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秘匿特權與刑事審判

政府秘匿特權與刑事審判
定價:300
NT $ 270 ~ 285
  • 作者:蘇凱平
  • 出版社:元照出版
  • 出版日期:2011-07-01
  • 語言:繁體中文
  • ISBN10:9862551356
  • ISBN13:9789862551356
  • 裝訂:平裝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內容簡介

  當刑事審判所需之證據涉及政府機密時,政府或公務員可否拒絕提供?臺灣於2006年爆發「國務機要費案」,突顯出「政府秘匿特權」議題的重要性。究竟政府機關應否享有隱匿特定事項或證據之特權?此項特權之內涵、構成要件、法律效果為何?若容許政府主張秘匿特權,又應如何平衡與其他重要價值(如發現真實、保障被告權利、實現個案正義等)間的衝突?本書針對上述議題充分釐清,並針對可能與政府秘匿特權發生齟齬的其他憲法與法律上權利(如被告之對質詰問權、檢察官之取證權等),分別依據各種權利之性質及重要程度,提出妥適衡平的解決之道,嘗試建立符合臺灣法制的政府秘匿特權操作模式。
 

目錄

論文摘要

第一章 緒 論∕1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問題意識∕1
 第二節 研究範圍、限制與方法∕6
 第三節 本文架構∕7
 第四節 用語說明∕10

第二章 公務員之拒絕證言權∕11
 第一節 公務員拒絕證言權之意義∕11
 第二節 職務上應守秘密之事項∕18
 第三節 妨害國家之利益∕21
 第四節 小 結∕26

第三章 美國政府秘匿特權之實踐∕27
 第一節 特權(Privilege)之意義∕27
 第二節 政府秘匿特權之意義∕41
 第三節 政府秘匿特權理論之演進∕48
 第四節 政府秘匿特權之法律效果∕79
 第五節 聯邦法律規定∕91

第四章 政府秘匿特權與刑事審判∕101
 第一節 我國法制之政府秘匿特權概念∕101
 第二節 法院審查政府秘匿特權主張之程序∕112
 第三節 政府秘匿特權與被告對質詰問權之衝突∕136
 第四節 政府秘匿特權與被告強制取證權之衝突∕141
 第五節 政府秘匿特權與檢察官取證權之衝突∕157
 第六節 立法芻議:法院調查證據涉及政府秘密之程序∕161

第五章 結 論∕169

參考文獻∕181

 

自序

  本書的完成,首需感謝指導我寫作碩士論文的恩師王兆鵬老師,以及口試委員王皇玉老師與林志潔老師。三位老師均不僅是在學術上賜我指導,也在人格上予我諸多光明啟發,非常感謝。而本書能順利付梓,則特別感謝元照出版公司,配合及容忍我審視稿件的緩慢進度,並惠予提供一切協助,方使本書得以成形,我謹在此表達由衷的謝忱。

  本書改編自我就讀於臺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時的碩士論文。回想當初,所以選擇政府秘匿特權為題,原因在於受到秘匿特權(privilege)領域中,各種錯綜複雜的價值衡量所深深吸引。

  我始終認為,法律的重要意義,乃在於將價值的思辯與選擇「具體化」。當生命中的各種價值發生衝突時,該如何取擇所欲顧全與欲犧牲的價值,極為困難。舉例而言,麵包與愛情何者為重?犯罪者是否可殺?能為國家利益侵害個人自由至何種程度?恐怕人言人殊。然一旦落入法律議題,立法者將透過制定法律的方式,將其選擇的價值一體適用於全國人民;司法者則在具體案件中,將其自行選定的價值施加於個案當事人。換言之,法律人不僅要面對自身的價值選擇,同時還因為參與制定或執行法律的過程,而需將自身的價值選擇加諸他人。這是何等艱鉅的工作?又是何等令人膽戰心驚、如履薄冰、唯恐稍有閃失的職責?

  在秘匿特權的領域中,價值間的衝突碰撞最為明顯。各種秘匿特權的存在,正是為了顧全某些特定的價值,而寧可犧牲審判結果正確的價值。然而,當天平的一端是發現真實、追求正確、實現正義,另一端卻是五花八門的各類價值時,究應如何取捨?又應「取」或「捨」至何種程度?其標準與理由何在?此類問題雖然極困難,但我卻深受吸引。尤其是在政府秘匿特權(governmental privilege)概念中,天平的此端是發現真實,彼端卻是龐大沈重的國家安全與國家利益,同時還牽涉刑事被告對質詰問權、檢察官取證權等憲法和法律上權利,其間的糾結纏亂,實為難解。

  嘗試解開上述糾結的努力,形成了我的碩士論文與本書。本書的內容,雖然只是一個法律初學者非常粗淺而不成熟的想法,亟需學者專家不吝指正;但也期望能透過拋磚引玉,吸引更多人投入秘匿特權的研究領域,讓立法者與司法者面對臺灣社會中各式各樣的價值選擇時,都能有更豐富的內涵,與更厚實的基礎。

蘇凱平 敬筆
2011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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