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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無奈、於事無補,但卻似乎非做不可∕臥斧(文字工作者)
我知道你是個好人,但你明白我為什麼要殺掉你。你懂吧?--《復仇》
哈佛大學有門極受歡迎的課程,講的主題是「正義」。
主持這堂課程的教授是邁可.桑德爾,他在課堂上以日常事例及新聞內容為題材,有技巧地將學生引入討論當中,並利用學生反應出來的不同看法,帶進各個世代哲學家們對於「道德」與「正義」的描述。這樣的過程,不但貼近生活、活潑有趣,同時也讓聽者發覺:從身旁日常瑣事到國家的政治議題,其實都會與某些本質的價值觀念有關,民主社會需要的正義,並不是挖醜聞扒隱私的狗仔行為所能提供的,而是需要理性地陳述自我觀點,同時多方面、開闊的反覆思考與集體討論。
因為這門課太有名了,課程內容後來不但被製成電視節目,也被集結成書。
這本名為《正義:一場思辨之旅》的文字作品在二○○九年出版,兩年後,本地書市出版了繁體中文譯本,同樣引發了不少的討論。書中明白指出,要做「對的事」來達成「正義」,約莫有三個考量方向:一是可以增進福祉、二是能夠尊重自由,三是以此提升美德。這聽起來似乎理所當然到不可思議,但在哲學及政治領域當中,「正義」該是怎麼回事,長久以來不但發展出各類學說,當中的相互辯論,也從沒停過;桑德爾在這本書裡分段介紹了思想歷程中各種正義論點,深入淺出,最後再提出自己的觀點。
相關的論辯,有時會從哲學或社會學的領域,進入神學的範疇。
舉個明顯的例子:大多數人認為「謀殺」是錯的,應當受到懲罰,但為什麼「謀殺」不是「對的事」,所以是違背「正義」的呢?幾派學說當中,有一派主張:包括「正義」在內的所有道德規範,都來自於神(可能是一個,也可能是很多個)的命令,是無庸置疑的權威標準。如此觀點,自然難以讓所有人的認同;有趣的是,倘若回頭看看西方將神話形象拿來當成「正義」象徵的這件事,都會發覺箇中其實有好幾回的扭曲。
大多數西方人熟知的正義象徵,是一位女神。
倘若西方電影中出現法院或者法學院場景,這位女神的塑像就可能出現在場景當中;大多數的狀況下,她的形象為一隻手舉著天平,另一隻手拄著一柄劍,雙眼被布條或眼罩矇住。天平代表公正的審判、劍代表制裁的力量,被縛住的雙眼,則代表她在進行裁決的時候,將無視容貌、家世、權力等等因素。這個形象的描述從古羅馬時代開始,但事實上,這是羅馬人將兩位希臘神祇混合之後,得到的一個綜合形象。
羅馬人使用的神祇原型之一,名叫賈絲媞莎。
在早期的希臘神話中,賈絲媞莎與另一位名為迪柯的女神擁有類似的特徵及意義,後來這兩位神祇的形象被混合為一,加上不同神話故事裡對她們的出身做了不同的描述,使得後來很難分得清楚原初到底是怎麼回事,能夠確知的,是賈絲媞莎(或迪柯)隨身帶著天平,本身即為公平正義的象徵;她後來因為人類世界的紀律敗壞,所以返回天界,成為黃道十二宮中的處女座,她的隨身天平,則成為天秤座。
而羅馬人加進的第二個神祇原型,則是納米希斯。
與賈絲媞莎類似,納米希斯的出身也有多種說法及混用;在希臘,她原來代表對罪行的報復及對驕誇的懲戒,羅馬人則讓她駕著由神話怪獸獅鷲拉的戰車,拿著代表量測審度的測量杖或者天秤,以及懲罰惡者的劍,好讓她執著地追索邪惡,並且對惡者降下應得的報應。因為納米希斯與賈絲媞莎都擁有能夠公正審理的度量工具,是故兩者的形象逐漸合而為一,今日大家所熟悉的正義女神樣貌,於是成型。
代表復仇的納米希斯成為「正義」的一部分,別具意義。
賈絲媞莎所代表的「正義」,其實是一種對於「公平」的想像,認為所謂「對的事」,就是基於某種標準(可能是主事者的價值觀、當事人的美德,或者是被分配之物事的本質意義等等),做出最公正的分配,也就是偏重在所謂的「分配正義」部分;而納米希斯的劍則指出另一個方向,亦即「應報正義」的討論範圍:對於做出惡行的人,應當做出什麼反應,才算是「對的事」?
是的。正義女神的劍昭示:「復仇」,也是「正義」的一部分。
法治社會自然不鼓勵私下報仇的行為,但事實上,這個概念卻很容易得到認同──這種情況,在許多創作品當中可以發現:某些時候,它會呈現一種浪漫爽快的質地,像是好萊塢電影常以壞蛋身亡的橋段做結,讓整齣戲都飽受折磨的好人主角出口怨氣;某些時候,它則會呈現一種情有可原的沉痛,在古典推理小說裡頭,如果策畫出整宗罪行的凶手其實背負著「必須為某某復仇」的因由,那些以解決詭計為樂的古典神探們,就常會做出不再追究的決定。
不過,在這個故事的伊始,還嗅聞不到什麼「復仇」的味道。
映入眼簾的場景是個銀行大廳,裡頭有在櫃檯前辦事的老人、在等候區陪著孩子的母親、邊數著鈔票邊朝外走去的男孩,處理著各式業務的作業員……這是個日常的銀行午后樣貌,警探哈利.霍勒默默注視著每處細節、觀察著每個人物,因為他知道,時間一到,有名男子會走進其中,如此日常景況,便會忽然出現扭轉。
《復仇女神的懲罰》,故事開始。
哈利奉命與負責搶劫案件、好大喜功又自以為是的搶案組長官合作,長官看他不順眼,哈利對長官也沒好臉色;與此同時,多年前曾經與哈利有過一段戀曲的舊情人出現,對哈利頻頻示好,哈利的戀人這時遠在莫斯科,正在與勢力龐大的前夫打官司爭取兒子的監護權,新情舊愛,搞得哈利心煩意亂。某日他迷迷糊糊醒來,發現自己前晚似乎醉得一塌糊塗,還沒清醒時便接到一通電話,要他前往一個命案現場,待他趕到,才發覺事情不大對頭……
搶案、發生在搶案中的謀殺,以及這宗疑似自殺的案件,開始在哈利的生活裡相互糾纏。
以哈利.霍勒為主角的系列小說揚名北歐文壇的,是來自挪威、從搖滾樂手轉而成為作家的尤.奈斯博;哈利出場的前兩部作品,場景都在遙遠的異國──第一本的故事發生在澳洲的雪梨,第二本則在泰國的曼谷──但讓他在國際書市大鳴大放的,則是接下來三個場景回到挪威首府奧斯陸的故事:《知更鳥的賭注》、本書《復仇女神的懲罰》,以及繁體中文本將在往後幾個月內面世的《魔鬼的法則》。這三部作品的主要故事各自獨立,其中還有另一條從《知更鳥的賭注》便埋下的支線,貫串三書,要到《魔鬼的法則》才會真正做出了結。
就目前已經出版的兩部作品來說,這個系列的故事,有幾個令人激賞的特點。
一是奈斯博描繪哈利性格及處事態度的手法細膩具體,甚少直接使用形容情緒的字眼來勾劃主角及各個角色之間的關係,而是以大量具體的互動情境來建構所有角色之間的相互聯合或彼此抗衡;這種方式雖然不算獨創,但在奈斯博的巧妙安排下卻呈現了極有趣的厚度──《知更鳥的賭注》中,奈斯博利用一個簡單的裝置,讓哈利訴說對亡友的思念,日常敘述中埋著深刻動人的想念;《復仇女神的懲罰》裡,長官與挪威頂尖銀行搶匪洛斯可之間的簡短對談,每個動作細節都藏著某種預謀。
在角色細節著力的同時,奈斯博並沒有犧牲故事情節。
相較於時間跨度宏大的《知更鳥的賭注》,《復仇女神的懲罰》在較短的時間裡頭塞進了多宗案件,有的彼此看似相關,卻隱隱透著不同,有的毫無關聯,卻在某些層面上頭意義相通;沒有出現什麼密室機關,但其糾纏複雜的程度,與以詭計謎題為主體的古典推理作品不相上下。
更精采的是,這些層層疊疊的案件,最後幾乎都可以收攏歸類在全書主題當中。
在推理作品中,扮演偵探角色的人物,大多以局外人的角度介入偵查;但在冷硬派推理及犯罪小說裡,偵探角色可能會與主要案件相關的人物在產生交集後,不知不覺成為案件的一部分──這種狀況倘若處理得宜,會增加許多情感與利害衝突,如果處理失當,便會顯得做作刻意。在《復仇女神的懲罰》中,奈斯博使用了某種聰明的安排,讓與哈利自身相關的案件與主要案件脫勾,看起來作用似乎只在讓這個主角因而心神不寧、焦頭爛額;但其實這起案件與主要案件有某些非實質的關聯,待到水落石出時,才會發覺,這一切的源頭,都會扣回書名題旨,即「復仇」二字上頭。
「復仇有益健康。」──在電影《原罪犯》(Old Boy)中,有這麼一句台詞。
《原罪犯》是韓國導演朴贊郁二○○三年的作品,本片與朴贊郁二○○二年的《復仇》以及二○○五年的《親切的金子》,常被合稱為《復仇三部曲》;這三個故事各自獨立,主題都與「復仇」相關。這三部作品中的最末一部《親切的金子》,敘述方式比較平直,並且將「復仇」這種行為,由個人行動拉抬成群體制裁,雖然仍在法律的容許範圍之外,但卻最接近前述的「正義」樣貌。而第二部《原罪犯》的剪輯節奏最特別,劇中的「加害者∕復仇者」關係在故事的行進間出現奇妙的翻轉,其中一個角色,於是說了這句對白──復仇不會改變受害者已經被傷害的事實,但是,或許它可以提供某種聊勝於無的療癒作用。
但,復仇並不保證可以獲得救贖;很多時候,它只是一種不得不為而已。
而在這兩部作品之前問世的《復仇》,講的便是一種無奈的現實:一個在現實當中一再受挫的普通人,在走投無路的情況下,做了一樁本來應該不會傷害任何人的計劃,不料一個小小環節出了差錯,自己成了加害者,也成了別人意欲復仇的對象。縱使加害者明明也是個對現實無能為力的受害者,縱使復仇者知道自己的行動無法改變什麼,但在被不可抗拒的命運打得東倒西歪時,復仇,或許是渺小人類能做的唯一反擊。
現實、無奈、於事無補,但卻似乎非做不可。
讀罷《復仇女神的懲罰》,不難發現:隱在糾葛案件底下的,其實是這樣一個蒼白淒涼的概念。無論是發生在過去的某宗難解事件,亦或是發生在故事行進間的那些複雜難解罪案,都有這樣充滿人生苦味的核心;為了親情,為了愛情,為了解脫,為了憎恨,明明知道自己是在面對無邊的虛無吶喊,不會有任何諒解的回應,卻還是盡力吼了出來。
或許這是正義的某個面向。但更多時候,復仇者想的,只是基本的愛憎嗔痴。
在《復仇女神的懲罰》結尾,奈斯博描繪了一個溫暖、團聚的時刻,有些憧憬似乎將朝美麗的方向發展,有些美好被盡力保留下來;但在和樂之中,哈利站在窗邊、眺望雪景,隱隱覺得,有什麼變得不同了。此情此景雜揉著溫馨與緊張,正是對人生的描寫--
命運的試煉不會停止,但較之復仇,應該還有更多值得活著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