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由胡塞爾1917-1918年在貝爾瑙沉思時間意識難題的速記手稿所組成,前承《內時間意識現象學(1893-1917)》,後啟《關於時間構造的後期文字(1929-1934)》,構成了胡塞爾時間意識現象學思想「三部曲」極為重要的中間環節。
通過貝爾瑙手稿,有興趣的讀者會發現:胡塞爾新的時間意識現象學與早期時間觀相比取得哪些最本質的進展;胡塞爾為何且如何回到「布倫塔諾—亞里斯多德學說」的近處;在通向「超越論邏輯」難題的深化個體化問題域的研究中,胡塞爾又如何闡發時間性和觀念對象的學說。
埃德蒙德•胡塞爾(Edmund Husserl,1859-1938),著名德國哲學家,人稱現象學之父。1886年起在哈勒大學以導師身份教授哲學,1901—1916年分別在哥廷根大學及弗萊堡大學擔任教授,直至1928年退休。退休後仍繼續從其「現象學」( phenomenology )
研究。他將現象學定義為對意識本質結構的科學研究,指出意識總是朝向某個客體,不管它是物質的,還是跟數學一樣是「觀念的」。要獲得現象學的觀點,必須透過一連串的現象「還原」,描述意識的本質特征
(即意識的「意義」)。他認為這些意義(與康德的范疇相同)是普世與必然的。肖德生,哲學博士,廣西大學哲學系教授,廣西大學現象學與馬克思主義研究所研究員,主要研究方向為現象學、歐陸哲學,關注時間意識現象學研究十多年,旁涉中西意識哲學比較研究。兼任中華全國外國哲學史學會理事、《廣西大學學報(哲社版)》主編、中文版《胡塞爾文集》編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