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刑法在概念上,雖然是規範犯罪行為、併科以刑事制裁手段的法律規範全體,但從認定犯罪到具體形成刑罰的評價過程,仍舊存在著若干思維上質疑的模糊地帶,會讓有心想要學習刑法的人、或是想要一窺刑法整體結構全貌者,讀完刑法後,多少仍存在著體系上的疑慮。這些疑慮的源由,或許是因為刑法的法理,給人的印象太過深奧、或許是因為刑法的體系性詮釋,仍有不足,而致使人產生疑惑,即使把好幾本刑法著作詳讀完畢,仍舊難以建立一套刑法的完整體系。刑法好難!就成為學習法律共同的印象。事實上,理解刑法必須從其結構的體系入手,把邏輯關係按步就班地建立,對於刑法的全盤掌握,就不會再視之為畏途。因此,本書在形成的架構上,循著刑法評價形成的體系,依序而作,從評價客體的行為事實、到作為評價的規範內容,直到法律效果的刑罰如何形成,作一體系性的安排,在架構上,可以清楚看出刑法的體系性結構。也希望這樣的處理方式,能有助於對刑法的全盤性理解。
原本的構想,是希望寫一本簡顯明確的概要,但卻發現反璞歸真並不容易,越是簡單的越是難寫,或許刑法經過百年的學理發展,愈發徵結奧義,變得不太容易親近,也變得深奧難懂,概念的詮釋,也越發抽象與艱澀。確實,要將抽象難解的概念,用簡單淺顯的方式來說明,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至少我仍力有未逮。但總是努力把艱澀的概念,以及深奧的法理,以較為通俗的方式來說明,雖無法達到「信、雅、達」的境界,但以實例引導、並輔以圖示說明,在基本的理解上,或許會有些許的幫助。
書!寫的是作者的心境,明白的是作者的心思,過程會有心境的起伏,伏案搔首弄姿的苦思,寫出來的多少有些頓挫間斷;驀然領悟的暢心快意,寫出來的可能是行雲流水。順逆之間,都會忠實地反應在著作之中,這本書或許是困頓苦思者多,而順心流暢者寡,只是作者努力站在讀者的角度,來詮釋概念,這是這本書的心情寫照。
本書既是概論之作,自然將太過艱澀的學理,刻意加以避免,對於文獻的引用,也儘量以本國文獻為形成基礎。這是一本體系入門的著作,可以建構一個刑法理解的雛形,也可以對刑法體系的建立,提供些許的幫助。
這本著作得以問世,並非全是作者之能,寫作本來就是一件很快樂的事,但繁瑣者,則在於書中文字的校正與文中字句的辯證,這才是最辛勞的苦差事。感謝學棣鄭銘仁、陳俊偉、蕭龍吉、劉邦繡、方文宗、蕭立俊等人,對本書辛勞悉心初校;銘仁、俊偉、邦繡總校。並對於長期合作的元照出版公司,慨然允為出版,併此致謝。
刑法概論導讀
閱讀任何一本法律的書籍,首先要從整體性的架構形成關係,先予以理解,才能對於一個專業的法學領域,先有一個通盤性的整體性概念。待知悉所要研讀的著作架構之後,再進入細部的法理,悉心研讀,從宏觀而微觀、從整體而細部,如此才能把一個法學專業領域,妥善加以掌握,並建立一個具有體系的概念理解。
「刑法概論」一書在形成的過程,本就對於體系架構的關係,用心加以設計,本書的內容,共分文三編:第一編為導論部分,分為三章,介紹刑法的基礎概念、刑法的指導性原則,以及刑法的效力與適用關係,這是理解刑法的前提部分;第二編為犯罪行為論,這一編的主要論述範圍,是針對於行為可罰性的判斷關係,包括不法的判斷,以及罪責形成的判斷。這一編屬於刑法最核心的問題,也是一般對於刑法理解時,體系最為龐大的一部分,本編共分六章,從作為刑法判斷對象的行為認識入手(第一章),先談行為的形象,以及行為理論,在確認行為的概念之後,才進入刑法的評價範圍,先從刑法判斷的評價架構予以介紹,主要是以構成要件的評價關係作為基礎(第二章),第二章的構成要件論,所檢討的問題,乃是對於行為不法的判斷關係,從構成要件的概念整體的介紹,個別犯罪類型的具體內涵,也是以構成要件的認識為基礎,這一章也是本書中,內容最為龐大的一部分,包含對於犯罪類型的認識,以及個別構成要件內容的基礎介紹。然後是罪責形成的判斷(第三章)。基礎介紹完之後,乃進入屬於個別學理的部分,而有錯誤論、行為階段的既、未遂問題,乃至行為事實的參與關係,也就是探討正犯與共犯的問題;第三編則是屬於刑法對於犯罪行為事實反應的法律效果部分,在這一編中,包括刑罰(第一章),以及刑法競合論(第二章)二部分。在競合論中,所檢討的都是真實競合關係,對於屬於假性競合的法律競合問題,刻意不予論述,且對於法律修正後所刪除的部分,也予以迴避不談,主要所介紹者,都是現行法所存在的法律機制。
閱讀本書時,宜從架構編排的邏輯關係依序研讀,第一編是整體前提的介紹,而第二編是犯罪行為可罰性的檢視,第三編則是可罰行為的法律效果反應。當對於整體架構都能全盤掌握之後,再從個別細部的關係,深入辯證,反覆思考,要理解刑法,就不會是那麼困難的事。普願有心理解刑法者,都能事半功倍,能夠將刑法完全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