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血色童話》是我最好的故事,但《靈異港灣》是我最好的著作。

-約翰.傑維德.倫德維斯特

  只要知道它的祕密,你就再也逃不掉了。

  將由托瑪斯.艾佛瑞德森改編成電影
  2011年國際IMPAC都柏林文學獎入圍作品

  「爹地,那是什麼?」瑪雅指向遠處某個地方。

  一個燦爛的冬日裡,放眼望去,視線所及的冰層都覆蓋著白雪,安德斯看不出女兒所指的方向有什麼不尋常之處。瑪雅跑出去看個仔細,五分鐘後,噩夢降臨。燈塔外只有一望無際的冰層,瑪雅根本不可能就這麼憑空消失,卻還是發生了。她到底看到什麼?

  兩年後,安德斯離了婚,成了酒鬼,回到了島上。然而,瀕臨絕望的他卻接收到一個訊息,使他重新燃起一線希望:瑪雅還在這個世界上,只是他卻無法接觸到她。不久,安德斯開始看到一些失蹤多年的島民,他們的樣子和當時一模一樣,完全沒有變老。是酒精的影響,還是他犯了失心瘋?原本十分美麗的童年玩伴,為何不斷的整型,破壞自己的外貌,將自己弄得又老又醜?不僅如此,他很快發現瑪雅的失蹤並非單一事件,島上的居民,包括他自己的祖母在內,都保守著隱匿不揚的祕密。安德斯越挖越深,一步步揭露了看似寧靜的小村莊裡黑暗而致命的內幕。

  約翰.傑維德.倫德維斯特在《靈異港灣》結合人性弱點與自然力量兩種元素,創造出亦真亦幻的氛圍,並以優雅流暢、平實清新的文字,描繪出生動的景物與深層的複雜情緒,建構出一個既詭譎又美麗、既迷人又悲傷的故事。現在與過去交錯的敘事方式,提供豐富的背景與情緒的流動,娓娓道來的是從絕望的失落到失而復得的希望之間一段漫長的旅程,時而感動人心,時而毛骨悚然的細節鋪陳,令人著迷。

作者簡介

約翰.傑維德.倫德維斯特 John Ajvide Lindqvist

  瑞典人,生於一九六八年,成長於斯德哥爾摩郊區小鎮布雷奇堡(Blackeberg),從小夢想能闖出一番名堂。他曾是魔術師,還在北歐魔術牌技比賽中贏得第二名。之後成為喜劇脫口秀表演者長達十二年。後來轉戰進入劇作圈,寫出了膾炙人口的電視劇本《Reuter & Skoog》,並擁有多部舞台劇作。《血色童話》是他第一部小說,在瑞典造成轟動,二○○五年獲選為挪威的最佳小說獎,並入選為瑞典電台文學獎。並於二○○八年榮獲「拉格洛夫文學獎」殊榮(Selma Lagerlof Prize for Literature),改編成電影《血色入侵》的劇本也由他親自撰寫。電影上映後,立刻引起國際間多方迴響,橫掃各大影展獎項,如二○○八年紐約翠貝卡影展最佳影片及最佳攝影、第四十一屆Sitges影展最佳歐洲奇幻電影、富川國際奇幻影展最佳導演、觀眾票選最佳影片、評審團大獎等四十多項大獎。好萊塢電影版《噬血童話》則由麥特.李維斯(Matt Reeves)執導,克蘿伊.莫蕾茲(Chloe Moretz)主演。

  約翰.傑維德.倫德維斯特之後的作品皆獲得好評,被翻譯成多國語言。第二本長篇小說《斯德哥爾摩復活人》的改編電影預計2013年在瑞典上映,由瑞典知名記錄片導演Kristian Petri執導。繼《血色童話》後,倫德維斯特也將與托瑪斯.艾佛瑞德森再次攜手合作,將他的第三本長篇小說《靈異港灣》搬上大螢幕。倫德維斯特的第四本長篇小說《小星星》已於2013年小異出版。

譯者簡介

陳靜妍

  畢業於淡江大學英文系,現為專職譯者。

 

作者訪談

  《血色童話》寫的是吸血鬼的故事,你的第二本小說《斯德哥爾摩復活人》則以不同的方式描寫殭屍。你是刻意以這樣的方式重新塑造經典怪物嗎?

  並沒有。當我開始思考《血色童話》的故事時,我甚至不確定那個怪物會是個吸血鬼,只知道某個東西從另一個世界來到黑堡(倫德維斯特成長的斯德哥爾摩郊區)。當我意識到這一點,當我開始寫故事,當主角奧斯卡和這個怪物交起朋友,甚至陷入愛河時,我才意識到他不能是狼人或來自外太空的怪物--吸血鬼是最好的選擇!因此我開始努力思考該如何描繪這個吸血鬼,故事要怎麼寫,因為我對吸血鬼並不是很瞭解!

  所以你並不是永遠穿著一身黑?

  並沒有!其實我常穿夏威夷衫。我並沒有特別的迷吸血鬼這類的電影或小說,所以我從很基本的前提出發:有一個孩子活了很久,受到一種疾病的侵襲,迫使這個小孩得殺人、喝其他人的血才能生存。這樣的小孩過的是什麼樣的生活?就這樣。對我而言,《斯德哥爾摩復活人》一開始就是以一個很簡單的前提出發,我想寫一個與眾不同的殭屍故事,故事裡的殭屍沒有攻擊性。沒有攻擊性的殭屍故事該怎麼發展?我還考慮到在某些殭屍電影裡,那些殭屍很少是某人的叔叔、兄弟或父親。有些人在親人死去時會說:「請讓他回到我身邊。」如果讓這些人的願望成真,他們會有什麼反應?所以這本書的基本前提是:不具攻擊性的殭屍,我再從這個前提發展故事情節。

  你和導演托瑪斯.艾佛瑞德森在瑞典版《血色童話》電影(中文片名為:《血色入侵》)拍攝過程中密切合作。你在這個合作過程中如何決定素材的取捨?

  比如哈肯的第二段人生(在小說裡,伊萊的「監護人」是個戀童癖,被火紋身但沒有死)……我們很早就發現這一點做不到,所以我們只好捨棄他變成殭屍的這部分,我也可以接受。我們在很早期就決定要專注在奧斯卡和伊萊之間的關係上,和這個故事沒有直接相關的部分都得捨棄--比如湯米和那些少年偷竊的情節。我們也不希望電影裡出現警察,所以專注在奧斯卡和伊萊身上,其他部分都必須縮減。不過我們原本打算拍成上下兩集,所以我原先寫的劇本有兩百五十頁,當時故事情節就已經過大幅刪減。結果當然不可能拍成兩部電影;從兩百五十頁縮成一百一十頁不會很難,從一百一十頁縮成九十頁時,我得刪掉一些細節,難度就比較高了。我在幾星期後重讀九十頁的劇本時,覺得這個故事基本上和兩百四十頁的那個版本沒什麼差別,重要的故事情節都還在。

  你沒有參與美國版的《血色童話》電影(中文片名:《噬血童話》)拍攝過程,我猜當你的作品被翻譯成他國語言時,你在某種層面上已經習慣讓別人接手你的作品?

  是的,沒錯。我不是那種人……我沒有讀過翻譯本。我讀過大約十頁的英譯本,覺得還不錯,還可以,便接受了。到了某一個點你就必須放棄控制一切,而我很早就這麼做了,因為我沒有時間鑽研已經發生的事,只能合掌希望最好的情況發生。

  你寫的是吸血鬼和殭屍的小說,它們無可避免的會被放在書店的恐怖小說區,你認為自己是個恐怖小說作家嗎?

  是的,毫無疑問。這是我喜愛的類型,未來我想寫的小說也都屬於這個類型。所以當我被視為一個真正的作家,特別是在瑞典,而且還得到文學獎時,我真的很驚訝。我很高興得獎,不過我主要還是個恐怖小說作家,是的,我是個恐怖小說作家!

  在你的成長過程中,就恐怖小說部分,你受到什麼樣的啟發,或是什麼東西引發你的想像力?有什麼特別的因素讓你覺得:「這就是我想做的」?

  我經歷了很長一段時間才開始寫恐怖小說。我從十三、四歲到二十歲左右都很迷恐怖類型,可是從來沒有想過要自己嘗試。我幫電視寫過很多東西,也寫劇作,我開始寫小說後又經過很多、很多年才嘗試寫恐怖小說,我動手寫《血色童話》時大約三十二歲。不過在恐怖類型裡,對我最具啟發與影響的是克萊夫.巴克(註:英國恐怖小說作家及導演),他總是站在怪物的那一邊。就像《養鬼吃人》裡的修道士,他們不只是怪物,也是必須做出選擇的人。我覺得他的很多故事都解釋人如何變成怪物,怪物為何也有人性的一面。他故事裡的這一點很吸引我,也讓我覺得非常、非常害怕。我覺得他是最能夠讓我害怕的作家,而且是在最深刻的層面。

  我們知道你開始創作小說前曾擔任魔術師及喜劇演員。魔術師是全職工作嗎?

  不是,那只是兼差性質,不過夏季時我的工作量很大,我做的是街頭魔術表演。喜劇是一種抒發管道,因為表演魔術時我得一面表演一面說一些好笑的話,所以當我作喜劇表演時就覺得,「好了,不用變魔術,光講話就可以了!」我大約有十二年的時間擔任全職的專業喜劇演員,不過我擔任脫口秀表演的問題在於我很沒有耐性,總是得寫新的題材,那是因為我寫的內容不好笑時,我會全部捨棄,而不是加以改善。所以,最後那幾年我賺錢的方式大都是靠幫比我有名的人寫東西。很像班.艾爾頓(註:英國喜劇演員、作家、劇作家、演員兼導演),他也幫其他喜劇演員寫過很多東西對不對?

  你的脫口秀表演都寫些什麼?

  剛開始的那幾年,我刻意不寫和性有關的笑話,因為那些都是老梗。我的表演內容大都和黑堡有關,把黑堡描繪成很詭異的地方,發生詭異的事,介紹那裡的居民。所以我開始寫第一本小說時也維持這個脈絡。

  說到黑堡,你的小說地域性很強。對你而言這一點很重要嗎?

  是的,很重要。我盡量不寫不熟悉的地方,只寫很熟悉的地方。雖然這麼說,度瑪雷(《靈異港灣》的故事背景)綜合了我住的地方和那附近的島嶼,它是許多島嶼的綜合,所以雖然度瑪雷並不存在,但我真的覺得對它很熟悉!對,我的地域感很強,這也是問題,因為我並沒有住過很多地方,每次有新的角色出現時,我就得開始想:「好,他住在哪裡?嗯,黑堡……不行,不能再用黑堡了!」然後我得用只去過幾次的郊區!

  顯然莫里西對你也有很大的影響--《血色童話》的原名就來自莫里西的歌曲「Let The Right One In」,《靈異港灣》裡幾個鬼魅般的角色也常常引述史密斯合唱團的歌詞。

  你認得出那些歌詞嗎?我們很擔心著作權的問題。在瑞典版的原文小說裡,他們的對白幾乎都是引述歌詞,只是這些歌詞都已經翻成瑞典文了。可是我們不能在英譯本裡使用這些歌詞,否則就得完整引述。在瑞典文的版本裡,他們的對話幾乎全都來自史密斯的歌詞,可是很不幸的,在英文版裡不能這麼做,所以我得重新寫過所有的對白。

  《靈異港灣》這個故事的結構也很有意思,很多回憶、故事、回溯。這是你特別想用的手法嗎?

  一開始我就決定要寫一本較具史詩規模的小說,這個地方和過去的歷史影響著現在,從幾百年前的一個約定開始……所以,對,我跳回過去解釋現在發生的事,我就是想要用這個結構,那是刻意的。

  你覺得自己身為作家是否在發展、改變?你覺得自己是否受到不同類型的故事,不同的影像所吸引?

  是的,我已朝不同的方向發展。我想不論好壞,一般而言我會以史詩的規模思考。我的下一本書叫X,就是寶藏圖上的標記X,如果出版社同意的話。這本書的結構很龐大,寫的是我們在地球的經歷。裡面會有怪物--對,血腥,還有我在十三、十四、十五歲讀膩了經典後開始讀廉價恐怖故事時的感覺。我努力保留那種庸俗的感覺,但結構是史詩式的。我認為《血色童話》是我最好的故事,但《靈異港灣》是我最好的著作,所以我會朝《靈異港灣》的方向發展。

 

內容連載

「真是不可思議的天氣,太不可思議了。」

希西莉雅和安德斯站在起居室的窗前眺望著港灣,無瑕的白雪覆蓋在海面的冰層上;在晴空萬里的陽光普照下,港口、碼頭和海岸線的輪廓彷彿曝光過度的照片般,成了白花花的一片。

「讓我看,讓我看!」

瑪雅從廚房裡衝進來,安德斯才剛開口警告她第一百次,她腳上的厚襪子就在擦亮的木質地板打滑,一屁股跌在他的腳下。

他本能地彎腰安撫她,但瑪雅立刻側身扭動身體退回一公尺,眼眶冒出淚水,大叫著,「笨笨笨笨東西!」她脫掉襪子往牆上丟,接著起身跑回廚房。

安德斯和希西莉雅對望一眼嘆著氣,聽到瑪雅在廚房翻抽屜的聲音。

這次倒楣的又是誰?

希西莉雅眨眨眼接下任務,準備在瑪雅把抽屜裡的東西全翻倒在地或打破什麼東西之前出手干預。她走進廚房,安德斯轉身面向窗外燦爛的景色。

「瑪雅!不要!等等!」

瑪雅拿著一把剪刀從廚房裡跑出來,希西莉雅緊跟在後。他們倆都還沒能阻止她,瑪雅就已經抓住一只襪子開始亂剪。

安德斯抓住瑪雅的雙臂讓她放下剪刀,瑪雅憤怒到全身不斷顫抖,一面對著襪子亂踢,「我討厭你,你這笨東西!」

安德斯抱住她,雙手緊緊箍住她飛舞的手臂,「瑪雅,這樣沒有用,襪子不會懂的。」

他臂彎裡的瑪雅如一團顫抖的包袱,「我討厭它們!」

「我知道,可是那不表示妳就得……」

「我要把它們剪斷然後燒掉!」

「鎮靜一點,小朋友,鎮定一點。」

安德斯雙手緊緊抱著瑪雅坐在沙發上,希西莉雅坐在他身邊,他們輕聲細語地撫摸她的頭髮和她唯一願意穿的藍色絲絨運動服。幾分鐘後,她不再顫抖了,心跳減緩,在安德斯的臂彎裡放鬆下來。他說,「妳願意的話可以穿上鞋子。」

「我要光著腳丫。」

「不行,地板太冷了。」

「光腳。」

希西莉雅聳聳肩。瑪雅很少覺得冷,除非有人教她添衣服,否則就算在接近零度的氣溫下,她還是只穿一件T桖在戶外跑來跑去。瑪雅每天晚上頂多睡八小時,卻鮮少生病或覺得疲倦。

希西莉雅雙手握住瑪雅的雙腳對著吹氣,「嗯,妳得穿上襪子,我們要出門了。」

坐在安德斯膝頭上的瑪雅挺直身體,「去哪裡?」

希西莉雅指著窗外東北方。

「去固瓦岩上的燈塔。」

瑪雅彎身向前,瞇起雙眼面對陽光。在前方兩公里處,老舊的石造燈塔只是海天交界處一個模糊的縫隙。他們一直在等今天這種好天氣,才能踏上這段談論了一整個冬天的旅程。

瑪雅的肩膀下垂,「我們整段路都要用走的嗎?」

「我們覺得也許可以滑雪,」安德斯話都還沒說完,瑪雅就已經跳下他的膝頭衝進走廊裡。兩個星期前過六歲生日時,瑪雅收到生平第一雙滑雪板,她天賦異稟,第二次練習時就已經滑得很好。兩分鐘後,她穿著滑雪衣、戴著帽子和手套回來了。

「那我們快走吧!」

安德斯和希西莉雅不理會瑪雅的抗議,打點著要在燈塔享用的野餐:咖啡、巧克力和三明治,然後才帶著滑雪裝備走下坡到港邊。陽光令人眼花撩亂,已經好幾天沒有起風,枝頭上還覆蓋著剛下的雪。四周的一片雪白令人炫目,無法想像哪個地方可能有一絲的溫暖和綠意。從外太空往下看的話,地球一定像顆圓滾滾的雪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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