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新的建築類型?
楊子葆
捷運可以被視為一種新的建築類型嗎?或者更直截了當地問:捷運車站有時固然宏偉,但往往只是簡單的出入口,充其量加了一頂並不複雜的遮雨棚,這種功能性格強烈的人造設施,我們應該把它當作一座「建築」(architecture),還是一棟「建築物」(building)?
建築與文化史研究者林秀姿曾經在《歐洲建築的眼波》(三民書店出版,2002)這本書裡,對於上述問題做了相當有意思的釐清:回顧歷史,與「建築物」直接相關的「營造」(build)這個字,大約在西元十二世紀之前,就已經在歐洲出現,主要涵義是指藉著一些工具,將某些個別的物體組合成一個整體的過程;至於「建築」(architecture)這個字,則遲至十六世紀文藝復興時期才被創造出來,以英文字根分析,「arch」是主導,「tect」有構成的意思,兩相結合,用來描述設計、建造構築或關於居住生活處所的藝術與科學。簡單地說,「營造」這個概念發展得比較早,內涵也比較簡單,「建築」則比較複雜,並且隨著歐洲文藝復興的進程漸漸發展成一種藝術,有比較深刻的美學企圖與風格呈現,乃至於成為一種綜合不同領域的科學。
在釐清這兩個字的差別之後,我們也許可以這麼說,捷運系統有時可以是「建築」,但大部分的時候很可能只是「建築物」,端看規劃設計者的態度是只把捷運當作一種交通工具,或者把捷運視為都市生活的一個重要部分;這往往也跟建設與營運當局的態度有關,是將捷運局限於運輸服務功能,還是擴大為都市風貌與意象的重要元素?
然而,即使捷運作為一種建築,它的空間屬性仍然與大部分的建築有明顯的不同之處──依照定義,「大眾捷運系統」(Mass Rapid Transit System)是指「於都會區內主要運輸走廊,以專用動力車輛行駛於地面、高架或地下專用路軌,並提供班次密集、運量大、速度快、安全舒適等服務的公共運輸系統。」從這個定義出發,我們發覺捷運至少有以下六種獨特的空間屬性:
第一,是在都市系統中的交換屬性。根據美國著名都市社會學者柯司特(Manuel Castells,1942-)的論點,交通是都市系統中的「交換元素」(exchange
element),是都市流動模式的一種具體表現。但是這種「交換性格」非常有趣,因為它一方面是重要的都市活動,同時也耗費相當成本,包括時間、空間、金錢與精神上的成本,但在大部分的情況下,人們往往將交換視為一種過程,是支援其他如生產、消費、管理等都市活動的條件,而非目的,因此它的重要性常常被過度忽略,不容易吸引工具性以外的嚴肅對待與合理的投資分配。
第二,是活動過渡的中介屬性。捷運作為一項交通工具,常常被視為地面起點與地面另一個迄點之間的過渡,沒有人會將捷運站當作目的地,而只是將它視為一個中介,甚至是一個空間壓縮的「介面」(interface)。因此,幾乎沒有人願意在捷運空間裡停留,匆匆腳步之外,只有候車等待與尋覓路徑時的張望。在這種情況下,捷運建築當然不容易獲得美學上的關切與考量。
第三,是高速變化的流動屬性。城市裡移動速度的改變,同步地造成市民對於空間體驗以及與城市關係的改變。因為捷運,人們的移動變得速度更快、效率更高,但彷彿也隔離了城市裡其他速度相對比較慢的活動,捷運乘客的視覺焦點因為速度的催促而游離、焦躁、不耐煩,不容易集中注意力。於是高速流動造成人與人、人與物、人與空間互動的降低,城市旅程因此越來越單調、越來越抽象。
第四,是專用路權的排他屬性。捷運造成旅程單調與抽象的原因,不僅因為流動的高速化,更因為路權的專用特性。捷運行駛在「隔離式專用路權」(exclusive
right-of-way)上,往往不是高架、就是地下的獨立車道,立體化的通道脫離了原來地面城市的架構,也隔離了捷運乘客在旅行過程中,以視覺或其他方式參與城市原有活動的機會,因此醞釀出一種獨特的、目的純粹的、排他性強的疏離感。
第五,是「班次密集、運量大、速度快、安全舒適」捷運系統不可避免的「人潮匯集」特性。捷運一方面是一種「大眾空間」,吸引大量人潮川流不息,以台北捷運路網為例,目前每日運量接近一百萬人次,就現有運轉的六十座車站進行簡單的算數試算,每座車站平均每天有一萬六千餘人次乘客進出,可說是台北市使用密度與周轉頻率最高的空間;另一方面,捷運作為一種公共服務,使用者因此不分年齡、性別、職業、收入或階級,也因此捷運建築可說是城市中「普羅性格」最濃厚的空間。
最後,是捷運重大建設所挑起再造城市新形象的「現代地標」屬性。捷運作為一種昂貴、大興土木、創造性扭轉城市交通模式的重大建設,很多時候也被賦予塑造城市新形象的重大任務;而呈現這個屬性最典型的案例,就是1930年代開始興建的莫斯科捷運系統。另外,從1970年代起,捷運不但成為第三世界首要城市解決交通壅塞問題的萬靈丹,也被視為躋身「先進城市俱樂部」的會員金卡,「城市捷運化熱潮」風起雲湧,迄今未歇,捷運建築因此成為反映現代化特性與管理者期待的城市地標。
以上這六種捷運獨特的空間屬性,使得可能存在的「捷運建築」成為一種值得注意的建築新類型。而1863年首度出現的捷運系統,雖然非常年輕,卻與一百四十年來人類經濟、社會、政治、科技、藝術……,以及城市的發展息息相關。若以建築這個切面來剖析、審視捷運,說不定我們可以發掘出一些有趣的新意?這就是本書的主要意圖:以建築的「眼波」閱讀捷運,嘗試更瞭解捷運,更瞭解城市。然而,「城市」(馬克思所謂的「歷史的主題」﹝le
sujet de l’Histoire﹞),以及「捷運」(法國詩人夏朋洛﹝Jacques Charpentreau﹞筆下的「城市的旋轉木馬」),都是變動不居的。
在進入主題之前,請容許筆者引用卡爾維諾(Italo Calvino,1923-1985)在《看不見的城市》(Invisible cities,1972;王志弘中譯,時報文化出版,1993)這本書裡,一段忽必烈與馬可波羅的對話,作為對自己與讀者的提醒:
「還有一座城市你從來沒有提過。」
馬可波羅低下頭來。
「威尼斯。」大汗說。
馬可波羅微笑了。「您認為我一直在向您報告的是一些其他的什麼東西嗎?」
皇帝絲毫不為所動。「但我從來沒有聽見你提起那個名字。」
馬可波羅說:「每次我描述某個城市時,我其實是在說有關威尼斯的事情。」
……
「記憶中的形象,一旦在字詞中固定下來,就被抹除了。」馬可波羅說:「也許我害怕如果我提到的話,會一下子就失去了威尼斯。或許,我在提到其他城市時,我已經一點一點地失去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