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銷合作社是為農服務的合作經濟組織,是黨和政府做好三農工作的重要載體,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加快推進農業現代化,促進農民增收致富,推動農村全面小康社會建設,中央和國務院就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作出此決定。決定共有五個部分。即:一 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總體要求
二 拓展供銷合作社經營服務領域,更好履行為農服務職責
三 推進供銷合作社基層改造,密切與農民的利益聯結
四 創新供銷合作社聯合社治理機制,增強服務三農的綜合實力
五 加強對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的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