寫了十來個。第二次改稿時,書名開始打架。不但每一行都是書名,有些還踡在邊邊角角。這些書名你推我擠,從紙上跳出來戳我的胸骨。有幾個還可以――但總是不太對。有幾個很完美――但不適合本書。而不堪用的還是佔了大多數。
接著,我靈機一動。有了。
我把靈感寫下來,在兩邊掛上書名號,彷彿想讓它胖一點,方便我細察。我前一本著作《我們不完美》的書名跟這本效果相仿,一來和內容互相呼應,二來突出原先輕描淡寫的細部。這兩個書名成為我後來改稿的依據:有哪些暗伏的細節值得多加琢磨,又有哪些細節活該遭到刪除。
有些書是從書名開始發展的,但我猜這種例子並不多。這種做法的風險是寫不出小說,反而是在起草概念。所以最好還是先讓文思泉湧,然後再拾掇、梳理、馴服。冠上書名的時機,我認為是在故事了然於胸之後。
不過,書名的選擇也跟當下的風潮有關。瞥一眼十九世紀的經典,便知當時偏好以主角為名,例如《包法利夫人》(Madame Bovary)、《孤雛淚》(Oliver Twist)、《安娜卡列尼娜》(Anna Karenina)。二十世紀的作家則好用詩句,例如史坦貝克的《人鼠之間》(Of Mice and Men)典出蘇格蘭詩人彭斯(Robbie Burns),伊夫林沃的《一抔土》(A
Handful of Dust)出自美國詩人艾略特(T. S. Eliot),海明威的《戰地鐘聲》(For Whom the Bell Tolls)引用英國詩人鄧約翰(John Donne)。如今流行的則是稀奇古怪兼詩情畫意,例如(我自己造的)《畢林索歌謠集的奇異溫柔》。這些破書名矯揉造作,又言不及義,頂多只能引人好奇。
回到拙作。這本書是小書店老闆杜麗・哲培博的故事。她在威爾斯鄉間經營一家滿是灰塵的書店,坐擁上百萬頁的書,顧客卻寥寥可數。她的身世離奇,在世界各地度過童年,被三個大人從一個國家帶到另一個國家,這三個大人湊在一起也很不尋常。他們養育她、教導她――然後人間蒸發。從此之後,杜麗對自己的來歷感到迷惑。有一天,某個舊識丟來訊息,促使愛好故事的杜麗拼湊出屬於自己的人生故事。
好了,來談書名吧。
《你在我心中的崛起與衰落》(The Rise and Fall of Great Powers)有三層意涵。一是人生的興衰際遇:在孩提時累積權力,成年後把玩權力,年老後權力衰退――這三階段,本書幾位主角各自都經歷過。意義二,是世事的興盛衰微:本來你覺得不起眼的親戚,後來卻對他刮目相看,原本著迷的思想,後來卻覺得荒謬可笑。最後,所謂「Great
Powers」還帶有傳統意義――也就是影響世局的帝國或政權,書中角色目睹了強權的興亡,思索自己在時代洪流中扮演的角色。
在《我們不完美》裡,我以數位時代和印刷時代的衝突為背景,細膩刻畫十一位角色的故事。在《你在我心中的崛起與衰落》中,我將工筆描繪的故事搬到世界邊緣,以過去四分之一個世紀為背景:從冷戰結束的一九八○年代開始,直到美國國力鼎盛的千禧年之交,再到科技和社會劇變的今日。劇情在這三段時空來回跳躍,將昔日的我們和今日的我們並置對比。
我的編輯非常謹慎地問我:這麼非小說的書名會不會有混淆讀者之虞?而且(編輯指出)還跟一九八七年保羅•甘迺迪的暢銷歷史書同名!那本討論世界政局的著作出版都要二十七年了,網路搜尋量會不會蓋過我的小說?這書名(不論跟我多有共鳴)真的值得冒這個險嗎?
就連受人敬重的喬治歐威爾都將《歐洲的最後一個人》改為《一九八四》,以迎合編輯的喜好。《大亨小傳》(The Great Gatsby)差一點就要叫《西卵的特里馬爾喬》。《第二十二條軍規》(Catch-22)原名《第十一條軍規》,為了銷售考量才將書名乘以二。
「名字又有什麼要緊?」莎士比亞在《羅密歐與茱麗葉》裡如是問。「玫瑰不叫玫瑰,依然芳香如故。」
《梅岡城故事》(To Kill a Mockingbird)就算叫做《亞惕》(哈波李考慮過要用這個書名),不還是一樣精彩?人和物給兜上了名字,大家就以為理所當然該這麼叫,就好比母親的名字雖然看似代表母親,但就算換了個名字(譬如希妲、艾波、梅麗),母親還是母親。
不是這樣的吧!你媽永遠不會叫希妲、艾波、梅麗――你媽的名字就是你媽的名字!書名也不能說換就換。
然而,聽完編輯的擔憂,我還是回頭把便條本裡的書名逐一考慮一遍,甚至把其他書名放上封面,看看效果如何。
但感覺都不對。我希望大家讀這本小說時,能有人思索一下書名,或許跟朋友討論一下,從中讀出另一層意涵——因為這本書叫《你在我心中的崛起與衰落》,而不是其他。
因此,我堅持己見。這本書似乎就該叫這個名字——如今就呈在你眼前。
作者/湯姆•瑞奇曼
推薦序
人生的時時刻刻
《你在我心中的崛起與衰落》,這麼硬的書,完了我怎麼可能看得下去。
湯姆‧瑞克曼說取這個書名有三個原因,其中一個是――節奏感!瀏覽十九世紀的經典書名《包法利夫人》、《安娜卡列妮娜》,(好萊塢電影也常常這麼做,比方說Leon),二十世紀演變至《人鼠之間》、《戰地鐘聲》,二十一世紀則像奇妙的詩句,瑞克曼瞎掰個例子,我想大概是《他其實沒那麼喜歡你》、《享受吧!一個人的旅行》、《我的妹妹哪有這麼可愛》的意思。想想我的品味……莫非還停留在十九世紀?(逃)
小說一開場沒多久,引述洛克語錄:
在我看來,書籍簡直像瘟疫靠這行吃飯的都要害病……害之以殘暴乖戾,舉凡印刷工、裝訂工、書商等只要跟書扯上關係並從中牟利的,大多性情古怪、思想腐敗,只曉得貪圖私利,不知替社會造福,破壞團結眾人的公平正義。
沒錯,我深以為然。世界要和平,社會要安定,焚書坑儒就對了啦。那種覺得自己是為了有趣而生的傢伙,工作好好的卻跑去寫書賣書,絕對是拉低全民GDP的兇手沒錯。
故事一開始在威爾斯鄉間書店,時間是公元二○一一年,顧客當然很少,少到老闆杜麗和店員可以聊天。不過杜麗以前的日子不是這樣,她的童年被流浪漢和妓女帶大,跟最像是她父親的男人旅行到曼谷。少女時期在紐約流浪,以「布魯克林分離主義共和國」為中心,徒步到附近區域,走進別人家說「我小時候住這裡有好多回憶可以看一眼嗎」,其實她只是想看看別人的生活,誰規定人一定要站在門外?沒人會懷疑一個年輕女孩,至少單純的大學生不會,於是這個身分不明的詐欺犯住進人家的出租公寓。杜麗三十歲出頭,那個《微物之神》所言「不老,也不年輕,一個可以活著,也可以死去」的年紀,聽了俄國老書癡杭弗瑞的話,完成他所希望的「妳一定要搭火車到有趣的地方看一看,去做妳一直想做的事」。結果,她選擇在威爾斯一間破產的書店落腳。
小時候杜麗在流浪的路上遇到杭弗瑞,一老一小成了忘年之交,對話都脫不了書,萊布尼茲、休謨似乎隨時都在他們身邊。這些罪惡淵藪的書。從二十世紀苟延殘喘到二十一世紀的不合時宜者。杭弗瑞說:「我喜歡的人都在書上。」「我不是真的活著,我已經跟我的朋友一起作古了。留在二十世紀。」
但也許問題不在世紀之交,而是過去與現在的縫隙。瑞克曼剪碎了這個故事的時間軸,重新檢索過去的記憶,杜麗的經歷成了錯落的片段,三段時空以高難度的方式編織(是寫作技巧,閱讀倒是很流暢),平行世界光是有兩個就讓人頭大,但瑞克曼像糖果屋的哥哥撒下麵包屑,讓後來的讀者保持興趣,整體結構又不顯得呆。答案其實一開始就出現了,只是以為那是個疑問。所有問題兜攏之後,便能清楚看見瑞克曼的主題──杜麗擁有的不只是這個小說版本的人生,同樣的記憶與經驗,必須知道的資訊、必須拖延的疑問,經過不同的編織方式可能成為另外一本書。瑞克曼擅長描繪蕭條時代人類的各種變奏,第一本小說談報社,第二本是書籍出版,而這些如作者自言只是一種背景,他念茲在茲的是各種心靈。然而能解放這些心靈、撫平傷痕的永遠不是時間,不僅是時間,而是某種機關,一種運轉系統,重新檢索人生的時時刻刻,最接近這種狀態的,或許就是小說。
人們保留書不是為了再讀一遍,而是因為書中保留了過去……人也許被幽禁在自己的頭腦裡,整個人生都在想辦法從那上鎖的房間逃離。
在《你在我心中的崛起與衰落》這本書,含金量高的句子到處都是,讓人會心一笑的段落也不在少數,讀著讀著,我們或許也能拾起自己部分的人生。
小說家/陳又津
推薦序
旅行者的風險
最近我有幾個喜歡旅行,足跡踏遍世界的朋友,不約而同在他們的臉書上分享了這段網路上出處不明的勵志小語:
試著跟你不同年齡層的人成為朋友。跟與你說的母語不同語言的人廝混。去認識一些跟你的社經地位背景不同的人。這就是你認識世界的祕訣。這就是讓你成長的方法。
("Become friends with people who aren’t your age. Hang out with people whose first language isn’t the same as yours. Get to know someone who doesn’t come from your social class. This is how
you see the world. This is how you grow.")
作為一個旅行者,我實在太同意這段話裡的每一個字了。
比如說,你曾經試著將成熟的酪梨切開,突發奇想像奶油一樣抹在剛烤出來的熱吐司上嗎?如果沒有的話,有沒有想過,為什麼這樣的想法從來沒有出現過在腦海中?
日本的美食評論家來栖桂,到台灣後想到可以用在地的兩種簡單食材,製作了一款讓人驚豔的綠豆與台灣產茉莉花茶的果醬,從小到大生長在台灣的人,幾乎沒有人沒吃過綠豆湯,每個人也都喝過茉莉花茶,但卻從來沒有想過綠豆用糖熬煮後,以茶葉中單寧的苦味調和,可以成為一種全新的抹醬。
把幾種稀鬆平常的東西,放在一起以後變成一種不可思議的新東西,這樣的能力不是只有廚師有,也不是只表現在食物上,而是每一個有經驗的旅行者都會具備的能力,表現在生活各個細節中。
旅行的人,跟不旅行的人,逐漸地變成了地球村完全不同的兩種部落。兩個喜歡旅行的人,一個來自馬達加斯加,另一個來自台灣的花蓮,在葉門的旅途中遇到,兩人說完全不同的語言,但是他們一定會很快發現彼此之間的共通點,可能比起他們自己家鄉那些同文同種,卻從來沒有出過國門的人,更像同一族人。
湯姆•瑞奇曼在《你在我心中的崛起與衰落》這本小說中,主角杜麗就是這樣,年紀輕輕跟隨著父親從澳洲到曼谷,最好的朋友是與父親同輩的莎拉,以及說起英語像母語的俄國人杭弗瑞,後來到威爾斯和英國的邊界頂下了一間二手書店,這些在不喜歡旅行、安土重遷的人眼中看起來,像是漂泊的不幸人生片段,卻是每一個喜歡旅行的人心目中的美好生命縮影。
書中的各種角色,輕鬆地切換在紐約,里斯本,巴賽隆納,雅加達、阿姆斯特丹、馬爾他、賽普勒斯、雅典、伊斯坦堡、米蘭、布達佩斯、布拉格、漢堡、馬賽,職業也隨著環境改變,從建築工人、超市肉販到酒吧經理,當鋪老闆的司機、老學究的知心、獨立的承包商、甚至有羅馬尼亞非法移民專門製造掛伊比利火腿用的鉤子。書中用「綁架」,隱喻在不旅行的人心目當中,各種旅行者所會面對的風險,代表各種最糟的狀況,但是書中的女主角杜麗,卻用極其輕鬆的方式描述綁架這件事:
「我綁架你沒關係嗎?」她問麥可。
「沒關係。」
「我們可以到處玩,去看五花八門的新奇事物。既不用上鋼琴課,也不用吃思樂康。」
他低下頭,對吃藥一事感到羞愧。 「我喜歡上鋼琴課。」
「這樣的話,我們只好找個鋼琴老師一起綁架。」
因為,旅行者對於生命的風險,有著另一種完全不同的看法。
對於旅行者來說,不斷的移動本身並不算旅行,但永遠不停止「玩」的生命本身,當然就是一場旅行。無論遭遇到什麼別人眼中的好事、壞事,都沒有關係。
旅行者不是沒有危機意識的傻子,而是旅行者對於生命的風險這件事,看得比不旅行的人清楚。
旅行者的風險,無非就是把綠豆跟茉莉花茶一起煮成果醬的驚世駭俗,還有把酪梨抹在烤吐司上的離經叛道。
國際NGO工作者/褚士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