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順利通關需牢記6個字,即「方法+時間+堅持」。
◎對於方法而言,通常采用三步走戰略復習:第 一階段:看教材同時做同步練習題;第二階段:狂做歷年真題;第三階段:背誦講義及自己做錯的題目。
◎對於時間而言,根據多年的授課經驗以及對眾合教育已過關學員的分析表明:一個一般基礎的考生要想一次性通過司法考試至少要付出6個月的時間來復習。
◎「堅持」二字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不管你是學生還是社會人員,在備考的道路上總有這樣或那樣的理由讓你不再繼續復習或暫停復習。可是,我想和你說的是:成功的道路上從來不擁擠,因為堅持的人不多。請記住:「當你搖搖欲墜的時候,已經有很多人倒下了。」
眾合教育,法律教育培訓機構,核心優勢主要在優秀的師資、圖書資料及專業服務三方面,多年來一直堅持「專於司考,精於輔導」的態度,被考生譽為司考界的「標桿」。
孟獻貴,眾合教育獨家簽約老師,有多年司法考試培訓和輔導經驗,熟悉司法考試的命題特點和出題規律以及考生在復習備考各個過程中面臨的學習和心理問題。
目錄
第一部分 民法總論
第一講民事法律關系
一、民事法律關系與非民事法律關系的區分
二、民事法律關系的要素
三、民事權利
第二講民事主體
一、自然人
二、法人
三、其他組織
第三講民事行為
一、法律行為vs事實行為
二、民事行為的效力
三、特殊的民事行為
第四講代理制度
一、代理的基本原理
二、復代理
三、無權代理vs表見代理
四、間接代理
第五講訴訟時效
一、訴訟時效的基本原理
二、訴訟時效中止vs訴訟時效中斷
第二部分 物權法與擔保法
第一講物權的基本原理
一、物權的客體與效力
二、物權的保護
第二講所有權
第一節物權變動
一、物權變動的法定分類體系
二、物權變動的學理分類體系
第二節建築物區分所有權
一、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的構成
二、建築物區分所有權之共有權
三、建築物區分所有權之成員權
四、關於「住改商」問題
五、關於業主撤銷權問題
六、物業服務合同及其糾紛解決
第三節共有
一、按份共有與共同共有的判斷
二、按份共有
三、共同共有
第三講占有制度
一、占有的分類
二、善意占有與惡意占有
三、占有保護請求權與物權請求權
第四講用益物權
一、地役權與相鄰關系
二、地役權的三種轉讓情形(「轉彎模式」)
第五講擔保物權
第一節擔保物權的基本原理
一、當事人之間的主從關系
二、擔保物權的效力
第二節抵押權
一、抵押物
二、抵押權的設立和生效
三、動產浮動抵押
四、抵押權順位
五、抵押物的提前轉讓
六、抵押權與租賃權的沖突解決(成立在先原則)
七、抵押權的放棄
八、抵押權的實現
九、最高額抵押權
第三節質押權
一、動產質權
二、權利質權
第四節留置權
一、留置權的概況
二、留置權的適用條件
三、留置權的法律效力
四、留置權的實現
五、關於「留置權的善意取得」問題
六、留置權的消滅
第六講保證制度
一、保證合同
二、保證方式
三、共同保證
四、保證范圍
五、保證的從屬性
六、保證期間
第七講定金制度
一、定金的判斷
二、定金合同
三、定金罰則
第八講共同擔保及反擔保
一、共同擔保的基本原理
二、共同物保
三、(連帶)物保與人保並存
四、反擔保
第三部分 債法總論
第一講債的法定分類體系
一、單方允諾之債
二、不當得利
三、無因管理
第二講債的學理分類體系
第四部分 合同法總則
第一講合同法的基本原理
一、合同法的適用范圍
二、合同的十種學理分類
第二講締約過失責任
一、締約過失責任的基本原理
二、締約過失責任的類型
第三講合同的成立
一、要約vs要約邀請
二、要約與承諾
三、合同成立的時間與地點
第四講合同的內容
一、合同的必備條款
二、合同的主要條款
三、合同的爭議解決條款
四、格式條款
第五講合同的變更
一、債權讓與
二、債務承擔
三、債權債務的概括承受
第六講合同的保全
一、代位權
二、撤銷權
第七講合同的履行
第八講違約責任
一、違約責任的特征和歸責原則
二、違約責任的構成要件
三、違約責任的五種形式
第九講合同權利義務的終止
一、合同解除
二、抵銷
三、提存
四、免除
五、混同
第五部分 合同法分則
第一講買賣合同
一、買賣合同的基本原理
二、標的物轉移時間
三、孳息歸屬
四、風險負擔
五、三類特種買賣合同
第二講供水、電、氣、熱力合同
一、供電合同的概念和性質
二、供電合同的特征
三、供電合同的履行地點
四、供電人和用電人的義務
第三講贈與合同
一、贈與合同的概念和性質
二、贈與人的撤銷權
三、贈與人的法定解除權
四、贈與人的義務
第四講借款合同
一、借款合同的基本原理
二、商業借貸與民間借貸的區別
三、民間借貸合同
第五講租賃合同
一、租賃合同的基本原理
二、承租人的權利
三、轉租
四、無效租賃合同的情形及處理
五、「一房數租」
六、「裝飾裝修」問題
七、「擴建」問題
八、租賃合同中的解除權
第六講承攬合同
一、承攬合同的基本原理
二、定作人的任意解除權
第七講建設工程合同
一、建設工程合同的基本原理
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第八講融資租賃合同
一、融資租賃合同的基本原理
二、融資租賃合同中的五個特殊問題
第九講技術合同
一、技術合同的概念和性質
二、技術成果的權利歸屬
三、技術合同的無效
四、技術開發合同
五、技術轉讓合同
六、技術咨詢與服務合同
第十講運輸合同
一、運輸合同的概念和性質
二、客運合同與貨運合同
第十一講行紀合同
一、行紀合同的基本原理
二、行紀事務的處理
三、行紀合同中的留置權
第十二講委托合同
一、委托合同的基本原理
二、受托人的權利和義務
三、關於共同委托
四、關於任意解除權
五、委托合同vs行紀合同
第十三講保管合同
一、保管合同的概念和性質
二、保管人的義務
三、寄存人的義務
四、保管合同與倉儲合同的區別
第十四講居間合同
一、居間合同的概念和性質
二、居間人的義務
三、委托人的義務
第十五講倉儲合同
一、倉儲合同的概念和性質
二、保管人的義務
三、存貨人的義務
第十六講旅游合同
一、旅游合同的基本原理
二、旅游經營者和旅游輔助服務者的義務
三、旅游合同權利義務的轉讓
四、四類特殊問題的處理
五、旅游糾紛訴訟問題處理
第六部分 侵權責任法
第一講侵權責任法的基本原理及七種特殊主體責任
一、侵權責任法的基本原理
二、監護人責任
三、教育機構責任
四、用工責任
五、幫工責任
六、定作人責任
七、安保義務人責任
八、網絡服務提供者責任
第二講八類具體人格權侵權責任及共同侵權責任
一、八類具體人格權侵權責任
二、精神損害賠償
三、共同侵權
第三講七種典型侵權責任
一、產品責任
二、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
三、醫療損害責任
四、環境污染責任
五、高度危險責任
六、飼養動物損害責任
七、物件損害責任
第七部分 婚姻家庭法、繼承法和收養法
第一講婚姻家庭法
一、結婚的條件
二、效力有瑕疵的婚姻
三、夫妻財產制
四、離婚
五、親子關系
第二講繼承法
一、繼承法的基本原理
二、繼承權
三、繼承方式
四、遺贈和遺贈撫養協議
五、法定繼承、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扶養協議的適用關系
第三講收養法
一、收養關系的成立
二、收養的效力
三、收養關系的解除
附錄1:司法考試中民法涉及的法律及司法解釋匯總表
附錄2:司法考試中民法重點考點匯總表
第一講民事法律關系
一、民事法律關系與非民事法律關系的區分
二、民事法律關系的要素
三、民事權利
第二講民事主體
一、自然人
二、法人
三、其他組織
第三講民事行為
一、法律行為vs事實行為
二、民事行為的效力
三、特殊的民事行為
第四講代理制度
一、代理的基本原理
二、復代理
三、無權代理vs表見代理
四、間接代理
第五講訴訟時效
一、訴訟時效的基本原理
二、訴訟時效中止vs訴訟時效中斷
第二部分 物權法與擔保法
第一講物權的基本原理
一、物權的客體與效力
二、物權的保護
第二講所有權
第一節物權變動
一、物權變動的法定分類體系
二、物權變動的學理分類體系
第二節建築物區分所有權
一、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的構成
二、建築物區分所有權之共有權
三、建築物區分所有權之成員權
四、關於「住改商」問題
五、關於業主撤銷權問題
六、物業服務合同及其糾紛解決
第三節共有
一、按份共有與共同共有的判斷
二、按份共有
三、共同共有
第三講占有制度
一、占有的分類
二、善意占有與惡意占有
三、占有保護請求權與物權請求權
第四講用益物權
一、地役權與相鄰關系
二、地役權的三種轉讓情形(「轉彎模式」)
第五講擔保物權
第一節擔保物權的基本原理
一、當事人之間的主從關系
二、擔保物權的效力
第二節抵押權
一、抵押物
二、抵押權的設立和生效
三、動產浮動抵押
四、抵押權順位
五、抵押物的提前轉讓
六、抵押權與租賃權的沖突解決(成立在先原則)
七、抵押權的放棄
八、抵押權的實現
九、最高額抵押權
第三節質押權
一、動產質權
二、權利質權
第四節留置權
一、留置權的概況
二、留置權的適用條件
三、留置權的法律效力
四、留置權的實現
五、關於「留置權的善意取得」問題
六、留置權的消滅
第六講保證制度
一、保證合同
二、保證方式
三、共同保證
四、保證范圍
五、保證的從屬性
六、保證期間
第七講定金制度
一、定金的判斷
二、定金合同
三、定金罰則
第八講共同擔保及反擔保
一、共同擔保的基本原理
二、共同物保
三、(連帶)物保與人保並存
四、反擔保
第三部分 債法總論
第一講債的法定分類體系
一、單方允諾之債
二、不當得利
三、無因管理
第二講債的學理分類體系
第四部分 合同法總則
第一講合同法的基本原理
一、合同法的適用范圍
二、合同的十種學理分類
第二講締約過失責任
一、締約過失責任的基本原理
二、締約過失責任的類型
第三講合同的成立
一、要約vs要約邀請
二、要約與承諾
三、合同成立的時間與地點
第四講合同的內容
一、合同的必備條款
二、合同的主要條款
三、合同的爭議解決條款
四、格式條款
第五講合同的變更
一、債權讓與
二、債務承擔
三、債權債務的概括承受
第六講合同的保全
一、代位權
二、撤銷權
第七講合同的履行
第八講違約責任
一、違約責任的特征和歸責原則
二、違約責任的構成要件
三、違約責任的五種形式
第九講合同權利義務的終止
一、合同解除
二、抵銷
三、提存
四、免除
五、混同
第五部分 合同法分則
第一講買賣合同
一、買賣合同的基本原理
二、標的物轉移時間
三、孳息歸屬
四、風險負擔
五、三類特種買賣合同
第二講供水、電、氣、熱力合同
一、供電合同的概念和性質
二、供電合同的特征
三、供電合同的履行地點
四、供電人和用電人的義務
第三講贈與合同
一、贈與合同的概念和性質
二、贈與人的撤銷權
三、贈與人的法定解除權
四、贈與人的義務
第四講借款合同
一、借款合同的基本原理
二、商業借貸與民間借貸的區別
三、民間借貸合同
第五講租賃合同
一、租賃合同的基本原理
二、承租人的權利
三、轉租
四、無效租賃合同的情形及處理
五、「一房數租」
六、「裝飾裝修」問題
七、「擴建」問題
八、租賃合同中的解除權
第六講承攬合同
一、承攬合同的基本原理
二、定作人的任意解除權
第七講建設工程合同
一、建設工程合同的基本原理
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第八講融資租賃合同
一、融資租賃合同的基本原理
二、融資租賃合同中的五個特殊問題
第九講技術合同
一、技術合同的概念和性質
二、技術成果的權利歸屬
三、技術合同的無效
四、技術開發合同
五、技術轉讓合同
六、技術咨詢與服務合同
第十講運輸合同
一、運輸合同的概念和性質
二、客運合同與貨運合同
第十一講行紀合同
一、行紀合同的基本原理
二、行紀事務的處理
三、行紀合同中的留置權
第十二講委托合同
一、委托合同的基本原理
二、受托人的權利和義務
三、關於共同委托
四、關於任意解除權
五、委托合同vs行紀合同
第十三講保管合同
一、保管合同的概念和性質
二、保管人的義務
三、寄存人的義務
四、保管合同與倉儲合同的區別
第十四講居間合同
一、居間合同的概念和性質
二、居間人的義務
三、委托人的義務
第十五講倉儲合同
一、倉儲合同的概念和性質
二、保管人的義務
三、存貨人的義務
第十六講旅游合同
一、旅游合同的基本原理
二、旅游經營者和旅游輔助服務者的義務
三、旅游合同權利義務的轉讓
四、四類特殊問題的處理
五、旅游糾紛訴訟問題處理
第六部分 侵權責任法
第一講侵權責任法的基本原理及七種特殊主體責任
一、侵權責任法的基本原理
二、監護人責任
三、教育機構責任
四、用工責任
五、幫工責任
六、定作人責任
七、安保義務人責任
八、網絡服務提供者責任
第二講八類具體人格權侵權責任及共同侵權責任
一、八類具體人格權侵權責任
二、精神損害賠償
三、共同侵權
第三講七種典型侵權責任
一、產品責任
二、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
三、醫療損害責任
四、環境污染責任
五、高度危險責任
六、飼養動物損害責任
七、物件損害責任
第七部分 婚姻家庭法、繼承法和收養法
第一講婚姻家庭法
一、結婚的條件
二、效力有瑕疵的婚姻
三、夫妻財產制
四、離婚
五、親子關系
第二講繼承法
一、繼承法的基本原理
二、繼承權
三、繼承方式
四、遺贈和遺贈撫養協議
五、法定繼承、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扶養協議的適用關系
第三講收養法
一、收養關系的成立
二、收養的效力
三、收養關系的解除
附錄1:司法考試中民法涉及的法律及司法解釋匯總表
附錄2:司法考試中民法重點考點匯總表
序
親愛的讀者,當你翻開這本書時,相信你已經開啟了屬於自己的2016年備考之旅。兵者雲:「知己知彼,百戰不殆。」在正式進入具體知識的學習之前,讓我們先來了解一下司法考試的基本概況。
第一,分值情況。司法考試共4張試卷,每張試卷150分,總分600分(360分過關,放寬地區除外)。
第二,題型情況。試卷一、試卷二和試卷三為客觀題(每卷共100題,包括50道單選題、35道多選題和15道不定項選擇題),試卷四為主觀題(共7題,一般包括2道論述題和5道案例分析題)。
第三,科目情況。在國內的所有考試中,司法考試所考查的科目是最多的,沒有之一,共考查15個學科,分別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民法、刑法、民事訴訟法與仲裁制度、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商法、經濟法、法理學、憲法、法制史、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司法制度與法律職業道德。讀到這里,我想你已經感受到了司法考試的難度。
第四,報名及考試時間。
司法考試的報名時間為當年的6月底7月初,考試時間一般安排在9月的第二周或第三周的周六日舉行。第五,分數查詢時間。考生一般可以在當年11月20日左右查詢自己是否已經通過司法考試。
第一,分值情況。司法考試共4張試卷,每張試卷150分,總分600分(360分過關,放寬地區除外)。
第二,題型情況。試卷一、試卷二和試卷三為客觀題(每卷共100題,包括50道單選題、35道多選題和15道不定項選擇題),試卷四為主觀題(共7題,一般包括2道論述題和5道案例分析題)。
第三,科目情況。在國內的所有考試中,司法考試所考查的科目是最多的,沒有之一,共考查15個學科,分別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民法、刑法、民事訴訟法與仲裁制度、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商法、經濟法、法理學、憲法、法制史、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司法制度與法律職業道德。讀到這里,我想你已經感受到了司法考試的難度。
第四,報名及考試時間。
司法考試的報名時間為當年的6月底7月初,考試時間一般安排在9月的第二周或第三周的周六日舉行。第五,分數查詢時間。考生一般可以在當年11月20日左右查詢自己是否已經通過司法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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