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本書一併探討票據法與支付工具規範,在國內算是一項小創舉;乍看之似顯突兀,但如仔細推敲,此舉實寓有深意。正本清源來看,商業交易涉及的各種價金給付與信用授予工具,本係基於同一基礎關係,票據僅為方式之一。可惜受到國考僅考票據法的影響,法律人多只知票據而不知其他。殊不知,雖然以書面為基礎的票據曾於金融史上大放異彩,但是隨著科技發展,各種支付工具推陳出新,已出現分庭抗體──甚至後來居上──的局面。為了與時俱進,本書自當兼容並蓄,一併探討。再者,各種「書面」與「電子」工具齊聚一堂,可凸顯它們間既「相異」又「共通」的微妙關聯,促使我們審慎地對照比較,釐清其間法律分際。是故,此舉又能發揮相得益彰、相輔相成的效果。
支付法制的發展,本與其制度背景與經濟功能等因素息息相關,因此我們允宜以全方位視角看待之。為落實此一理念,本書第一部分概論,首先介紹錢、支付制度、授信與信用等基本概念,然後闡明支付工具的制度背景(如中央銀行角色)。再者金融法與民法的適用關係究竟如何?一直是民商法懸而未決的重要課題;有鑑於此,本書特以票據與其他支付工具為例,說明二者間之正確適用關係。
第二部分探討傳統商法的核心課題──票據法。相對於其他商法領域,票據法性質單純、掌握不難,且重大爭議與學術論著數目有限;因此本書以言簡意賅方式說明票據法的基本觀念,期望以最少篇幅滿足傳統課程的基本需求。當然,這並不表示票據法或票據法學已臻完備。為闡明此點,本書重新檢視某些重要又有趣的票據法議題,例如從國際公約角度探討空白授權票據的爭議,或是從經濟分析觀點探討票據變造的風險分配問題,作為活化票據法學的嘗試。
現代經濟體系普遍使用現金信用卡及電子資金移轉等付款工具,網路交易蓬勃,更發展出電子錢等新式付款工具。為與時俱進,本書第三部分分別討論國內向受忽略之其他支付規範,包括:信用卡、電子資金移轉、電子錢與其他與支付相關之法律問題。由於這些問題複雜多變,非傳統法條釋義能完整闡明,本書乃從國外立法、制度變遷與金融實務等面向,加以補充。再者,面對科技發展的不確定性,有些新興支付工具(如電子錢)法制仍在演進之中,本書特別加強說明它們的制度背景,以便讀者掌握未來趨勢。
本書之問世,筆者首先感謝台大法律學院柯菊老師費心提供寶貴意見;亦感謝台大法研所李益甄、林筱涵,逢甲財法所林君儀、蔡嘉真同學等協助蒐集資料、細心校對。此外,元照出版公司編輯們的協助與專業服務,於此一併致謝。
最後應強調者,支付法制複雜深奧,筆者卻學疏才淺;從而本書所努力追求的理念,僅係自我鞭策的嘗試,非保證兌現的支票。是故,本書疏漏與不足之處,恐在所難免,尚請各界不吝指教。
王文宇、林育廷 2008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