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民初,歐美國家有大批傳教士涌入中國,其人數之多,現在想起來令人不可思議。據教會內部統計:「1889年有1296名新教傳教士在華。」到1905年,在華新教傳教士已經達到了3445名,其中有1432名男性、1038名傳教士妻子、964名單身女性。1910年,新教在華的外國傳教士人數增加到5144名。還有一個數字,統計美國「學生志願海外傳教運動」:1886年到1918年間他們派出了8140名傳教士,其中有2524名到了中國。按那類「無利不起早」的物質主義思維方式,自私自利的西方社會怎麼派得出這麼多的傳教士來華傳教?還帶來了那麼多鈔票?既然難以想象,於是「精神鴉片」「文化侵略」「思想毒害」等各種各樣的陰謀論就發明出來。
其實,倘若追究大量傳教士來華的原因,主要動力是精神性的,那就是英、美民族在19世紀「維多利亞時代」(1837—1901)的社會發展中,出現了持續不斷的道德主義運動—「靈性奮興」(EvangelicalMovement)。教會歷史學家賴德烈說:19世紀,是一個靈性奮興的時代。工業化、城市化、現代化的初期,反而刺激了基督教的復興。當時,基督教會動員出很多人來從事社會服務,他們不但服務本國,還願意獻身其他民族,當然是以上帝的名義。在高等教育並不普及的時代,他們大多受過良好的大學教育。這等的宗教熱忱,在20世紀后半葉的歐美社會忽然消失了。現在有余力向國外輸出傳教士(或曰「宗教滲透」)的民族,不是英、美、德、法、意等「西方國家」,而是有着充足信仰活力的韓國、菲律賓、印度等亞洲國家。不可思議的現象是,現在世界各地的傳教士較少白人,較多黃人和黑人。
有時候,信仰熱忱確實是危險的。過於熾熱,會灼傷傳教對象,讓人避之唯恐不及。但是,回顧19、20世紀的西方基督教傳教運動,我們並沒有發現特別過分、需要嚴厲譴責的傳教行為。傳說中傳教士「傲慢」「陰險」和「毒辣」,毀滅中華文化,多半是因為誤會和無知,是在碰撞、沖突后形成的民族敵對情緒,是添油加醋的意識形態。近幾十年來的中國內地、台灣、香港、澳門,以及新加坡的中華學者,多半都認為傳教運動是一場「中西文化交流」,基本面是健康的。別的不說,近年來經常進入「全國十佳醫院」排行榜的上海瑞金醫院(原天主教耶穌會廣慈,1907年),仁濟醫院(原基督教倫敦會仁濟,1844年),北京協和醫院(原基督教平信徒洛克菲勒捐助,1919年),四川華西醫院(原英美基督教仁濟、存仁,1892年),都是當年傳教運動留給我們的有用遺產,這個必須承認。
為什麼說19、20世紀的中華傳教運動會是一個積極的文化事業?回答這個問題很簡單,一看實踐,二明學理。從學理上來說:當時各大基督教會都進入「現代性」(modernity),都在自己的傳教學(Missiology)中加入了「世俗主義」(Secularism);從實踐中來看:來華傳教士大量借助了文化工具,在神學知識之外,還掌握了現代科學文化知識,有時候甚至不清楚他們的第一職業到底是傳教士,還是醫生、教授、科學家、出版家……這樣的「學術傳教士」太多了,近年來的華人學者們還原歷史,做了大量研究,現在對這些人在中華近代文化事業中的積極貢獻已經相當清楚了。比較知名的來華傳教士有:合信(BenjaminHobson,1816—1873)、理雅各(JamesLegge,1815—1897)、丁韙良(WilliamAlexanderParsonsMartin,1827—1916)、林樂知(YoungJohnAllen,1836—1907)、傅蘭雅(JohnFryer,1839—1928)、李提摩太(TimothyRichard,1845—1919)、李佳白(GilbertReid,1857—1927)、福開森(JohnCalvinFerguson,1866—1945)……然而,這其中也包括在傳教士群體中
籍籍無名、卻在自己的崗位為華人默默奉獻的福益華(EdwardBliss,1865—1960)。
愛德華•布里斯給自己起的中文名字叫「福益華」,時刻提醒他「為什麼在中國」,證明他來華的初衷是想造福異族、利益中華。一些人喜歡對所有的外國言行都做「陰謀論」的猜測,卻故意忽視他們的「動機」。像「福益華」這樣的人,都已經把自己的來華動機刻在名字上了,總應該考慮一下吧?一些批評家還會繼續指責地說:不能只看動機,他們虛偽,說一套,做一套,我們要看功效!然而,即使從「動機與功效的統一」來講,福益華這樣的醫學傳教士也沒有任何針對中國人的惡言惡行,只是一視同仁地治病救人,活人無數,且默默無聞。傳教史上有一些「布道英雄」的名字有人提及,但「福益華」這樣的鄉村醫生卻籍籍無名,一般的人名辭典上都查不到。普通志願者成千上萬,他們的事跡並不都來得及載入史冊。但是,故意地漠視,甚至抹黑他們,還用曲解的方式來記錄,那就是另一回事情了,殊不公正。
《邵武四十年》是一部家族傳記,兒子小愛德華•布里斯在自己的晚年,為他父親的在華活動寫了一部歷史,講述了一個動人故事。波士頓附近新伯利港的布里斯(Bliss)家族是公理會(CongregationalChurch)信徒,這個不算有名的新英格蘭家族中也出了不少人物,其中好幾個是著名傳教士。布里斯家族和人文思想家愛默生(Emerson)是沾親帶故的姻親關系。愛默生上了哈佛,愛德華則選擇了耶魯,上醫學院,立志出國,當傳教醫生。在地域隔絕的19世紀,歐美的某些偏僻小鎮上卻會有國際主義精神,這是非常神奇的現象。Johnson家Lee家,在教堂里談論亞洲、非洲、印度、中國……全鎮的人們跟着就眼界開闊、思想解放。新伯利鎮上的人喜歡往外國跑,不是「通商」,就是「傳教」。反過來看,明、清正統儒家缺乏「探求」(adventure)精神,頂多是以中華為「天下」,固守「父母在,不遠游」的戒律,除非做官,不離鄉土。中西文化之間的差異,最終是由各自的信仰和宗教決定的。19世紀的基督教確實比儒教更加「國際主義」,儒教卻一步步地陷入了「民族主義」,這是中國文化的悲哀。當時,歐美的青年基督徒們,很多人都志願告別雙親,攜妻帶子,跨洲跨洋地加入「外方傳教」(ForeignMission),福益華是萬千之疇中的普通一位。
19世紀末20世紀初,先是英國,后來是美國,向中國輸出了大量的傳教士。英語世界的「維多利亞時代」,「既是最好的時代,也是最壞的時代」。大城市如倫敦、紐約、波士頓、芝加哥、舊金山都在急劇發展,社會動盪,矛盾突出,城市家庭和教會少有余力支持傳教。相反,一些小城鎮、小城市的古老、虔誠、富裕的家庭,卻能夠貢獻出受過教育的優秀子弟,到海外傳教。所以,我們在中國看到很多傳教士來自歐美的小鎮、小城,並不說明他們來自貧困鄉村,只能像商人那樣到東方來賺錢求發展。相反,福益華和林樂知、李提摩太等著名傳教士一樣,都是來自有身份、有教養的家庭。在福益華的時代,只有1%的男子是大學畢業。耶魯大學畢業之后,完全可以服務同胞,福益華卻來到了中華。可見,「傳教」與「通商」的動機完全不同,「信仰」和「牟利」的做法有天壤之別。
傳教士來中國,當然是要傳播基督教的信仰,這不是問題。問題在於:如果一個宗教的教義是「國際主義」「人道主義」的,而且與自由、民主、道德、科學等具有「現代性」的價值觀念並不對立,也不故意去傷害一個正常的社會、文化與個人,為什麼就不能傳播呢?19世紀后期,是英語民族海外傳教的高峰,英國、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教會收到大筆捐款,也有大批年輕人踴躍報名,志願出國。1795年,英國建立「倫敦會」,發誓要把福音書傳遍全世界;1924年,美國布道家穆迪更是提出口號,要實現「一代人之間的基督化」(ChristianizationwithinThisGeneration)。英、美基督徒的這些口號,是一種強勢表達的「野心」(ambition),一個人、一個組織在信心滿滿的時候自然就會有種「英特納雄耐爾就一定要實現」的高調。問題是,「國際主義」來到了當地是怎樣落實的?19、20世紀的基督教會在中國的海外傳教,並沒有采用「聖戰」「專政」「XX斗爭」等暴力手段。相反,他們采用迂回而柔和的「間接傳教」方式,對於中國近代社會的「新科學」「新文化」都有重要意義。
19世紀歐美基督教會發明了許多新的傳教手段,傳教差會一般不是采用傳統的「屬靈」方式直接宣教,而是采取「醫學」(Medicine)、教育(Educational)和出版(Printing)等方式,稱之為「間接傳教」(IndirectMission)。教會開辦醫院、學校、報社、雜志社、出版社、學會、博物館、圖書館等等世俗機構,傳播基督教的價值觀念,逐漸皈依信徒。這樣的話,來華傳教士們往往都有雙重職業,他們兼任醫生、教師、出版人、學者,就像福益華這樣,擔任着醫生職務,是一些用醫學作為手段傳播福音的「醫學傳教士」。按當時人的看法,這是一個光榮使命、崇高職業,是傳教士中的技術精英,「從伯駕(PeterParker)時代起,醫生就是宣教隊伍中受人尊敬的成員」。他們的人數不少,1905年在華西方傳教士3445人,有301位是醫生,其中男醫生207位,女醫生94位。當年,各大傳教會開辦醫院166間,藥房241間;經這些醫院治療的住院病人是35301名,門診病人更達到1044948名。[1]1905年的「間接傳教」成就,已經表明基督教會是中國近代醫學的開創者。在「間接傳教」事業最為發達的上海,早期醫院和早期大學都是由教會創辦的,如仁濟醫院、公濟醫院、廣慈醫院、聖約翰大學、滬江大學、震旦大學等。
如果說「間接傳教」是現代傳教學上的發明,那「社會福音」(SocialGospel)就是20世紀神學上的創新。20世紀初,以紐約協和神學院為代表,美國基督教會提出「社會福音」的主張。這種神學思想認為:福音書不但可以拯救人的靈魂,還應該發揮作用,去拯救每個人的身心,以及由人類群體構成的社會肌體。這是一種接近於「社會主義」理想的社會改造思想,有些派別甚至明確提出了「基督教社會主義」。在英、美基督教徒看來,中國是最應該實行社會拯救的國度:現代醫學不發達,衛生條件落后,瘟疫和疾病叢生;清末社會改革失敗以后,動亂、革命和內戰摧毀了原來的社會秩序,各項制度有待重建;還有,很多中國人在惡劣的生活環境中逐漸喪失了原有的價值觀念和道德准則,不懂得用正確的信仰來維持自己的文化和文明。種種弊端,正是基督教會十分願意加以改良的,只不過這種改良還不是最終目的,最終目的是借以皈依民眾。
在上海等大城市受過新式教育的中國籍醫生,通常都不願去鄉鎮執業。新式醫療、現代教育最為匱乏的地區是地處邊遠的農村地區,社會破產狀況嚴重。看到了這一點,國外差會便組織本國的醫生前來中國內地志願傳教。靠着治病救人的人道主義,借助現代醫學的先進手段,「醫學傳教士」幾乎無遠弗屆,非常受人歡迎,傳教效果也很好。派遣福益華的差會是「美國海外傳教委員會」(AmericanBoardofForeignMission,簡稱「美部會」)。愛德華從耶魯大學醫科畢業后,應聘來中國傳教,招募的廣告上就寫明不是留在上海、漢口、天津、北平等大城市,而是要下到福建的貧困山區邵武。福益華的兒子小愛德華•布里斯說,他父親更願意成為一位醫生,而不是傳教士。也就是說,福益華的第一身份是醫生,而不是牧師,他是為了治病救人才來中國的。福益華當然是有宗教精神的,但他確實首先是一位「人道主義」者。清末民初的傳教史充滿了這樣的例子,來華傳教士們都比較偏向於「世俗主義」,更樂於從事社會、人文和科學事業,而不是「宗教狂熱」。無疑,這樣的醫生,多多益善;這樣的基督教,有益無害。
福益華真的是一位普通醫學傳教士,盡管《邵武四十年》中的故事很是動人,但主人翁的經歷並不曲折。1891年,他從耶魯大學醫學專業畢業;1892年,他跨過美洲大陸,在舊金山登船來中國;1892年到1932年,他用福益華的名字在福建邵武行醫。在長達四十年的時間里,他一個人,每年預算只有350美元,卻要為閩北地區的200萬人口服務。他在1898年用自己的工資,加上在美國募集的款子,建造了當地第一家醫院。福益華是閩北地區現代醫療事業的奠基人,本想終身留在這里,服務病人。
但是當地被工農紅軍占領后,作為一個「帝國主義分子」,他不得不離開。福益華答應他在四十年中積累起來的閩北病人,說一定會回來。事實上,回到新英格蘭家鄉以后,福益華和他的夫人一直在努力,隨時准備回到中國,回到他的病人中間。
由於本書是用個人的日記、書信和檔案資料寫成的,因而保留有不少有意思的細節,很多是我們容易忽視的。比如,當時的傳教差會派出教士的時候,非常注意他們的婚姻(戀愛)情況,盡量要求他們配對而行。福益華沒有把波士頓未婚妻帶來,卻在福建找到所愛。來華傳教士人數中,女性比例超過了男性,讓男性能夠較容易地找到妻子。為此,我們看到當年傳教組織者的用心之細致、組織之嚴密。1901年,福益華在福州愛上了一位女傳教士梅•波茲;1902年這位女教士改名為梅•布里斯,嫁給了福益華。如此一例,我們明白了為什麼有那麼多的傳教士夫人,還有單身女傳教士—目的當然是為了不給當地社會造成負擔,或者弄出緋聞和丑聞。
1911年,小愛德華•布里斯出生在福建,大清王朝在這一年變成了中華民國。短短的十幾年里,閩北地區陷入動亂之中,比清末更加糟糕。袁世凱政權、北洋軍閥、廣州軍政府和蘇維埃政權在這一地區變換拉鋸,政局混亂。變換的政權,越來越民族主義;排外的浪潮,使得外國傳教士無法生存。回國以后,小愛德華的職業是新聞報道,他成為CBS著名欄目的編輯。在他的描寫中,中國清末民初的政治、社會和信仰狀況都栩栩如生。按他整理的家族史料,他父親好幾次從軍人的槍口下脫險,劫后余生。潰敗的北洋軍閥士兵,從他們身上搶劫戒指、眼鏡;占領當地的國民革命軍人,要求把北洋傷兵扔出醫院,專門治療他們的人員,一位革命軍官用手槍頂住了福益華的腦門,只是在最后關頭沒有扣動扳機。回到病床前的福醫生「感到了恐懼」,幾乎癱在地上。1932年,兩名聖公會的女傳教士在邵武被殺害。在民族主義的狂熱中,救死扶傷的外國醫生也會被當作「帝國主義的走狗」,無端被殺害。中國的問題明顯地是出於「內亂」,而各方追究的原因卻都是「外患」,強烈的民族主義情緒打斷了還處於萌芽狀態的國際主義,令中國陷入更大的困境。
福益華在華生活的四十年,正是中國社會發生重大變故的時代。由於他在偏僻的邵武、福州地區生活,沒有在上海、北京、南京等中心城市度過,就不像林樂知、李提摩太、福開森那樣遇到很多重要人物,見證到一系列重大事件。但是,福益華四十年的偏僻生活,其實並不平凡,他同樣經歷了中國社會在清末民初的重大轉折。一個比較開放的「維新」事業,艱難地引進了一些西方的醫院、學校、新聞出版等現代文化機構。幾十年的「民教沖突」釀成「義和拳」運動之后,清朝也沒有完全關閉「傳教」通道。然而,「革命」以后強大起來的民族國家卻越來越不能容納基督教的傳教活動,哪怕是像福益華這樣的「間接傳教」。這一切都是怎樣發生的?福益華在華四十年經歷正好為我們提供了這樣的案例可以分析。小愛德華•布里斯使用的資料,絕大多數是父親、母親留給他的信件。這些資料,被處理成了非虛構文學,寫成了動人故事,供一般讀者閱讀。然而,注重實證的歷史學家也可以一看,因為從這樣一種私家的記載中,我們也能發現一個公共的歷史。
作者系復旦大學宗教學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