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強調「法律至上」理念對立法和司法的作用,闡述了傳統對法律發展的決定性影響,揭示了絕對個人主義思潮對法律的危害,主張從社會利益的角度實現法律秩序的和諧。這些一百年前提出來的主張,卻與當前各國的立法(尤其是民事立法)思想高度吻合,對中國當下的法學研究和立法極具現實意義。
羅斯科·成德(Roscoe
Pound)(1870—1964),早年研究植物學,后歷任內布拉斯加州大學、芝加哥大學、哈佛大學法學教授。1916—1936年間擔任哈佛大學法學院院長,二戰以后受聘擔任中國司法行政部顧問。龐德作為社會法學的奠基人,不僅被譽為「百科全書式」的法學家,也是二十世紀西方法學界的權威之一,代表性著作有《法理學》、《法哲學導論》、《社會法理學的范圍和目的》、《法律與道德》、《通過法律的社會控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