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就美國及日本的智慧財產權管理制度與台灣的情況作一比較,為產、官、學、研釐訂管理制度時借鏡之用,並作大學教學及研究的教材。
首先闡明與管理制度有關的智慧財產權之基本概念,特別是美、日智慧財產權的種類、保護要件及各種權利間的相互關係;最重要的目的乃在說明保護智慧財產權的重要性以及此種權利與研究開發之間的關係。
基本上,沒有研究開發的能力則不能產生智慧財產權;智慧財產權沒有受到應有的保護,則不能促進新的研究開發。
其次,說明智慧財產權權益的歸屬與分配問題。權利確定後,更進一步談到技術移轉;同時透過技術移轉,將政府、學術及企業界打成一片,此即所謂「產、官、學」的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