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奧斯汀的信
- 作者:珍.奧斯汀/著,羅伯特.威廉.查普曼/編
- 原文作者:Jane Austen
- 譯者:楊正和,盧普玲,王建文
- 出版社:書林出版有限公司
- 出版日期:2011-11-21
- 語言:繁體中文
- ISBN10:9574454304
- ISBN13:9789574454303
- 裝訂:平裝 / 220頁 / 32k / 13 x 19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在那個沒有部落格、臉書和噗浪,甚至連電話都沒有的時代,一個年輕女孩要如何維持她的人際關係和社交生活?
如果珍.奧斯汀有部落格或臉書的話,她會PO些什麼內容?
我該先告訴你所有重要小事中的哪一件呢?
對珍.奧斯汀那個年代的人來說,寫信扮演了臉書或部落格的角色,要向親朋好友述說近況,就必須靠信件。而寫信也成為一種享受、一種娛樂,更可能像迷臉書一樣,染上寫信癮。
本書收錄珍.奧斯汀約150封親筆信,在這些信中,奧斯汀展現了她細膩又犀利的觀察功力,即便只是紀錄日常生活中的小事,她仍會為其寫下心思獨具又幽默的註腳。如同我們在部落格或臉書上PO的內容,奧斯汀在信中寫的也常常是她的所見所聞、當下的感受,或是鄰里間的八卦。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片段讓雙方更了解彼此的心思,建立起更親密的關係。隨著珍.奧斯汀年紀漸長,就算單身,她的寫作事業也能做為部分經濟來源。比起年輕時期,她更能珍惜與欣賞週遭的一切,這時的信中也流露出一股沉穩與自信。
透過珍.奧斯汀之筆,這些信件讓人一窺這位女作家的生活軌跡,也描繪出兩百年前英國女性與士紳的生活樣貌,很容易就能想像奧斯汀作品中的場景。閱讀《珍.奧斯汀的信》不僅能和她的作品互為參照,更加體會當時的社會氛圍。
本書特色
《BJ單身日記》靈感來源-《傲慢與偏見》,以及《艾瑪》、《理性與感性》的作者、在世界各地都擁有無數讀者的英國女作家──珍.奧斯汀的親筆書信集
作者簡介
珍.奧斯汀 Jane Austen(1775-1817)
1775年出生於英國漢普郡的史蒂文頓,父親是一位牧師,她共有六位兄弟及一位姊姊。1794年開始創作「愛麗諾與瑪麗安」(《理性與感性》的原型)。1811年,在兄長的資助下,終於出版她的第一本小說《理性與感性》,最著名的《傲慢與偏見》則於1813年出版。即使珍.奧斯汀的作品均描寫感情與婚姻,但她本人終身未婚;她與後來成為愛爾蘭最高法官的湯姆.勒弗伊之間的愛情被認為是《傲慢與偏見》的創作來源,勒弗伊便是書中達西的原型。
奧斯汀的作品還包括《愛瑪》、《曼斯菲爾德莊園》、《勸導》和《諾桑覺寺》,每部作品均多次改編成影視作品,經典不墜。
編者簡介
羅伯特.威廉.查普曼 Robert William Chapman (1881-1960)
查普曼畢業於牛津大學奧里爾學院,長年研究珍.奧斯汀著作,於1923年匯整編輯奧斯汀的五本小說為《珍.奧斯汀小說:修訂版》(The Novels of Jane Austen: The Text Based on Collation of the Early Editions),以及《珍.奧斯汀雜文選集》(Minor Works)。其餘作品包括《寫給卡珊德拉和其他人的信》(Jane Austen's Letters to Her Sister Cassandra and Others)以及《珍.奧斯汀:事實與問題》(Jane Austen: Facts and Problems)。
前言
本選集收錄珍.奧斯汀現存書信約三分之一,作家當時的生活狀況及人際交往從中可窺見一斑。為了獲取更多的信息,我參閱了自己編輯出版的珍.奧斯汀小說、小品文及書信集;作家侄子詹姆斯.愛德華.奧斯汀–李(J. E. Austen–Leigh )所著的《珍.奧斯汀回憶錄》(一八七○、一八七一及一九二六年牛津版);奧斯汀–李家族的兩位成員著的《生活與書信》(一九一三);C. L.湯普森小姐著的《珍.奧斯汀概述》(一九二九);伊麗莎白.詹金斯著的《生活》(一九三八、一九四八);作家侄女卡洛琳著的《我的姑姑珍.奧斯汀》(珍.奧斯汀喬頓研究協會一九五二年版),以及我本人編著的《珍.奧斯汀:事實與問題》(一九四八)和《珍.奧斯汀:重要文獻》(一九五三)。
本書信集的注釋已減少至最低限度,主要限於身分不清或易混淆的人名。讀者需要明白的是:「我的舅舅」和「我的舅媽」一般是指李–佩羅特先生與夫人;瑪麗很可能是詹姆斯.奧斯汀的妻子或是法蘭克.奧斯汀的妻子(常用J. A.夫人和F. A.夫人以作區別);伊麗莎白是愛德華.奧斯汀的妻子(其女兒常被稱作莉齊),或是伊麗莎白.比格,即希思科特夫人;伊萊莎是亨利.奧斯汀太太,或是福爾太太;愛德華則是J. A.的哥哥或他的兒子,或是詹姆斯的兒子詹姆斯.愛德華。
珍.奧斯汀的書信沒有分段。她盡可能寫在一張信紙上,因為多用一張信紙將耗費她雙倍郵資。凡是出自布瑞邦勳爵一八八四年版書信集的信件,我都遵循了原來的分段。
本書收錄的很多書信選自我本人編輯的《珍.奧斯汀書信全集》。
羅伯特.威廉.查普曼
一九五四年
致芬妮.奈特
漢斯廣場二十三號,一八一四年十一月三十日(星期三)
親愛的芬妮,我非常感激你的來信,而且我希望你能再迅速寫一封來,讓我知道你現在在家裡既安穩又快樂。你一定很想聽聽我們去漢登1拜訪的事,但我不需要描述細節,因為差不多每個問題你爸爸都能回答。當然,我描繪她的臥室、抽屜和櫥櫃會比他更好,但我覺得我會停不下來的。聽到她要買件樂器我有點遺憾,那似乎就是白白撒錢;那個需要二十四基尼。至於她的演奏,我覺得一無是處。她那件紫色的長外套讓我頗為吃驚,我以為我們已經知道了所有那類行頭。我不是要責備她,那東西看起來挺好,我敢說是她想要的。我覺得沒有什麼比秘密得到它且讓它不屬於任何人更糟糕的了。你知道她有能力那麼做。昨天我收到她的一張便條,措辭親切,邀請我再次前去並在他們那裡住一個晚上。我沒法這麼做,但我很高興她有能力做如此正確的一件事。我的拜訪給他們帶來喜悅。看戲的時候,我看到了黑特先生,覺得熟人的面孔會讓我愉快些。我很遺憾他沒在這兒吃晚飯。我一個人坐在劇院裡,沒有人可以互相看顧,好像很奇怪。我鎮定下來,在悠閒中欣賞伊莎貝拉所能激起的情感。
我最親愛的芬妮,現在我要談論一個自然而然出現的話題。你所說的事嚇著了我,使我不知所措。你的愛戴信任讓我十分高興,但其實你不應該依賴我的任何意見。你自己的感情(正是你自己的)在這麼重要的問題上應具決定作用。到目前為止,回答你的問題時我沒有猶豫、顧忌過。假如你現在要與他結婚,我十分確信你的感情足夠讓他幸福。但是當我想到它距離現在有多麼遙遠,並且考慮所有可能發生的事,我不敢說「下決心接受他吧」。對於你來說,這太冒險,除非你自己的情感促使你這麼做。你可能會認為我荒謬,上一封信裡我力陳他的優點,而現在我卻傾向於相反面。但我沒辦法,目前沒有其他事比你和他訂婚可能引發的不幸更讓我掛慮。當我考慮到你沒遇到過什麼年輕人,你有可能真的墜入情網(是的,我仍然認為你非常有可能),而且在將來六七年的時間裡,你的人生充滿誘惑,正是在人生的這段時期會形成最強烈的戀慕,我無法希望你以你目前如此冷靜的感情委身於他。之後,別的男人(所有與他相當的人)就不能愛慕妳了,但是如果其他某個男人有更吸引你的能力,他在你的眼裡就是最完美的。
如果你能激活從前的感情我會高興,你可以毫無成見地下定決心繼續像以前那樣待他,但我不希望這樣,我不希望你受到羈絆。我不應該擔心你和他結婚,以他的所有,你會很快深愛上他,這會使你們兩人都幸福。但我擔心這種心照不宣的訂婚是否可以持久,有著這樣的不確定性,不知何時會有成果。在他能夠獨立之前,還要經過幾年;你對她的愛足以成婚,但卻難以等待。變化無常造成的不快當然是巨大的,但是如果你想為過去的錯覺懲罰自己,那也確實沒有比無愛情而結合更糟糕的了。與一個人結合卻喜歡另外一個人,你不應該受到那樣的懲罰。我知道你沒遇到他,或者今天也不會遇到他,因為他今天剛來過這裡,這讓我很高興。好像至少他不可能趕上六十英里外的晚餐。我們沒看到他,只在四點鐘回家時看到了他的名片。你的叔叔亨利只說他在展覽會後的一天有在,他星期一問你哥哥(當談到黑特先生時)為什麼他不也邀請他呢?他說:「我知道他在鎮上,因為前幾天我在邦德街遇到過他。」愛德華回答說,他不知道在哪裡可以找到他。「你不知道他的辦公室嗎?」「不知道。」我最親愛的芬妮,如果能再次收到你的回信,我將高興萬分,但是不能遲於星期六,因為我們將在星期一離開這兒,那時信件還不會遞送到這裡。寫寫能讀出來或者能告訴大家的事。
星期六我會帶穆爾絲小姐回來,我回來時希望能看到桌上放著你那令人愉快的、小小的、流暢的信。在夫人家玩過以後,這將是一種放鬆,因為儘管我喜歡穆爾絲小姐,這喜歡的程度如同在我這個年齡對相識僅一天的人所能喜歡的那樣,跟那些不熟的人談話是很費神的事。明天只有一個人和我回來,可能是伊萊莎小姐,我為此憂慮。我們沒有多少相同的想法。她年輕、漂亮、多話,考慮的主要是(我猜想)服裝、同伴和讚賞。桑福德先生吃飯時將加入我們,這令我寬心,晚上你叔叔和伊萊莎小姐下棋時,他將告訴我一些好笑的事,我也會因此而笑,這會令雙方都覺得快樂。我去凱波街拜訪,看到了他們所有的人,包括親愛的查爾斯叔叔,他今天會來和我們安靜地共進晚餐。小海麗特坐在我膝上,和往常一樣溫柔、親切,還是那麼漂亮,只是身體不太好。芬妮是個秀氣結實的女孩,不停地說話,有趣的是,說話時有點咬舌不清,但她將來很可能是最秀麗的女孩。凱西看到我時不比她的姐妹們顯得更高興,但我也沒指望她那樣;她感情柔嫩而不外顯。她永遠不會像歐尼爾小姐,而是比較像席登斯太太。
謝謝你!我還是沒決定是否冒險出第二版2。我們今天要去見艾傑頓,到時有可能會做決定。人們寧願借書來看,然後讚賞一番,而不願去買一本書,對此我不驚訝。但是儘管我像其他人一樣喜歡被人讚美,我也喜歡被愛德華稱作白蠟(鉛與錫的合金)的東西。我希望他繼續擦亮眼睛,找出良好的成效。
我不認為在基督宗教上和你的觀點有所分歧。你已經很優異地描述過它了。我們只是給「福音教派」這個詞添加了一個不同的意義。
你親愛的珍.奧斯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