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序
大陸在經歷幾十年的民法典起草波折和準備後,在二○○二年十二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草案)提交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審議,這是大陸在四九年後第四次的民法起草,而且是累積一九七九年改革開放後許多民事單行法的施行經驗、法院的判決、學者的論述的見解而作成。民商法作為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法制建設的基礎,目前在大陸已成為一門顯學,每年出版的書籍和期刊論文實在難以完全統計,而論述的中心即在於民法典制定,因此,此次民法典起草,可以說是中國有史以來法律論辯最熱烈的議題。
最能代表大陸此次民法典起草的立法方向的草案有三,即官方草案、由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梁慧星領銜起草的草案和由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王利明領銜起草的草案,這三草案就成為本書各篇論文中評析比較的基礎。
本書以經濟分析為研究方法,分別從民法典體系、民法總則、人格權、物權、合同、侵權責任、和不動產物權變動公示方法七部份,探討民法立法中身份法以外的全部議題。書中的許多思維模式完全不同於台灣一般法學教科書,閱讀本書將使讀者進入一個全新的法學視野,雖不敢說是最好,但是絕對不落俗套,也是其他書籍所無法取代的。本書既研究大陸民法典立法,也評析台灣現行民法,對於台灣許多民法爭議問題的釐清、民法研究的深化,必然會有相當的貢獻。
本書的另外二位作者常鵬翱和吳春岐先生,是大陸的青年法學者,我是被他們的論著所吸引,因而結識他們,並有共同創作構想。從他們二人身上,我看到的不只是傑出的青年法學家,而是蒸蒸日上的中國民法學。本書為了早日問世,撰述不免有點倉促,見解因為新穎,不免有思慮不週之處,敬請法學者批評指正。
謝哲勝
二○○四年十一月於
台灣財產法暨經濟法研究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