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得見與看不見的:人人都該知道的經濟真相

看得見與看不見的:人人都該知道的經濟真相
定價:250
NT $ 159 ~ 315
 

內容簡介

  最辛辣、最諷刺的經濟寓言
  小心!當政府的手伸進我們的口袋……

  政府是什麼?自由是什麼?人們如何才能有更好的生活?
  這本150年前的經典寓言,將告訴我們:為什麼政府常犯錯、以及如何控制它。

  本書的作者弗雷德里克.巴斯夏(Frederic Bastiat, 1801-1850)是法國的經濟學家、政治家。

  經濟學大師熊彼得(Joseph Schumpeter)曾稱讚他是「有史以來最出色的經濟新聞記者」。

  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海耶克(F.A. Hayek)稱他是政治經濟評論的天才,他說:「正如〈看得見與看不見的〉這篇文章的標題,從來沒有人用這麼簡單的一句話,就清楚地揭示理性經濟政策的核心困難和,我更願意說是,經濟自由的確切論述。」

  在〈看得見與看不見的〉(That Which Is Seen and That Which Is Not Seen)這篇經典文章中,巴斯夏以一個小孩打破了玻璃窗為例,說明一個行為或政策,即使在當下有可以看見的結果(通常是某種利益),也可能有看不見的後果(通常是某種傷害)。然而,每當政府要推行新政策,往往只看到「看得見的」部分,忽略了「看不見」的部分,而導致政策失敗、人民受害,造成種種不公平。以破窗戶的寓言為開端,文中談到的主題包括:課稅、政府補助(產業、藝文活動、教育)、公共建設及公務員、貿易保護主義、就業問題等等。

  這篇文章寫於1850年,也是巴斯夏過世前的幾個月,當時法國社會剛經歷了1848年革命,整個時代潮流是社會主義大行其道、貿易保護主義盛行、國家高層貪腐。他力排眾議,著書立說,宣揚經濟自由、私有財產權的理念,以及為何應該採取自由貿易,並節制政府的權力。在他辭世百年之後,聲譽竄起,知名經濟作家亨利.赫茲利特(Henry Hazlitt)的名作《一課經濟學》即是以〈看得見與看不見的〉為藍本而寫成。其中的破窗戶寓言,首次提出了「機會成本」的概念,雖然要到五十年後這個名詞才被確定下來。

  在另一篇名作〈論法律〉(The Law)當中,巴斯夏針對當時盛行的社會主義思想提出批判,說明政府施政不是萬靈丹,政府只應該擁有限定的功能,不能什麼都做;法律會被誤用,主要有兩個原因:不智的自私,和錯誤的博愛。本文同時探討人權、自由的真義。

  本書選錄巴斯夏兩篇最重要的文章〈看得見與看不見的〉與〈論法律〉,在當今台灣政府管制橫行、政策作為不彰的時刻,經濟政策應該怎麼做、政府到底該做什麼,本書都是最佳的借鏡。

作者簡介

弗雷德里克.巴斯夏 Frederic Bastiat

  (1801-1850)是法國的經濟學家、政治家與作家,古典自由派經濟學的代表人物。

  他的思想源頭是賽伊(Jean-Baptist Say)、亞當.斯密(Adam Smith)、孔德(Charles Comte)等人的政治經濟學著作。他從1840年開始,在法國鼓吹自由貿易運動,著書立說,參與創立《自由貿易》(Le Libre Echange)週報,並針對社會的重要議題發表了大量文章與演說。他絕大多數的著作於1848年革命前後完成--當時的法國正急速走向社會主義、政府推出諸多管制政策、高層貪腐,他身為立法議會(Legislative Assembly)的議員,挺身而出為公民自由、私有財產制、自由貿易辯護。1849至1850年間,他與知名的無政府主義者普魯東(Pierre-Joseph Proudhon)曾經針對利息的正當性,展開一場激烈的論戰。

  巴斯夏在辭世百年之後,聲譽竄起,被視為自由經濟的偉大先驅者,影響了後代的海耶克(F.A. Hayek)、赫茲利特(Henry Hazlitt)、羅斯巴德(Murray N. Rothbard),以及許多經濟學家。他的重要著作有《政治經濟學選集》(Selected Essays on Political Economy),其中收錄了他最知名的文章〈看得見與看不見的〉、〈論法律〉;《經濟詭辯》(Economic Sophisms);《和諧經濟論》(Economic Harmonies)等等。

譯者簡介

黃煜文

  臺大歷史學碩士,專職譯者,近期譯作有《王者之聲》、《氣候變遷政治學》、《我們最幸福:北韓人民的真實生活》、《威徹爾先生的猜疑:羅德丘宅謀殺案》與《當世界又老又窮》。

 

目錄

推薦序 大債時代的一帖良藥--呼喊「自由」∕吳惠林
推薦序 自由、正義、財產、法律--為巴斯夏序∕黃春興
推薦序 戳破大政府的迷思∕Sean Woo
看得見與看不見的 That Which Is Seen and That Which Is Not Seen
1. 破窗戶
2. 軍隊復員
3. 稅收
4. 劇院與高雅藝術:政府該補助藝文活動嗎?
5. 公共建設
6. 中間商
7. 貿易限制
8. 機器
9. 借貸
10. 阿爾及利亞
11. 節儉與奢侈
12. 就業的權利與保證利潤的權利

論法律 The Law

 

推薦序

大債時代的一帖良藥──呼喊「自由」

  一段不短的時間以來,幾個疑問一直在腦海中盤旋:

  現代社會是進步還是退步?
  短期重要還是長期重要?
  直接效果重要還是間接效果重要?
  政府真是「必要之惡」嗎?
  法律是保護個人還是戕害個人的工具?
  當代經濟學是否已失去其本質?

  雖然我早有定見,也看到相對少的名家有精彩的看法,但直到看了這本小書,才有更踏實的、堅定的信念,也才有非常確定的答案,而且可以歸結為:現代政府的角色扮演錯誤、政府政策嚴重失誤,所以「現代社會持續向下沉淪」,當然是「退步了!」

  向下沉淪的現代社會

  當今人類飽受天災人禍之苦,自20世紀30年代以來,就籠罩在金融風暴、經濟蕭條、「大債危機」、「債留子孫」的陰霾中,到2012年甚至「毀滅」都不再是危言聳聽。這些風暴和淒涼現象的形成並非一朝一夕,但可總括一句:受到凱因斯主義和社會主義的荼毒。凱因斯主義以「政府創造有效需求」,社會主義以「政府維護公平正義」的大纛,讓政府名正言順、堂而皇之以各種管制政策(美其名為公共政策,現今以印鈔救市大行其道)和重分配政策(社會福利是代表),利用「法律」強行大力干預戕害「個人自由」和產權,雖然「自由化」、「去管制」曾造成風潮,但都曇花一現,無疾而終,就因為凱因斯主義和社會主義的「觀念」太迷人,威力太強大。由於人類的短視近利,讓政府不斷坐大,即便知道其為惡之大,也以「必要之惡」這個矛盾詞語為藉口來維繫之。除非將此兩種理論徹底破除,否則人類將陷於水深火熱萬劫不復之境,這本小書可以扮演破迷之鑰和利器。

  本書由兩篇文章集合而成,都在1850年寫成的,作者是法國人巴斯夏(Frederic Bastiat),1801年出生,1850年去世,可說英年早逝。他是經濟學家、政治家,也是立法議會的議員,由理論和實際經驗體認到政府管制和法律「合法掠奪」的可怕,乃挺身而出,為公民自由、私產、自由貿易辯護,這兩篇在他死前不久寫成的文章,最具代表性。對照一百六十年後的今天,不但不過時,反而更適用,書中所談的現象及觀念現今不但都存在,甚至變本加厲。俗話說:「不聽老人言,吃虧在眼前。」將這位作古一百六十年的哲人之言再現人間,是瀕臨衰亡的人類之一大福音。

  一本破迷的寶書

  本書第一篇〈看得見與看不見的〉,以十二個實例來說明政府管制政策的效果,人們往往只強調和看重「看得見」的部分,「看不見」的部分被忽視或根本不知道。其實,這只是當前流行且幾乎人人琅琅上口的「機會成本」概念,也是「第二輪效果」、「間接效果」、「長期效果」等等概念,儘管近年高聲疾呼重視這種看不見的效果者大有人在,奈何仍成耳邊風,政府當局更是聽而不聞。近期的台灣最顯著的例子有兩個,一是行政院長再強調的「凱因斯節儉的矛盾」,明明是「今朝有酒今朝醉,只活在當下」,根本是「沒有明天」的理論,還被最高決策者念茲在茲,本書第11個例子「節約與奢侈」就直搗盲點,曾說「人人都省錢,經濟就完了」的馬總統和陳院長有必要細看。另一個例子是「基本工資調整」,乍看之下向上提升基本工資水準會讓低工資者受惠,殊不知嚴格執行之後,會讓這些人失去工作,這是本篇第12個例子「就業的權利與獲利的權利」的相似情況。而第1個例子「破窗戶」則是泛例。

  可怕的「合法掠奪」

  本書第二篇〈論法律〉讓人怵目驚心,所說的也正是台灣當前正上演的「法律是工具」戲碼,明顯「保護有錢、特權」,而欺負、掠奪「窮人、弱勢者」,一般人普遍有著「閉門家中坐,禍從天上來」的疑慮,而禍之來乃法律惠賜也。這種「合法掠奪」比起「法外掠奪」更可怕,也就是民間傳言的「白道比黑道更可怕」之寫照。巴斯夏告訴我們:「法律有時會與掠奪者站在一起,甚至會親自進行掠奪,好讓受惠者免於羞恥、危險與良心不安。法律有時會動用法院、警察、治安人員與監獄體系為掠奪者服務,當被掠奪者起而為自己辯護時,反而成了階下囚。簡單地說,這就是所謂的『合法掠奪』。」他舉出1850年代所進行的合法掠奪的組織掠奪計畫,如:關稅、保護、分紅、補貼、誘因、累進稅、義務教育、就業權、獲利權、薪資權、救濟權、生產工具權、無息貸款等等不一而足。這些計畫的共通點在於它們都是合法掠奪,而且這些計畫全都是「社會主義」主張的措施。這些一百六十年前的事情,不也是今天的事務嗎?現代社會當然是退步,而且是愈來愈沉淪!

  唐太宗「以史為鏡」終究無法廣被人間,而「歷史的教訓就是從未由歷史得到教訓」,原因安在?正確的觀念無法浸淫灌輸是主因,而正確觀念難以說清,難以正確言傳又是根本原因。這本言簡意賅,以實例解說的小書,實在是最佳觸媒,愈多人看就愈能讓人類轉向正路,能不讓它廣傳嗎?

吳惠林
(本文作者為中華經濟研究院研究員)

推薦序

自由、正義、財產、法律──為巴斯夏序

  1.

  在思想界眼中,法國擁有一批能呼風喚雨的左派學者,是街頭示威與罷工的革命聖地。但台北東區逛街的女士則有不同的看法,她們心中的法國是個遍地香水與化妝品和街頭盡是時尚仕女的自由國度。這種認識上的落差,也同樣顯現在個人身上。從小,我們就讀過太多不滿資本主義的學者所編寫的教科書,叫得出伏爾泰、盧梭、聖西門、沙特、哈伯瑪斯等偏愛社會主義者的大名,卻想不起來任何一位捍衛自由主義的法國學者。或許還有托克維爾的模糊影子,但是巴斯夏(Claude Frederic Bastiat, 1801-1850)呢?

  巴斯夏和托克維爾生在同個時代,那時,人類開始探索現代民主。百年前,孫中山為了鼓吹民主,就是以「四萬萬個皇帝」去描繪民主之後的中國和人民的權利。四萬萬個皇帝是可怕的,不只潛藏著無休止的戰爭,更在於每個皇帝都是想落實「計畫天下、干預個人」的專制。西方學者的發現是,民主的根源落在強調自由的個人主義上,但同時,失去規則的民主運作也會剝奪個人的自由。

  巴斯夏的論述是以經濟邏輯為依據,發現各種以社會福利為目標的干預政策都必然失敗。由於認識到社會主義在邏輯上的不可行,他堅決地捍衛個人主義,鼓吹經濟自由。在當時,馬克思稱他是「庸俗經濟學辯護論最淺薄也最成功的代表」。

  然而,巴斯夏還是抵擋不住十九世紀的社會主義浪潮,遭到長期的冷落。直到近幾年,南歐國家(其實也包括法國)因長期追求福利政策「看得見」的利益,故意漠視「看不見的」巨大代價,接二連三地爆發主權債務危機。洶湧的歐債危機撲來,人們才想起這位自由主義大師和他的名言:「看得見與看不見的」。其實,在2007年的次貸危機,當美國政府以巨資為大財團紓困時,揭竿而起的茶黨就喊出巴斯夏在〈論法律〉的名句:「我們這個時代盛行著一種幻覺,以為透過彼此犧牲一些利益可以造福所有的階級——以法律為幌子,實際上進行的卻是全面性的掠奪。」(第130頁)。

  2.

  〈看得見與看不見的〉是巴斯夏在《政治經濟學選集》的首篇。海耶克在該書英文版的〈序言〉並稱讚他是一位天才,因為「從來沒有人能用這麼簡單的一句話,就清楚地揭示理性經濟政策的核心困難和,我更願意說是,經濟自由的確切論述。」 海耶克「更願意說」的是,經濟自由並不是一項信念或信仰,而是對經濟政策的看得見效應與看不見效應的理性理解。個人不會去採用看得見損失的(經濟)政策,卻很容易被看得見利益的政策所吸引。巴斯夏說,任何的政策(或行動與法律)都會引發一連串的效應,立即的效應看得見,但一段時間之後的效應就看不見。這些效應可能是利益,也可能是損失。如果看不見的損失超過看得見的利益,政策就必須拋棄。因此,完整的政策效應必須總計這些「看得見與看不見」的利益與損失。

  巴斯夏更深入看這問題。他繼續把問題分成兩個層次。第一個層次是如何預估那些看不見的效應?經驗是較草率的估算手段。相對地,經濟學分析(那時稱政治經濟學)提供一套可推演的因果邏輯去預示可能的效應。評價一項政策,必須經過徹底而完整的經濟分析。巴斯夏討論了不同政策的看得見之利益與看不見之損失,質疑道:我們為何只看到立即的利益就貿然採用?為什麼不好好評估政策的完整效應?為什麼那麼短視?難道這是人的本性?他說,這些政策的推出「不單純只是順著自己的本性,也是經過深思熟慮後做的決定。」(第31頁)既然經過深思熟慮,就不是短視。短視不是人的本性,「私利的追求(才)是人類本性的主要動力」。那麼,在深思熟慮之後,政策的執行者在追求什麼樣的私利?

  「看不見的」不僅是指現在尚未發生的利益或損失,也同時指獲得利益或遭受損失的對象。巴斯夏稱該對象為「第三人」,而這「第三人」可以是利益團體(第一人)或政策制訂者(第二人),或是兩者之外的平凡百姓。在民主制度下,利益團體發起政策並推動立法。出於私利,他們會挑選如下的政策:讓平凡百姓看得到立即的利益,卻看不見未來的效應。當然,平凡百姓必須是立即的獲益者,這一點利益團體不必去爭。利益團體等待的是更大的未來利益,而這些未來利益是平凡百姓看不見的,自然也不會歸屬他們。相對地,平凡百姓將承擔他們看不見的未來損失。

  在「貿易限制」一節裡(第70-77頁),巴斯夏很詳細地描述利益團體(保護主義先生)如何以言論蠱惑立法者、如何誘使他們去說服平民百姓、如何通過表決的過程。他說:「保護主義先生只指出看得見的效果,卻對看不見的效果置之不理。明明畫裡有三個人,他卻只提到兩個人。因此,無論是有心還是無意,我們都應該將他忽略的部分補上。」(第73頁)

  當他說到「我們都應該將他忽略的部分補上」時,也同時指明經濟學家的社會責任,就是讓平民百姓「看得見」他們原先「看不見」的效應和其效應的分配。平民百姓一旦明白自己的分配額,「知道看不見的部分抵銷了看得見的部分,(就會發現)整個運作的過程是不公正的。」經濟自由的第一層問題是經濟邏輯,在清楚經濟邏輯之後,經濟自由的第二層問題自然就落在正義問題上。書中第二篇文章〈論法律〉就清楚指出,捍衛經濟自由,其目的是為了捍衛正義。遺憾地,直到今日,許多人還對經濟自由存在很深的誤解。

  利益團體利用平民百姓對經濟學知識的欠缺和他們擁有投票權的民主制度,讓他們在無知下支持裹著糖衣的法律。經由這些法律,利益團體掠奪了平民百姓的財產,巴斯夏稱此過程為「合法掠奪」,而已逝的經濟學家蔣碩傑稱之「五鬼搬運」。合法掠奪的方法多不勝數,與其相應的掠奪計畫也多如牛毛。在巴斯夏看來,貿易限制、關稅、累進稅、義務教育、就業權利、最低薪資、公共工程等都是合法掠奪。這些政策與法律看似有利於弱勢族群,但其實未必,因為看不見的損害常遭故意忽略。

  巴斯夏指出,利益團體發現利用法律可以更容易實現其企圖,並讓平民百姓去承受未來的損失。因此,捍衛正義,就必須讓法律有能力不讓合法掠奪出現,更不能讓法律成為合法掠奪的工具、不要讓它被誤用、不要讓它墮落。法律必須保障個人的生命、財產和自由,不能犯下掠奪個人生命、財產和自由的惡行。捍衛正義,就是捍衛個人的生命、財產和自由,就是捍衛法律。法律就是正義,法律就是正義,法律就是正義……。他重複了七遍以做為〈論法律〉的結論。

  3.

  巴斯夏從經濟邏輯切入,指出政府經濟事務的合法掠奪。因此,有人視他為反對凱因斯政策的先知,也有人說他是奧地利學派的武林前輩——他較海耶克早出生百年。海耶克在英文版〈序文〉裡,除了討論巴斯夏的論述外,也提到如何繼續發展他的思想。要將巴斯夏的思想帶入當代,首要的工作就是指出時代環境的差異,然後才能生根開花。

  海耶克簡單地陳述了百年來的環境變化。第一,在巴斯夏時代,廣大的百姓和政府官員對經濟學知識還很陌生,也就看不見政策的全面效應。於是,巴斯夏選擇對一般百姓和政府官員傳播的使命,提醒他們警戒利益團體對政策與法律的滲透。到了二十世紀,經濟學知識已普及,利益團體無法繼續蒙蔽一般百姓和政府官員,必須借用更艱深難懂的理論。因此,當代自由主義者的工作是,指出隱藏在計畫經濟或干預主義理論中的種種錯誤,和合法掠奪的可能發展。第二,在巴斯夏時代,政府預算以預算平衡為原則,任何的新支出計畫必須伴隨著新稅收計畫。即使人們看不見新增支出或稅收的後果,但對增加稅賦的心痛感覺卻是深刻的,而這心痛感覺能提高他們對政府的警覺。但在凱因斯政策盛行之後,政府從赤字財政理論獲取揮霍的合理性,又利用發行公債代替增稅以麻醉人民的心痛感覺。於是,政府債務愈累積愈大,合法掠奪也愈來愈嚴重。

  從海耶克的〈序言〉至今,又過了半世紀。在這本中文版的序言裡,我必須指出這半世紀以來的環境變化,以及當代自由主義者所應警覺的新環境。巴斯夏說,「法律被誤用,主要是受到兩項非常不同的因素影響:不智的自私與錯誤的博愛。」(第119頁)他又說,「我們反對的不是自發性的博愛,而是法律規定的博愛。」(第140頁)他的意思是,自由主義者不會反對博愛,反對的是法律規定的博愛,因為法律已遭誤用,因此,法律規定的博愛只是錯誤的博愛,不是真的博愛。在今日,碎細化的社會主義者正借「正義」之名批判自由經濟,同樣地,我必須說:自由主義者不會反對正義,反對的是法律規定的正義,因為法律已遭誤用,因此,法律規定的正義只是錯誤的正義,不是真的正義。

  錯誤的博愛與錯誤的正義,是指博愛與正義的內容遭到扭曲和誤導。在巴斯夏看來,扭曲和誤導的來源是,假借其博愛與正義之名的政策或法律只願說出看得見的利益,故意隱蔽了看不見的損害,尤其是當受害者是平民百姓時。在經濟學知識尚未成熟時代,巴斯夏對平民百姓和政府官員指出的看不見的損害,若以當代的經濟知識來說,大都是人類重新調整行為後的經濟後果,其中許多都可以經由經濟行為誘因的分析而預知其結果。

  經濟行為誘因本是人類的行為反應,當經濟學家深入研究並獲致一些成果後,逐漸地也將它視為類物理法則而開始想加以干預與控制。的確,已有經濟學家成功設計了能實現計畫者預設目標的一些誘因機制型的政策與法律,甚至還獲得經濟學界的最高桂冠。問題是,人類的行為反應是為了追求自己目標的實現,而不是去實現他人的計畫目標。個人就是目的,不需要他人幫其設定目的,更不是實現他人目標之工具。在這裡,做為第三人的平凡百姓是否真的看得見那些被隱藏在公告目標下的利益?是否看得見被隱藏的其他目標?是否看得見自己未來可能承擔的損失?更可悲地,在誘因機制與經濟設計裡,連做為第一人的設計者也都只能看得見他們計畫的目標能否實現,卻看不見人類行為遭到扭曲之後的反應和將導致的破壞。

  寫完這篇序言,我和女兒簡單地討論了本書的內容,也談到譯者。我們驚喜地發現本書譯者就是翻譯《我們最幸福》的黃煜文。由於譯文流暢,文字洗鍊,使原本即已誘人的情節更加生動。記得年初,我們輪流閱讀《我們最幸福》時,那被等待者催促的壓力只有早年在輪流閱讀武俠小說時方可比擬。

黃春興
(本文作者為國立清華大學經濟學系副教授)

推薦序

戳破大政府的迷思

  美國牛疑似含有過量瘦肉精,該怎麼辦?政府應該介入,建立檢驗機制!來自中國的廉價服飾品質不佳,該怎麼辦?政府應該介入,打擊劣質產品!青年買不起房子,該怎麼辦?政府應該介入、打房之餘再建設社會住宅!另外,小孩在電視上看到色情畫面、青少年越來越肥胖、教育品質低落、巷口麵包店要價過高、本土電視節目落後日韓、薪資多年沒調升、整體物價節節高漲,以上問題,該怎麼辦?政府應該介入,提供解決方案!

  以上單調的陳述,正是目前台灣主流的政治氣候,許多人雖不承認、骨子裡卻期待萬能的政府,對食、衣、住、行、育、樂等所有領域的困境提出解決方案,這樣的期待,可稱之為「大政府」(Big Government)思維,這種思維在包含歐、美、俄、日、韓、中的全球——無論當地居民承認與否——皆為主流,而撇開統獨爭議之外幾乎沒有明確施政原則差異的台灣,也不例外。

  大政府的對立面,是所謂的有限政府(Limited Government),推到極限則有自由意志主義(Libertarianism)、自由放任(Laissez-faire)或無政府主義(Anarchism),用大部分台灣人比較耳熟卻未必真正了解的用語來說,這是「自由市場」(Free Market)思維。

  自由市場的倡議者對政府的立場各異,著有《選擇的自由》(Free to Choose)的傅利曼(Milton Friedman)相信政府應提供國防、司法等服務並管理貨幣,是有限政府的代表,然而《你的錢,為什麼變薄了:通貨膨脹的真相》(What Has Government Done to Our Money)的作者羅斯巴德(Murray N. Rothbard)則聲稱政府與竊盜無異,根本不該存在,是無政府主義者的代表之一。

  而即使對政府的立場各異,自由市場的倡議者大體上同意——社會上絕大部分的活動可透過人與人之間的自由協商、談判與交易獲得圓滿的結果,不應由政府介入。

  以上說法看似理所當然,畢竟絕大部分人在生活中的大小事,本來就是透過自由協商、談判與交易來進行的,然而當碰到爭議的事件、特別是牽涉到政治時,大部分人都會把自由丟到旁邊,然後——要求政府介入。

  以前述的美國牛為例,當瘦肉精疑慮延燒之時,反對黨、消費者保護團體以至於當時的主流民意都要求政府介入,希望由政府阻擋美國牛進口,進而建立更嚴格的檢查機制,不少販賣美國牛的店家也受到波及,不得不將產品下架,然而反對黨、消費者團體與反對美國牛進口的大部分人似乎都忽略了某個顯而易見的事實——如果大多數人都對美國牛有疑慮,為何需要政府介入?

  當大多數人都對美國牛有疑慮的時候,販賣牛肉的店家若非改用其他產地的牛肉,就得證明自家賣的美國牛符合大多數人對安全的期望;任何店家若無法解決消費者的疑慮,其都得承受銷售量降低甚至倒店的風險;任何店家企圖使用未經檢驗的或品質低劣的牛肉,就得接受監督團體的質疑或來自媒體的攻擊;在此同時,如果有人不在乎食用美國牛的潛在風險——就像許多人不在乎吃鹽酥雞會得癌症的風險——由其自由選購美國牛,也沒有礙到別人,以上沒有任何一步需要政府介入,所有人都能藉著自由選擇而獲得所需。

  然而,以上合乎邏輯的思考,卻少見於台灣的主流民意,前面也說了,主流民意是傾向大政府思維的,這樣的思維反對自由市場、懼怕貪婪的商人、擔憂無知的消費者,所以要求政府介入替大家解決問題,卻忘記了一件事——政府的組成份子是人類,貪婪的商人或無知的消費者也是人類,同為人類,政府的道德與智能顯然不會超過貪婪的商人或無知的消費者。

  既然如此,政府憑甚麼制裁貪婪的商人、幫助無知的消費者?

  任何人發現了這個顯而易見、卻時常被忽略的事實後,將逐漸放棄期待政府、會對政府各個政策的道德性與效益提出質疑,最後往自由市場的邏輯靠攏,如同《一課經濟學》(Economics in One Lesson)的作者赫茲利特(Henry Hazlitt)所說的:「壞經濟學家只看到觸目所及的事情;好經濟學家卻看得更遠。壞經濟學家只觀察計畫中的行動產生的直接結果;好經濟學家還會著眼於更長遠的間接結果。」

  赫茲利特的《一課經濟學》是1946年出版的,而啟發他的,正是這本比他早了96年出版的《看得見與看不見的:人人都該知道的經濟真相》,作者巴斯夏(Frederic Bastiat)是19世紀的法國經濟學者,其以精妙的筆法闡述自由市場的真諦並戳破政府介入的謊言與迷思,在〈看得見與看不見的〉(That Which Is Seen and That Which Is Not Seen)裡,巴斯夏抨擊了當時聲勢浩大的政府介入主張,其以淺顯的例子與因果邏輯證明了政府無法靠擴充軍隊、補助文藝活動、擴大公共建設、限制貿易、進行就業或價格管制來讓全民獲得福祉,而早在19世紀就被證明為謬誤的政策,如今仍在台灣以及全球不斷被重複著。

  本書的另一部分〈論法律〉(The Law)則從更基本的層面切入,就法律出發討論政府應擔任的角色,巴斯夏說明了當政府的角色凌駕了保障財產與人身安全、期待更積極地促進福利時,掠奪與腐敗必然產生,集體與極權也會伴隨而來,這是非常純正的有限政府思想——或古典自由主義(Classical Liberal)思想——讀者可在本文中清楚地了解到擴權的政府有多麼危險與恐怖。

  這本19世紀的著作乍看之下有點年紀,然而其論證與邏輯可說歷久彌新,其指出的大政府謬誤在逾百年的今日仍然切中要領,值得台灣以及全球的讀者好好閱讀。

  而透過本書,以及其他自由市場的著作,我們期待人們親手戳破大政府的迷思。

Sean Woo
(本文作者目前任職於電信業,同時為「天空,約定的城邦」 woosean.pixnet.net/blog 部落客)

 

內容連載

看得見與看不見的
That Which Is Seen and That Which Is Not Seen

在經濟領域中,單一的行動、習慣、制度與法律,可能會產生不只一種效應,而是一連串的效應。在這些效應中,最早出現的效應是立即性的,幾乎在原因發生之後立刻就出現了,它是看得見的。其他的效應則要一段時間之後才會出現,它們往往看不見。如果我們能預見(foresee)這些看不見的效應,那麼我們是很幸運的。

壞的經濟學家與好的經濟學家只有一點不同:壞的經濟學家只注意看得見的效應;而好的經濟學家則會考慮看得見的效應,以及那些必須加以預見的效應。

雖然只有一點不同,但是差別可大了:因為我們幾乎總是看到,當立即出現的是人們樂見的結果時,日後出現的卻是一連串災難性的後果;反之亦然。因此,壞的經濟學家往往為了追求微小的近利,而忽略日後可能引發的巨大災難,反之,好的經濟學家為了追求日後的巨大利益,往往敢於承擔眼前可見的小小風險。

當然,健康和習慣也是如此。一開始越讓人覺得舒服愉快的習慣,日後越讓人感到痛苦不堪:例如縱情酒色、怠惰、浪費。當一個人受到看得見的效果所吸引,而還沒有學會辨識看不見的效果時,他會沉溺於可悲的習慣之中。他這麼做,不單純只是順著自己的本性,也是經過深思熟慮後做的決定。

這說明了人類必須經過痛苦的演化。當人類還在搖籃裏的時候,無知圍繞著他;他因此必須根據行為產生的第一個結果來調整自己的行為,對一個嬰兒來說,他所能看見的也只有眼前的結果。唯有經過一段時間之後,他才能學會考慮其他的結果。 在這個時候,會有兩名性格迥異的老師來教導他,它們是經驗(experience)與先見之明(foresight)。經驗的教導方式很有效,卻也很殘酷。經驗藉由實際感受的方式讓我們了解行為的後果,只要實際被火燒過,我們一定能了解被火燒是怎麼一回事。然而如果可以的話,我希望能換掉這名粗魯的老師,另外找一名溫和的老師——先見之明。基於這個理由,我要研究一下幾個經濟現象的結果,把看得見的結果與看不見的結果放在一起比較看看。

一、破窗戶

你是否看過平日看來穩重的詹姆斯 因為不聽管教的兒子意外打破了一片玻璃而發怒的樣子?如果你曾看過這幅景象,那麼你肯定也看到旁觀者(哪怕多達三十人)異口同聲地安慰倒楣的受害者:「舊的不去,新的不來。這個意外剛好讓修窗戶的人有事做。大家都得過日子。如果沒人打破窗戶,那玻璃師傅不就得喝西北風啦?」

這種安慰性質的應酬話,其實包含了一整套理論,我們正好可以利用這個非常簡單的例子來說明它。因為很不幸地,正是這套理論構成了我們絕大多數經濟制度的基礎。

假設修理窗戶需要六法郎。如果你認為這場意外是為玻璃師傅提供了價值六法郎的生意,那麼我同意。我不會爭論這點,你的推論是對的。玻璃師傅過來,做好他的工作,收下六法郎,心中暗自高興,同時也衷心感謝那名魯莽的孩子。這是看得見的部分。

但是,如果你的結論是——人們常常做出這樣的結論——認為打破窗戶是好事,不僅有助於貨幣流通,還可以促進整體產業的發展,那麼我不得不大聲說:絕非如此!你的理論只提到看得見的部分,卻沒有考慮看不見的部分。

沒有被看見的是,我們的民眾花了六法郎買了一樣東西,就不可能花同樣的六法郎去買別的東西。看不見的是如果屋主不需要換玻璃,他就可以拿這六法郎換掉(例如)磨損的舊鞋,或為自己的書房添購一本書。簡言之,他可以將這六法郎花費在某種用途上,或者是現在不需要但是未來可能需要的事物上。

接下來讓我們來看看整體的產業。窗戶被打破,玻璃產業獲得價值六法郎的生意,這是看得見的部分。

如果窗戶沒有被打破,那麼,製鞋產業(或是其他產業)將可能獲得價值六法郎的生意,這是看不見的部分。

如果我們同時考量「看不見的部分」(它是負面因素)與「看得見的部分」(它是正面因素),那麼我們應該了解,不論窗戶有沒有被打破,對於整體的產業或全國的就業,都沒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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