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本書的英文書名《Every Living Thing》出自《聖經》〈創世紀〉,意思是指「有血肉的活物」,也就是「動物」。
〈創世紀〉裡提到,當初上帝要用洪水淹沒大地,叫挪亞造「方舟」,帶一家人上船避禍,同時還要帶著「凡有血肉的活物」,每種一對,以便洪水退了之後,重新繁殖。由這段記載,可以想到〈創世紀〉裡的一個重要思想:上帝愛人類,也愛一切動物。
動物成為人類的朋友,有長遠的歷史。被稱為「人類最忠實的朋友——狗」,就是一個例子。狗跟人類相處,可以完全達到互相信任的境界。狗喜歡善良的大人,更喜歡純真的小孩子。在許多養狗的家庭裡,狗簡直就是家庭成員之一。狗對主人有不變的愛。許多養狗的人,都承認狗的天性中,有許多地方跟人類社會的道德觀相吻合。狗講「情」,也講「義」。
如果我們以疼惜的心對待動物,就像我們以疼惜的心對待小孩子一樣,你就可以發現大多數的動物都能因為你的照顧而對你有了一份依賴,依賴昇華為信任,信任昇華為親熱,而成為跟你形影不離的朋友。人跟動物的隔膜消失了。你會覺得動物彷彿也是一個「人」。
當動物把人看成朋友,人也把動物看成朋友的時候,你就不能不承認彼此之間友誼的存在。你不會再懷疑動物也是有情的。
這本書包含十二篇「人和動物的故事」,提到了十種動物:狗、貓、牛、金魚、鸚鵡、烏龜、松鼠、野豬、知更鳥、寄居蟹。這十種動物都進入人類的生活圈子。十二篇故事,篇篇都呈現出人類跟動物相處的美好經驗,篇篇令人動心。
最可貴的是,這十二篇用平實文字撰寫的故事,都有一種奇特的功能。都就是:它以一種舒緩的步子,淨化了我們的心靈,使我們回歸「善良」,有一種平安祥和的感覺,體會到這個世界的可愛,產生了一種你從前沒想到的信心和堅持。
我想,這正是我們可愛的少年讀者所需要的。
快樂的活,快樂的玩∕辛西亞
我所有的朋友們大家好!
就如同你們其中的某個人所知,我是在西維吉尼亞州長大的。在長大的過程裡,我喜歡看漫畫書、喜歡和貓與狗玩、喜歡參加穿睡衣在友人家過夜的聚會、喜歡聽披頭四的歌。我並不是很有創作力。我太愛玩了,而且我比較喜歡玩像是騎腳踏車扮官兵捉強盜,或是在巷子裡踢鐵罐躲貓貓,或是玩洋娃娃扮家家酒之類的遊戲,比較不喜歡做一些會留下成果的事,像是寫一篇故事或畫一張圖畫。一直到現在我都還認為「玩」是成為一位作家最好的訓練。它讓你熱愛生命,讓你心情放鬆,幫助你在腦子裡編造有趣的故事。
也許,此刻的你不該在這裡讀這篇文章,應該到那裡好好的玩一玩。
在孩提時代我就很喜歡動物,而在今日我不但在書裡提到很多動物,在現實生活裡我也和許多討人喜愛的動物住在一起。瑪莎珍是我的大白狗,牠喜歡比薩、喜歡追網球玩、還喜歡睡沙發。莉亞是我的小花狗,牠喜歡繞著圈子跑。我的貓——小藍莓只喜歡一樣東西:那就是食物,而且是很多很多的食物。我的另一隻貓——愛德華貓爪兒喜歡和花栗鼠玩,可惜牠們並不喜歡和牠玩。
我和這些好寵物們,還有我的好兒子納德,一起住在奧瑞岡州。奧瑞岡離我以前長大的地方很遠很遠,不過它有山丘,而且對我而言它很新鮮,新鮮的便有趣。
我最喜歡做的事是在下午趕場電影。我會買爆米花和巧克力,在兩個小時中完全沉浸在電影的情節裡,感到無比快樂。
我也喜歡和我的狗去散步。有些時候我們會有月奇遇——像是有誰掉到湖裡去啦,有誰看到浣熊——但大部分時候我們的散步是安靜而愉快的。這有助於我寫作。我認為散步對大部分的作家是必要的。
我熱愛當作家有許多原因。作家是自由的,而自由對我而言很重要。我有什麼時候想寫才寫的自由,有愛寫什麼就寫什麼的自由。我也可以選擇偷懶,看電視裡的舊卡通,或是選擇一夜沒睡寫書或詩都可以。
我尤其喜愛寫有插圖的書。它們看起來是這麼的美麗,它們的紙又精美又光亮,它們的色彩又絢麗又豐富。圖畫書讓人眼睛一亮,怎麼看也看不膩(如果它們做得好的話)。而且它會讓你一輩子都記得。
我喜歡把我的書送給親朋好友們。他們收到的時候總是這麼的高興、這麼的以我為傲,等不及要知道我又寫了什麼故事。有一個這麼讓人們興奮的職業真是件美好的事!
除此之外,我熱愛當作家是因為我想留點什麼在這個世上,讓我們的世界更好、更美、更強。我想要我的生命裡成就一些重要的事,而我以為透過寫書,為世界添加美麗,是件重要的事。每一個人都有能力為這個世界添加美麗,不論你的專長是種植花木,或是歌唱,或是煮好吃的東西,或是養可愛的寵物。生活裡處處是藝術。
對於身為一位作家我常常心懷感激。我希望每一個小孩長大也都能做他們所認為重要而且珍愛的事。
快樂的活,而且特別是,快樂的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