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計畫的目的乃在於:研析交通部為因應政府組織再而規劃改組為「交通及建設部」的方案中,航政機關〈航政司及航政分局〉與行政法人港務局組織間最適當的業務權責及分工,供為交通部決策之參考。經由研究的結果,本研究發現在航政主管機關的組織方面,交通部所擬「交通及建設部」不設三級機關航政局,而直接於四港各設一個航政分局的規劃,雖然是個受限於三級機關數目限制,迫於現實的不得已的實務作法,但並非理想的航港組織改造方案,也與國外體制有所差異。至於在航政機關與行政法人港務局間的權責劃分與分工方案中,雖然交通部所擬各航政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