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目錄
序文
第一章 論風險社會與犯罪治理
壹、前言
貳、風險社會與犯罪風險
一、風險與風險社會之概念
二、不安全感下的道德恐慌
三、犯罪風險與事先預警
參、風險社會下之犯罪恐懼感
一、犯罪恐懼感與犯罪率變化的不對稱
二、犯罪恐懼感與犯罪態度之相互關聯
三、犯罪問題之政治化及民粹化
肆、犯罪與刑事政策研究領域之變遷
一、從古典到實證到批判到日常生活犯罪學派
二、從被害者保護黃金期到衰退期到復活期
三、從刑罰福利觀到應報觀到隔離觀
伍、風險社會下的犯罪治理
一、從犯罪者處遇到犯罪者風險管理
二、從公部門的犯罪壓制到公私協力的犯罪治理
陸、未來展望
第二章 理性選擇理論與犯罪治理
壹、前言
貳、理性選擇理論之基本意涵
參、理性選擇理論抬頭之背景
一、醫療模式之衰退
二、犯罪計量經濟學之出現
肆、理性選擇理論對犯罪治理之影響
一、提倡強硬的犯罪鎮壓模式
二、提倡環境設計的犯罪預防模式
伍、理性選擇理論對犯罪治理影響之評析
一、威嚇效果之評析
二、隔離政策之評析
三、提高逮捕率之評析
四、強迫量刑之評析
五、環境犯罪學之評析
陸、未來展望
第三章 潛在不安全感下之死刑存廢
壹、前言
貳、我國現行之死刑制度
一、我國死刑之規定
二、我國死刑之執行
參、死刑存廢之爭論
一、死刑存置論
二、死刑廢止論
肆、死刑在刑罰制度上之問題點
一、刑罰之概念
二、死刑與應報思想
三、死刑與威嚇效果
伍、對死刑存廢之評論
陸、未來展望
第四章 慢性習慣犯之治理
壹、前言
貳、犯罪學上慢性習慣犯之研究
一、渥夫幹等同生群研究
二、國外其他慢性習慣犯之研究
三、國內犯罪及偏差行為縱貫追蹤調查
四、關於慢性習慣犯之實例
參、慢性習慣犯研究對刑事政策之影響
一、強化監控慢性犯罪者
二、施以預防性拘禁
三、強化慢性犯罪者起訴計畫
四、長期隔離慢性習慣犯
五、引入中間性制裁措施
肆、政策上運用之問題
一、基礎之問題
二、預測之問題
三、觸犯多少犯罪之問題
四、犯罪生涯發展之問題-生命週期論與潛在特質論
五、犯罪之持續性與終止之問題
伍、英美兩國防制對策之借鏡
一、美國之借鏡
二、英國之借鏡
陸、未來展望
第五章 少年非行之治理
壹、前言
貳、少年非行之概念
一、少年非行之意義
二、少年非行之刑事政策考量
參、現行少年非行之特徵與課題
一、非行量少化
二、再犯化
三、犯罪暴力化、多樣化
四、在學化
五、妨害性自主犯罪增加化
六、少女犯仍維持一定比例化
七、年長少年犯增加化
八、偏差行為剽竊性化
肆、少年非行之處遇與評析
一、少年法院之處理
二、跨部會組織與方案之簡介
三、跨部會組織與方案之評析
伍、未來展望
一、推動投資青少年事務
二、推動總動員式參與法
三、推動深耕式預防法
四、建構完善的平台
第六章 性侵害犯罪與科技設備監控
壹、前言
貳、性侵害犯罪之基本概念
一、性侵害犯罪之定義
二、性侵害犯罪之特徵
三、性侵害犯罪之趨勢
參、性侵害犯之處遇
一、犯罪者處遇理念之變遷
二、性侵害犯處遇之必要性
三、治療與司法處遇之整合
肆、我國性侵害犯治療輔導及社區監控之規範
一、2005年修法前之規範
二、2005年修法後之規範
伍、科技設備監控之基本概念
一、意義
二、沿革
三、適用對象
四、監控型態
五、在刑事政策上之意義
六、在刑事政策上之功能與限制
陸、科技設備監控在性侵害犯之運用現況
一、法律依據
二、監控方式
三、監控體系
柒、現行運用問題之檢討與改進作為
一、相關法律爭議
二、再犯預防
三、科技設備監控本身運作
四、執法分工
捌、未來展望
第七章 監視錄影系統之法制規範
壹、前言
貳、監視錄影系統與憲法基本權關係
一、監視錄影系統與穩私權之侵害
二、監視錄影系統與行為自由之侵害
三、監視錄影系統之正當化規範
參、諸外國現行法制規範
一、英國現行法制規範
二、日本現行法制規範
三、美國現行法制規範
肆、我國現行法制規範與檢討
一、現行中央法制規範與檢討
二、現行地方法制規範與檢討
伍、我國法制規範之改進建議
一、法制規範之依據
二、具體規範之內容
三、「監視錄影系統設置管理指導方針」
陸、未來展望
一、明確制定監視錄影系統法制規範之依據
二、監視錄影系統功能越強規範密度便須更強
三、成立專責資料保護機構
四、研發適合國內之教育訓練事項準則及內容
五、應定期評估設置監視錄影系統的有效性
第八章 兩岸共同打擊有組織犯罪
壹、前言
貳、有組織犯罪的基本概念
一、有組織犯罪之定義
二、有組織犯罪之成因
參、台灣黑道發展演變與潛逃大陸發展
一、台灣黑道發展之演變
二、潛逃大陸之發展
肆、兩岸共同打擊有組織犯罪之策略
一、在社會對策面上-共同致力於縮小保護服務市場
二、在立法政策面上-參照「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
犯罪公約」相關概念
三、在司法政策面上-深化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與
司法互助協議
四、在實務執行面上-設立協調機構建構資訊交換及
人員交流與制度比較
伍、未來展望
第九章 反貪腐之刑事政策思考
壹、貪污之定義與成因
貳、我國反貪腐之作為及民眾滿意度
參、公務員之裁量權問題
肆、嚴格刑事政策規範的對象
伍、提高風險重於提高刑度
陸、貪污罪被告不說明財產來源罪之問題
柒、未來展望
第十章 賭博與除罪化
壹、前言
貳、除罪化之概念
一、除罪化之意義
二、除罪化之類型
三、無被害人犯罪之除罪化
參、賭博處罰之依據
一、破壞善良風俗
二、侵害社會安全
肆、賭博除罪化之刑事政策思考
一、就賭博罪保護的法益而言
二、就兩極化刑事政策而言
三、就賭博本質而言
伍、賭博除罪化之負面影響
一、對治安產生之影響
二、對社會問題之影響
三、對經濟層面之影響
陸、未來展望
第十一章 犯罪被害人保護政策
壹、前言
貳、犯罪被害人於刑事政策上地位之發展
一、第一期「被害人黃金時期」
二、第二期「被害人衰退期」
三、第三期「被害人復活期」
參、歐美日犯罪被害人保護政策之回顧
一、導入犯罪被害人補償制度
二、設立犯罪被害人之支援組織
三、保障犯罪被害人之刑事訴訟上權益
四、強調犯罪被害人損害回復之刑事司法改革
五、制定犯罪被害人等基本法
肆、我國發展之動向
一、啟蒙期-1980年之前
二、探索期-1981-1990年
三、發展期-1991-2000年
四、法制重整及創新方案期-2001年至今
伍、未來展望
一、制定「犯罪被害人等權益保障法」
二、強化犯罪被害之預防模式
第十二章 日本之社區治安
壹、前言
貳、幾個相關名詞之概念
一、社區治安
二、社區警政
三、地域警察
四、第三造警政
參、日本治安社區化之概況
一、日本安全神話的破滅
二、警察之治安社區化活動
三、社區組織化之犯罪預防活動
四、全國展開安全、安心造街計畫
五、推展藉由環境設計來預防犯罪
六、制定生活安全條例
肆、日本官民共同協力防治飆車族之實例
一、日本有關飆車族之現況
二、日本現行採取之具體對策
三、飆車防制之法制化
四、未來努力之處
伍、我國可借鏡之處
一、派出所融入社區警政理念轉型為生活安全中心
二、社區治安法制化、責任化
三、強化對社區居民自主性犯罪預防活動之支援
四、設置少年輔導中心
第十三章 日本警察微罪處分制度
壹、前言
貳、日本現行檢警工作分配模式
一、現行檢警關係
二、檢警有關微罪處分之依據
三、微罪特別處理在刑事政策上之意義
參、日本警察微罪處分之對象
一、「有關移送程序特例案件」之通報
二、某大都市地檢署檢察長之指示
肆、日本警察微罪處分之處理程序
一、警察機關微罪處分處理程序與要領
二、微罪處分程序書之記載事項
伍、日本警察微罪處分之實施概況
一、刑法犯微罪處分數
二、罪種別之微罪處分數
陸、日本警察微罪處分之批評
一、警察機關對於微罪認定標準不一
二、缺乏明確標準以判斷素行不良者
三、有礙於犯罪嫌疑犯接受法定程序的保障
四、忽略一般預防功能
五、擴大刑事司法網適用之問題
六、其他相關機關之配合程度
柒、日本警察微罪處分之啟示
一、屬於司法前處理的一種轉向處分
二、有明確的法律依據
三、法律性格類似起訴猶豫處分
四、考量適正偵查程序達到制衡效果
五、能大量處理輕微案件
六、符合復歸式正義
捌、我國可借鏡之處
一、調整檢警關係
二、賦予我國司法警察官微罪處理權限
三、健全我國警察微罪處理權限之配套措施
第十四章 證據排除法則與警察因應之道
壹、前言
貳、證據排除法則之概念
參、證據排除法則之理論依據
肆、證據排除法則之排除標準
伍、我國現行證據排除法則之規定
一、絕對排除規定
二、原則絕對排除例外可以允許
三、相對排除規定
陸、實務對警察取證瑕疵之見解與評析
一、錄音錄影之瑕疵
二、自白之瑕疵
三、搜索、扣押之瑕疵
四、監聽之瑕疵
五、陷害教唆
柒、證據排除法則對警察之影響與衝擊
捌、未來警察因應之道
一、改變以績效導向為辦案模式嚴守程序正義
二、認清強制處分權的界限強化蒐證程序
三、全程進行錄音以確保自白任意性
四、加強分析判決書以供編纂刑警辦案工作手冊參考
序
序
近日台灣社會最熱門的犯罪政策議題,非死刑的存廢莫屬了。2010年3月 9日前法務部長王清峰女士發表「理性與寬容-暫停執行死刑」乙文,明確表 示在任內不會執行死刑,如此作為,立即引起被害者家屬的不滿,最後也導 致王前部長因此事而下台。之後馬英九總統也針對此次死刑的爭議發表看法, 認為國內近五成受訪者不認為執行死刑可以嚇阻重大犯罪,但仍有七、八成民 意反對廢除死刑,馬總統認為這是一種潛在的不安全感。確實,與其說死刑具 有威嚇作用,不如說贊成死刑是反映民眾對治安不安的一種主觀心態,不安其 實是主觀的情感,沒有辦法用理性來推論,因為不安就是不安,誰也不希望成 為下一個受害者。
如同1986年德國社會學家貝克(U. Beck)發表了「風險社會-通往另一種 現代之路」,指出從車諾比核電廠外洩開始,高度先進工業國因科學技術的 發達導致生產力的激增,卻也帶來潛在未知危險的可能性,增加人民的不安全 感。因而在這種不確定性與日俱增的風險社會下,縱使許多人可認知此犯罪風 險的存在,但仍無法接受此結果的發生,為了因應民眾的犯罪恐懼感及保護被 害者,「刑罰的民粹主義」(penal populism)也就於焉形成了,導致現行刑 事政策朝向「管理」、「監控」、「隔離」的趨勢。此外由於受到新自由主義 的傾向(即尊重市場機制、減少政府介入、要求個人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以 及體認刑事司法體系對於犯罪控制的有限性,促使個人對於安全維護的責任逐 漸受到重視,漸將犯罪控制視為「超越國家之外」,而朝向犯罪治理(governance)方向,亦即政府設法與民間組織通力合作,建構社會治安網絡,以有效維護治安。
因此,在面臨此高度不確定性與不可預測性的風險社會中,其對犯罪與刑 事政策的影響為何?又如何有效的控制與治理犯罪?此為本書主要探討目的。 本此理念,本書收錄筆者近年來所發表的文章共十四篇,並加以適度修正整合。 分別為第一章論風險社會與犯罪治理。第二章理性選擇理論與犯罪治理。第三 章潛在不安全感下之死刑存廢。第四章慢性習慣犯之治理。第五章少年非行之 治理。第六章性侵害犯罪與科技設備監控。第七章監視錄影系統之法制規範。 第八章兩岸共同打擊有組織犯罪。第九章反貪腐之刑事政策思考。第十章賭博 與除罪化。第十一章犯罪被害人保護政策。第十二章日本之社區治安。第十三 章日本警察微罪處分制度。第十四章證據排除法則與警察因應之道。
本書的完成要感謝的人實在太多了,特別是警大的每一份子,若無他們的 教導與鼓勵,便無法完成本書。再者,要感謝警大警察政策所陳瑞南、鄭陽錫、 呂文廷等博士生的協助與指正,使本書的論點更趨完備。書中所述,或有不周, 或有謬誤,尚請各界先進及讀者不吝指正。最後,僅以本書獻給最摯愛的生活 伙伴邱美戀女士,因有她的鼓勵,本書才得以完成。
許福生 2010.08.01 于研究大樓44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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