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他的飛機!我「腳踏實地」環遊世界
- 作者:賽斯.史蒂芬生
- 原文作者:Seth Stevenson
- 譯者:韓宜辰
- 出版社:麥田
- 出版日期:2011-06-10
- 語言:繁體中文
- ISBN10:9861208186
- ISBN13:9789861208183
- 裝訂:平裝 / 304頁 / 16k菊 / 14.8 x 21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貨輪→渡輪→火車→渡輪→巴士→腳踏→巴士→遊輪→貨輪→火車→……
天殺的!有誰想過這樣的旅行方式,竟是如此讓人通體舒暢!
在一個凡事都該提早完成的年代,竟然還有人願意用最傳統的方式旅行。
賽斯和他女友都痛恨飛機,因此他們決定進行一趟沒有離開地表的環球旅行,不管是雙腳、腳踏車、巴士、渡輪與火車……都可以,總之就是不搭飛機!
旅行,你可以按下快速鍵直達目的地,或是讓整個交通過程妙趣橫生,選擇用最傳統的方式去認識世界。
環遊世界,不是你去了哪裡,而是你怎麼旅行!
你30歲了,擁有舒適(但一成不變)的生活,而周遭朋友的話題紛紛開始圍繞在孩子、房子、教育,或是哪間優秀小學(又是教育)時,但賽斯跟女友蘿貝卡卻只想從這樣「可供日後參考的好點子」中爬出來,並拍拍身上的灰塵。
於是,他們開了一個玩笑:「辭掉工作,去環遊世界好了。」而隨著日子推進,這個玩笑話開始愈說愈頻繁,戲謔程度也愈來愈低,漸漸地,這似乎再也不是個玩笑而已。就在某個八月天,他們決定要出發了。
賽斯跟蘿貝卡計畫環球的速度要比加加林慢(而且不進入太空),但比麥哲倫快(也不要被什麼酋長殺死)。我們不是想打破世界紀錄,只想做一件日後想起來能感到驕傲的事。然後,他們訂下了基本的規則:
一、要橫跨每條經線,還要加上赤道,這樣才算是環球。
二、不搭飛機。
最後,他們決定不攜帶行李箱,決定用最小的背包,然後搭貨輪、遊輪和渡輪,坐黃包車、摩托車和公車,駕車橫越澳洲內地,騎自行車穿過越南,更搭乘看似永無止盡的西伯利亞大鐵路從俄國的一邊到另一邊。
貨輪中,房間貼滿波霸美女相片的船員房間,唯一有穿衣服的相片是他的女兒;在往海參威的火車上,親眼看見擠進了五十四個人的三等艙,天阿,當中還有人帶著一條魚上車,我開始同情他們了……
旅行過程中,賽斯漸漸發覺,貼近地面讓旅行者深切體會到地球震攝人心的浩瀚,並讓人出其不意地與地球近距離接觸。在這本驚天動地的旅行誌中,旅程中的每一步都是探險,每個港口、每條泥土路、鐵軌上的每一段彎曲,都充滿不期而遇的柳暗花明。
透過本書,作者帶我們回到一個更浪漫的時代。在那裡,「旅行」代表從一個偏僻小站到另一個偏僻小站,在地上跋涉,歷盡千辛萬苦,以及交通工具上的種種奇遇,而多數現代長途旅行者卻只要在三萬五千英呎的高空飛越即可。
作者簡介
賽斯.史蒂芬生Seth Stevenson
為《Slate》雜誌的撰稿作家,作品散見於《紐約時報》、《紐約》雜誌、《時報周刊》、《滾石》雜誌及其他出版品中,曾榮獲多次美國旅遊作家協會 (Society of American Travel Writers)的勞威爾湯瑪士獎,最佳美國旅遊文學系列亦曾三次摘錄他的文章並獲得二○○五年美國網路新聞獎 (Online Journalism Award for commentary)之報導文學獎。目前住在華盛頓特區。
譯者簡介
韓宜辰
英國新堡大學口筆譯碩士,目前定居德國,現為自由譯者。譯作包括影視DVD字幕及各類小說《貓戰士》系列(晨星)、《Karma帶你上天堂》、《忘記正義的小鎮》、《美味人生烹飪課》(麥田)等。
個人譯作整理:yichenhan.blogspot.com/
引言
華盛頓特區到費城
這種事我們做過。
七年前,我跟女友蘿貝卡住在曼哈頓下城區。她在一家新創的小公司上班,我則替《新聞週刊》撰稿。我們上班的時間都很長,日子在不經意中流逝。每週我們都向固定的幾家餐廳叫外賣,去固定的酒吧,跟固定的朋友消磨時間。
我們過得很舒服,卻一直甩不掉陷進泥沼的討厭感覺,只不斷被每天規律的生活淹沒。我們納悶著:在有如驢子推磨般的日常生活以外,會不會有個更別出心裁的生活在等著呢?
我們向對方挑戰,看誰先跨出不按牌理出牌的第一步。「辭掉工作,開車去阿拉斯加好了,」我們會這樣開玩笑。玩笑話愈說愈頻繁,戲謔程度愈來愈低,漸漸地,我們似乎忘了那只是個玩笑。
就在春天的某個日子,我們展開了行動。在朋友和同事的驚訝聲中(有些人一邊羨慕一邊厭惡自己),我們辭掉工作,賣掉各自的所有物,跳上那台老舊的本田汽車,出發了。
我們來到瀰漫灰塵、名不見經傳的小鎮,把車停在路邊。幾個星期二的下午,在破舊的酒館喝得大醉;在奧斯汀市一條搖搖欲墜的長廊裡抽大麻,跟一個老朋友同聲大笑;在巴西的南大河州露營,發現一群鯨魚在加州海岸邊;之後又出於不明原因,在鹽湖城待了一整個星期。
我們從不知道第二天晚上會在哪裡睡覺。
幾個月後的某天早上,我們醒來,看了看四周,發現自己身在阿拉斯加。我們實踐了這個挑戰,靈魂更為豐盈,而且不懷一絲悔意。可悲的是,當時我們已經沒錢了。赤貧如洗加上可怕的阿拉斯加冬天讓人思之生怖,我們只得滿懷悲傷地承認,該是重新回到文明社會,讓本田汽車調頭,踩下油門,闖進交通繁忙的I-95公路之時。
我們把東西都裝上車,準備長途駕車東行,在我重重關上後車廂,結束這曲田園牧歌之時,眺望著太平洋冰冷灰暗的山丘,我猶豫了一下──我發誓,山丘似乎也都在望著我。當時我心想,要是不要回頭,就這麼一直……往前走,不是很棒嗎?
七年後,年過三十的我們,安於華盛頓特區裡的舒適生活。我在家上班,替幾家雜誌社撰稿;蘿貝卡唸完法學院,現在在市區一家吃人不吐骨頭的公司當訴訟律師。我們向另外幾家餐廳叫外賣,在另外幾家酒吧喝酒,跟另外一群朋友消磨時間。
舒適和規律再一次把我們裹住,公寓裡有精緻的傢俱和裝框的照片,有著各式額外功能的有線電視,還有無線上網和人造衛星廣播。
不管從哪個角度來看,一切都沒什麼可挑剔。沒有財務危機、沒有衷心的渴望、沒有病痛。要是令人麻痺的電子娛樂吸引不了我,那麼各種令人耽溺其中的事也能伴我度過每一天。
可是,我又開始有那種討厭的感覺,覺得生活缺了什麼。缺乏探險和隨性。
我愈想,就愈坐立不安。《白鯨記》的前幾段中,陸地上的伊斯梅爾想回到捕鯨船上時,曾說在「只能靠強烈的道德原則來阻止我故意步上街頭,想辦法弄掉別人的帽子時──我就認定該是盡快出海的時候了。」我猜,現代的帽子跟梅維爾那個時代鐵定不同,但我仍然不懷好意地盯著別人的帽子看。在人滿為患的全食超市(譯者注:Whole Foods為美國最大的有機食品超市)推著購物車,或是看著穿西裝的人在酒吧裡對著黑莓機按按鍵之時,我都有股突如其來、莫名所以的憤怒。想要逃離眼前的一切和所有熟悉事物的念頭,熱辣辣地竄過我的皮膚。
同時,蘿貝卡的工作也遇到難關。她一念完法學院就去這家公司上班了,三年來卻只有長長的工作時間和少少的休假。當一位法律公司助理,過著每週工作七十小時的生活,遲早會讓任何有頭腦的人崩潰。(是的,也有「有頭腦」的律師。)
當然,社會大眾對像蘿貝卡和我這樣三十歲左右、還在為事業打拼的人有明確的期待。我們應該買棟房子,開始生兒育女。跟朋友交談的話題不知不覺變成房地產、懷孕、孕期維他命和哪裡有優良的小學。
這些都是可供日後參考的好點子,但牽引我們心頭熱血的卻是其他事。我們不急著跳進社會大眾認可的深溝──深溝兩側的高牆會引人順利進入為人父母和房貸當中。我們只想手腳並用地爬出深溝,拍拍身上的灰塵,望著下方,露出欣慰的微笑,然後走開。
就在這時,蘿貝卡眼中閃起熟悉的狡獪光芒。冒險行動又開始了。「辭掉工作,去搭渡輪吧,」我們開起玩笑。玩笑話愈說愈頻繁,戲謔程度愈來愈低。再一次,我們發現自己其實不是在開玩笑。
討論過後,我們下了一個結論:不值得為一趟毫無目標、浪費時間的小插曲──如在中美洲海灘上悠閒渡假,直到覺得無聊為止──而顛覆原本的生活。因為(雖然我承認這種計畫其實滿誘人的,有吊床、大麻菸和夕陽耶),蘿貝卡不是個能夠無所事事、純放鬆的人。她一刻不得閒,而且行動力超強。「就像我腦子裡有上百萬隻活蹦亂跳的小白兔,」她這麼形容。
寫到這兒,似乎很適合提提蘿貝卡是個神經病。雖然神經程度只有一點點,但絕不是完全沒有。不僅她自己會承認,任何認識她的人也會承認:他們會閉上眼睛,呵呵笑著點頭。
我就愛她這樣。當初就是因為這一點,我才被她迷住的。但如果旅行沒有個計畫和大略定出的目的地──如阿拉斯加──那麼各種模糊可能性組成的嗡嗡聲就會讓她的腦子當場拋錨。相信我,這件事無論如何要設法避免,尤其我即將跟她一起旅行好幾個星期。
何況,我們生活中所缺乏的,並不是毋需動腦、懶散又無所事事的海灘假期。我們享受過的閒情逸致已經夠多了,我們渴望的是新鮮和挑戰,能讓人擺脫一成不變的窠臼,抖抖身子振奮起來。
我決定應該去環球。
環球這件事本身就帶有浪漫的成分。在全球化讓另一半地球給人近在咫尺的感覺以前,環球還是冒險家夢寐以求的任務。即使是現在,環球雖然沒以前那麼困難了,真正實現時仍給人一種喜悅和絕對的成就感。
當然啦,我們不會是第一個環球的人。第一個──唔,可算是麥哲倫吧,他在一五一九年離開西班牙往西航行,來到了菲律賓群島;一五二一年,他因為想讓原住民酋長改信基督教而被殺。(有經驗的旅行者都知道,絕對不該跟當地人爭論宗教。太沒禮貌了嘛!麥哲倫,你到底在想什麼呀?)一五二二年,麥哲倫旗下五艘船裡的一艘,在飽經風浪之後終於返回西班牙港口,船上的十八位船員於是成為第一批成功的環球旅行家。
從那時候起,數不清的人也完成類似的壯舉。要是那樣還不夠,有人甚至幻想出難度更高的環球方式:企圖單人航海、中途不停也不加油的環球飛行、熱氣球、用腳踩的滾輪溜冰鞋和踏板船遠征。
毋庸置疑,最有名的環球旅行從未真正發生。一八七二年,凡爾納的《環遊世界八十天》首次在法國報紙連載,描述了英國紳士福格大膽魯莽的旅程。在精心布局的故事中,福格跟朋友打賭兩萬英鎊,說他能夠在八十天內環繞地球一周,返回倫敦。
受到該書大為暢銷的鼓舞,記者娜麗.布萊(Nellie Bly)也想複製福格的虛幻旅程。她讓書中主角從一八八九年的紐約出發,在馬不停蹄的七十二天後回家。七十二天環球一周,這個速度已經很不錯了,卻沒有二○○五年雙體船水手的速度快(五十天),更不如一九九五年協和式超音速飛機環繞地球一圈的時間快(三十一個小時,包括中途停了幾站)。跟一九六一年蘇聯太空人尤里.加加林(Yuri Gagarin)搭太空船環繞地球一周後回到蘇聯大陸的時間(一百零八分鐘)相比,更是慢得像蝸牛爬。
蘿貝卡和我計畫環球的速度要比加加林慢(而且不進入太空),但比麥哲倫快(也不要被什麼酋長殺死)。我們不是想打破世界紀錄,只想做一件日後想起來能感到驕傲的事。一件與我們的職業和成家無關的成就,一件與眾不同、我倆獨有的事。
我們訂出兩條基本規則:一、要橫跨每條經線,還要加上赤道,這樣才算是環球;二、我們不搭飛機。絕不。買張環球機票然後去搭飛機,又不是多麼困難的事;而且更重要的一點是:我們鄙夷飛機和飛機所代表的一切。
搭飛機就像按下了旅程快轉鍵。當然,這項能力有時候是挺有用的,能讓我們到芝加哥出差而且當天來回,或是去紐西蘭渡假兩週。但這樣的旅途卻少了什麼。
凡爾納寫《環遊世界八十天》時,世上還沒有飛機,福格的經歷等於是在歌詠一趟刺激且充滿可能性的旅程。凡爾納寫道,這是史上頭一遭,人幾乎只靠商業運輸環球一周。現代化已征服了地球。
但如果汽船和鐵路讓世界變小了,那麼飛機鐵定讓世界縮得不成模樣。一九八八年,在福格輕鬆領先一百多年後,麥可.金斯里(Michael Kinsley)(後來成為我在《Slate》雜誌社的第一位老闆)為旅遊雜誌《Conde Nast Traveler》寫了一篇文章,題目是「環遊世界八十小時」,探索搭巨型噴射機旅遊的可能性。麥可飛去印度,下機一個小時,再飛往加德滿都,下機一個小時,如此類推。這種旅遊毫無見聞可言,根本是鬧劇一場,誰會樂在其中呢?全是旅遊的種種麻煩,幾乎得不到任何回饋,簡直像遭受三天的苦刑。
「我討厭飛機,」保羅.索魯(Paul Theroux)在《老巴塔哥尼亞快車》中這麼寫,說明他為什麼希望能只搭火車從麻省一路到南美洲最南端。(他在旅途中有兩次不得不搭飛機,一直後悔莫及。)「只要我在飛機上,忍受著震耳欲聾的嗡嗡聲和飛機上獨有的那股冰冷窒悶感,就老覺得下方的陸地多采多姿又美妙,而我卻體驗不到。」我還記得第一次在飛往日本途中經過極區的情景。我從三萬五千英呎的高空看著下方陽光燦爛的冰層,想像著下面的風吹起片片雪花,浮冰在我腳下被踩得喀吱響,然後我看著飛機單調的機艙,只聽到空氣濾清器的咻咻雜音。
討厭飛機有成千上萬個理由。就我個人來說,每次走下飛機空橋的時候,我都覺得頭昏腦脹,好像頭的前方被烘成了易碎的空殼。當然還有時差問題──你的身體清楚認定它不適合在這麼短的時間裡跑這麼遠。此外,索魯寫那段長篇大論的時候,絕對沒料到九一一事件過後的安全檢查有多麻煩、多羞辱人。要被安檢人員搜身、質問、把液體裝進塑膠袋,還要脫鞋子、解皮帶。商旅人士排著隊,臉上是惡徒登記進入郡立監獄時的慍怒屈從表情。
登機之後的可恥事情還多著呢。窄小的座位、枯燥的機上電影,航空公司甚至開始要你付款才能使用各種設備。因此你掏出現金買廉價的耳機或乾扁無味的火雞肉三明治。
至於飛行本身,也不再是浪漫的事了。只有幽閉恐懼症、哭鬧的嬰兒、討厭的鄰座乘客、愛東問西問的退休婦女、大聲嚷嚷的醉漢,大胖子的腰臀贅肉還會從座位扶手的下方擠到你這一邊來。
對某些人來說,飛行純粹是恐怖體驗。要是蘿貝卡搭飛機上了高空,她會簌簌發抖、無法動彈。有一次我們一起從德里搭飛機起飛,高高飛進喜瑪拉雅山脈。山間的降落跑道瀰漫著霧,從霧中看去只見嶙峋的岩石,距離我們機翼的尖端似乎不過幾英呎。蘿貝卡以氣壓鉗的強勁力道緊抓我的手,灌下兩品脫的蘇格蘭威士忌和三倍藥量的鎮靜劑。光是為了她這條命,我寧可不再搭飛機。
也別忘了飛機對環境的衝擊。飛機燃燒大量不可再生的能源,將煤灰和二氧化碳直接排放到大氣層內。光是一年飛個幾趟就足以摧毀綠化地球的美意。而且,機場還是吸引人潮、噪音污染,甚至可能是地下水污染的元兇。
撇開這些事不談,還有一個更深層的因素。在我看來,搭乘商務噴射機根本稱不上是旅遊呀。那只是讓人從甲地穿梭到乙地的辦法,人在空中的整段時間都在等降落,而且之後只會因為要抱怨亂流或是鄰座那個鼾聲超大的傢伙才會提起這趟飛行。旅程本身什麼都不是。一片空白。是讓你略過卻不體驗的手段,但人只有在體驗過程中,才會遇上真正探險的喜悅、悲哀、意外發現和災難。
幾年前,蘿貝卡和我可能會在茶几上攤開一本大地圖來計畫旅行。現在我們都用Google Earth了。這個了不起的電腦程式讓你在螢幕上旋轉地球模型,想近距離放大地看哪個國家、區域或是街角都行。
這東西實在太方便了。但後來我們也發現,這個辦法有個重大危險。在十二吋的筆電螢幕上,什麼看起來都近在咫尺。有天晚上,蘿貝卡和我並肩坐在沙發上,食指跟著那道跳房子般的路線在畫面上移動。「好,我們可以去這裡……然後這裡……再到這裡。」好耶!看起來好容易──後來我們才發覺,這段草草計畫而成的路線橫跨了近四分之一的地球,還直直切過戈壁沙漠的中心。
看來我們必須先回答幾個基本的、平常很少人會問的問題,如:從新加坡出海到斐濟要多久?或者換一個問題好了:駱駝在不毛之地走上一百哩,身上馱了兩個人、十五加侖的水和一個帳篷,可以走多快?
幸好,蘿貝卡是旅行後勤的大天才。她熟知各種程序,而且行動力超強。要是你的班機被取消,所有人都困在積雪的機場,又沒有出租汽車,她就是你旁邊那個冷靜地對手機低聲說話,雇來一輛馬車和一組健馬的人。她這項天份讓我信心滿滿,相信我們可以面對任何困境。我決定就不先訂出詳細的旅行計畫了。我們知道我們要搭船橫跨大西洋,然後搭火車橫越俄國。時機似乎掌握得不錯,因為這樣我們就能在夏季結束前進出西伯利亞(據說,西伯利亞的冬天可不是你會想待的地方)。那之後的一切──包括路線、目的地、行程、訂旅館──全都留白。我們會騎驢找馬,一點一點地打造出這段旅程。
下一步:打包。蘿貝卡和我對這件事都有強烈感觸。我們都很不屑那些背包客,他們的超大背包下低於膝蓋、上高過頭頂,後面還用登山鉤掛著零碎雜物。只要走過東南亞的任何一個背包旅遊區,你一定會看到哪個被晒傷的瘋子,身邊吊著一根迪吉里度管,走到哪框啷聲就響到哪。我們不想當那個人。因此,我們幾乎走上另一個極端,比賽看誰帶的東西最少。有一次蘿貝卡甚至口出狂言,說她環繞地球時除了午餐盒以外什麼都不帶。
最後,我們決定用小背包──不比愛唸書的大學生能揹去圖書館的那種包包大多少。我在我那個背包裡裝進最少量的衣服,包括三件內衣(假如我想繼續當蘿貝卡的朋友,這三件就必須經常清洗)。打包時我把大部分的心力投注在尋找完美的鞋子上,這件事花了我一整週──要走起路來舒服,但又不要太醜──這種組合實在有夠難找。有了這雙鞋,再加上幾件襯衫、兩條褲子、一件輕便的雨衣、拖鞋和一件泳衣,這樣應該就足以囊括各種可能了。畢竟,《環遊世界八十天》的主人翁福格也只帶了「兩件羊毛襯衫和三雙襪子」,外加一件雨衣和一條(天知道那是什麼的)「旅行毯」而已。
至於蘿貝卡的背包呢,她帶的數位器材竟然比衣服還多(這就是遺傳了。別人慶祝金婚和鑽石婚,蘿貝卡的爸媽卻慶祝電子產品婚,而且年年如此)。她帶了一台灌滿了歌曲的小型MP3播放器,一架短波收音機準備收聽新聞廣播,一台手持式衛星定位器,可隨時追蹤我們的正確經緯度,還有一支未鎖的手機,以便途中必要時可插上買來的SIM卡。
既然行程和該準背得東西都弄得差不多了,我們只剩一件事要辦,也就是有系統地脫離生活加諸於身的束縛。蘿貝卡向公司提出辭呈,我對幾個編輯說我會遠行一陣子。同樣的,別人的反應從訝異得不知所措到毫不掩飾的羨慕都有。
我們開始去除身邊各式各樣的舒適羈絆。我們住的公寓不允許轉租,所以我們就中止租約。我們寫電子郵件給朋友和同事:我們要去環球了,回來再見囉。我們打客服熱線電話,等了好幾世紀之久,為了取消有線電視服務、電話、網路和健身房會員資格。自動電話選單很少符合我們的情況,等到有線電視公司那電腦化的聲音問起我們要搬去哪個地址,我說:「橫跨大西洋的貨船船艙。」電腦回答:「很抱歉,您的回答不夠清楚。」我們請郵局把信件轉寄給父母,也設定好自動轉帳付費。不論是意料之中還是意料之外,數不清的瑣事在等著我們處理,不少時候我們甚至覺得永遠擺脫不了這一切了。我試著想像自己在開闊的海洋中,鹹鹹的海風輕拂上我的臉。
住在公寓的最後一個晚上,我們開了個餞行派對。我們想把這裡所有剩餘的物品都清空,盡可能把東西送走。那天晚上快結束時,蘿貝卡還把棋盤遊戲和烤箱塞進微醺的客人懷裡。第二天早上,我們把所有不忍心送走或丟掉的東西塞進儲物鎖櫃裡,然後我把車子開到一條僻靜馬路堆滿枯葉的轉角上停好,把車鑰匙交給幾個朋友。朋友答應會好好看著那輛老爺車生鏽,直到我們回來為止。
那天晚上是我們成功環球歸來以前,在華盛頓特區待的最後一夜。我們就近找了家小酒吧,跟幾位最要好的朋友把酒道別。等人散去,我們就在朋友雅莉安家借住一晚,因為我們沒地方睡覺了。
第二天,走在人行道上,我直覺地摸了摸口袋。沒有鑰匙的感覺有點令人不安,我一直反射性地去拍空空的口袋,每次都虛驚一場。
我這才想起來,已經沒有需要用到鑰匙的東西了。公寓、車子、辦公室都沒了,我覺得無事一身輕,所需要的一切都揹在背包裡。
這是個晴朗的八月早晨,我們走向地鐵站。上週,我的生活還缺乏目標,但今天卻帶著懷有抱負的驕傲跨出每個步伐。那些在我們前面的人準備去上班,而我們呢?我們要去大海,橫跨歐洲,去中國,去更遠的地方。
我又想起索魯在《老巴塔哥尼亞快車》開頭的那段話:「在穿梭的地鐵列車中,有一個顯然不是去上班的人。看他包包的大小就一目了然了。誰都能從那得意的漂泊神情中,一眼認出流浪者來:他嘴裡似乎藏著祕密,彷彿隨時會吹個泡泡出來。」
我們搭地鐵到聯合車站,轉搭美國國鐵(Amtrak)前往費城。旅程的第一段已經展開了,我們在費城一家相機店買了一個望遠鏡,心想到了大海上或許會用得著。
那天晚上在旅館房間裡,我們看著電視直到進入夢鄉。促銷廣告播著秋季的新型喜劇和劇情片,廣告把我們淹沒了。等節目真正播出──不管在空間還是心靈上──我們已經在很遠、很遠的地方了。明天我們就會登上貨輪,展開橫跨大西洋之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