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內容減負。本書脫胎於各位作者的第一手講義,體系清晰,內容精練,相較於傳統講義類圖書內容有大幅縮減,這是本書的最大特點。
2.重點突出。在講義的系統條框基礎上,對重點、常考內容着力寫作,加入作者的授課精華,有針對性地剖析重點考點,揭示考點突破難點。指點考生如何記憶,化繁為簡。對非重點、面上的考點等內容可不做展開處理。
3.個人特點鮮明。要求內容盡量向老師講課風格貼近,突出各位作者自身的特點和擅長的講解方向、授課方法。
4.欄目靈活,可讀性強。鼓勵作者在講解重點內容時,盡量避免平鋪直敘,或者不停地1.2.3.(1)、(2)、(3)……等形式。而應多采用案例舉例、圖表(流程圖)、演練真題等靈活的形式,以便於讀者理解掌握核心內容。
目錄
第一講 民事訴訟及民事訴訟法
一、民事糾紛及其解決方式
二、民事訴訟行為與民事訴訟法律關系
三、民事訴訟法的性質和效力
第二講 民事訴訟法的基本原則與基本制度
一、基本原則
二、基本制度
第三講 主管與管轄
一、主管
二、管轄概述
三、級別管轄
四、地域管轄
第四講 訴的基本原理
一、訴
二、訴的要素
三、訴訟標的
四、訴的分類
五、反訴
第五講 當事人
一、訴訟權利能力
二、訴訟行為能力
三、當事人適格
四、當事人的變更
五、特殊情形下原、被告的具體確定
六、共同訴訟
七、代表人訴訟
八、第三人
第六講 訴訟代理人
一、法定代理人
二、委托代理人
三、委托訴訟代理人后,本人是否出庭的問題
第七講 民事證據
一、證據概述
二、證據的法定種類
三、證據的理論分類
第八講 民事訴訟中的證明
一、證明對象
二、無須舉證證明的事實(免證事實)
三、自認
四、證明責任
五、證明責任的特殊分配規則
六、證明程序
第九講 期間、送達
一、期間
二、送達
第十講 法院調解
一、法院調解與相關制度的區別
二、法院調解的適用
三、法院調解的程序規定
四、調解完畢后的結案方式
五、調解的效力
第十一講 保全和先予執行
一、財產保全
二、行為保全
三、先予執行
第十二講 對妨害民事訴訟的強制措施
一、妨害民事訴訟行為的構成
二、強制措施的種類與適用
三、對惡意訴訟的強制措施
第十三講 普通程序
一、普通程序概述
二、起訴與受理
三、特殊情形下對起訴的處理
四、先行調解和程序分流
五、審理中的特殊問題
第十四講 簡易程序
一、簡易程序的適用范圍
二、簡易程序與普通程序的轉換
三、簡易程序的特點(簡易之處)
四、簡易程序的不可省略之處
五、小額訴訟程序
第十五講 二審程序
一、第二審程序與第一審程序的聯系與區別
二、上訴的條件與撤回
三、二審的審理
四、二審的調解與和解
五、二審的裁判
第十六講 再審程序
一、適用於再審的文書
二、人民法院啟動的再審
三、人民檢察院啟動的再審——主要講解抗訴這一方式
四、當事人申請再審
五、再審審理的特殊問題
第十七講 特別程序
一、特別程序的特點
二、選民資格案件
三、宣告失蹤、宣告死亡案件
四、認定公民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案件
五、認定財產無主案件
六、確認調解協議案件
七、實現擔保物權案件
第十八講 督促程序
一、適用支付令程序的條件
二、支付令的效力
三、債務人的異議
第十九講 公示催告程序
一、適用范圍
二、公示催告的申請
三、法院的受理和公告
四、利害關系人申報權利
五、除權判決
六、公示催告程序的終結
第二十講 民事裁判
第二十一講 執行程序
一、執行程序與審判程序的關系
二、執行根據與執行管轄
三、執行啟動方式及相關問題
四、委托執行
五、執行行為異議
六、案外人對執行標的的異議
七、執行和解
八、執行擔保
九、執行承擔(執行承受)
十、執行回轉
十一、代位申請執行
十二、參與分配
十三、執行中止和執行終結
十四、執行措施
第二十二講 涉外民事訴訟程序
一、涉外民事訴訟管轄
二、期間與送達
三、涉外仲裁
四、一般司法協助
五、對裁判和仲裁裁決的承認與執行
第二十三講 仲裁與仲裁法概述
一、仲裁范圍
二、仲裁法的基本制度
第二十四講 仲裁協議
一、仲裁協議的形式與內容
二、仲裁協議的效力
第二十五講 仲裁程序
一、仲裁保全
二、仲裁庭的組成
三、仲裁員的回避
四、仲裁審理方式
五、仲裁中的調解、和解和裁決
六、撤銷仲裁裁決
七、不予執行仲裁裁決
八、仲裁裁決被撤銷或不予執行的后果
一、民事糾紛及其解決方式
二、民事訴訟行為與民事訴訟法律關系
三、民事訴訟法的性質和效力
第二講 民事訴訟法的基本原則與基本制度
一、基本原則
二、基本制度
第三講 主管與管轄
一、主管
二、管轄概述
三、級別管轄
四、地域管轄
第四講 訴的基本原理
一、訴
二、訴的要素
三、訴訟標的
四、訴的分類
五、反訴
第五講 當事人
一、訴訟權利能力
二、訴訟行為能力
三、當事人適格
四、當事人的變更
五、特殊情形下原、被告的具體確定
六、共同訴訟
七、代表人訴訟
八、第三人
第六講 訴訟代理人
一、法定代理人
二、委托代理人
三、委托訴訟代理人后,本人是否出庭的問題
第七講 民事證據
一、證據概述
二、證據的法定種類
三、證據的理論分類
第八講 民事訴訟中的證明
一、證明對象
二、無須舉證證明的事實(免證事實)
三、自認
四、證明責任
五、證明責任的特殊分配規則
六、證明程序
第九講 期間、送達
一、期間
二、送達
第十講 法院調解
一、法院調解與相關制度的區別
二、法院調解的適用
三、法院調解的程序規定
四、調解完畢后的結案方式
五、調解的效力
第十一講 保全和先予執行
一、財產保全
二、行為保全
三、先予執行
第十二講 對妨害民事訴訟的強制措施
一、妨害民事訴訟行為的構成
二、強制措施的種類與適用
三、對惡意訴訟的強制措施
第十三講 普通程序
一、普通程序概述
二、起訴與受理
三、特殊情形下對起訴的處理
四、先行調解和程序分流
五、審理中的特殊問題
第十四講 簡易程序
一、簡易程序的適用范圍
二、簡易程序與普通程序的轉換
三、簡易程序的特點(簡易之處)
四、簡易程序的不可省略之處
五、小額訴訟程序
第十五講 二審程序
一、第二審程序與第一審程序的聯系與區別
二、上訴的條件與撤回
三、二審的審理
四、二審的調解與和解
五、二審的裁判
第十六講 再審程序
一、適用於再審的文書
二、人民法院啟動的再審
三、人民檢察院啟動的再審——主要講解抗訴這一方式
四、當事人申請再審
五、再審審理的特殊問題
第十七講 特別程序
一、特別程序的特點
二、選民資格案件
三、宣告失蹤、宣告死亡案件
四、認定公民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案件
五、認定財產無主案件
六、確認調解協議案件
七、實現擔保物權案件
第十八講 督促程序
一、適用支付令程序的條件
二、支付令的效力
三、債務人的異議
第十九講 公示催告程序
一、適用范圍
二、公示催告的申請
三、法院的受理和公告
四、利害關系人申報權利
五、除權判決
六、公示催告程序的終結
第二十講 民事裁判
第二十一講 執行程序
一、執行程序與審判程序的關系
二、執行根據與執行管轄
三、執行啟動方式及相關問題
四、委托執行
五、執行行為異議
六、案外人對執行標的的異議
七、執行和解
八、執行擔保
九、執行承擔(執行承受)
十、執行回轉
十一、代位申請執行
十二、參與分配
十三、執行中止和執行終結
十四、執行措施
第二十二講 涉外民事訴訟程序
一、涉外民事訴訟管轄
二、期間與送達
三、涉外仲裁
四、一般司法協助
五、對裁判和仲裁裁決的承認與執行
第二十三講 仲裁與仲裁法概述
一、仲裁范圍
二、仲裁法的基本制度
第二十四講 仲裁協議
一、仲裁協議的形式與內容
二、仲裁協議的效力
第二十五講 仲裁程序
一、仲裁保全
二、仲裁庭的組成
三、仲裁員的回避
四、仲裁審理方式
五、仲裁中的調解、和解和裁決
六、撤銷仲裁裁決
七、不予執行仲裁裁決
八、仲裁裁決被撤銷或不予執行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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