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涉及中國環保法治的各個領域,通過對文獻資料和大量案例的實證分析,並以專欄、案例、圖、表、問卷調查等形式,全面、系統地總結和回顧了1979年《環境保護法(試行)》頒行以來中國環保法治三十年(1979—2010)的發展歷程、成就、經驗與存在的問題,進而對影響中國環保法治運行的執政、立法、行政、司法與關聯主體等因素進行了深入分析,最後提出了相應的對策與建議。
《環保法治三十年:我們成功了嗎:中國環保法治藍皮書(1979-2010)》通過回顧中國環保法治三十年的發展歷程,發現中國的環保法律並沒有發揮出應有的作用,各項制度都沒有完全實現預期目標。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可以從五個角度進行分析︰從執政方式的角度看將經濟增長指標作為領導干部政績考評的主要指標、財政上的“分灶吃飯”體制,致使地方政府及其部門常常以犧牲環境利益為代價追求短期的經濟利益。從立法的角度量現有環境與資源保護立法在很多方面還缺少相應的立法;規定太過原則,缺乏可操作性;規定不合理,甚至違反立法目的。
從行政的角度看環保執法能力不足,執法手段單一,執法威懾力不足,執法不規範以及不作為;環保行政管理體制的設置不合理,環保部門無法實現統一監督管理,分部門監督管理存在交叉重疊和矛盾沖突,地方保護主義對環保執法產生嚴重干擾。從司法的角度看司法機關不積極執行環保部門提交的強制執行申請,對污染受害人的救濟不力,怠于追究污染者的刑事責任而熱衷于追究“暴力抗污”者的刑事責任。從關聯主體因素看企業環境違法現象非常嚴重,怠于承擔環境社會責任;公眾參與的廣度和深度明顯不夠;社會監督機制難以發揮應有的作用。
汪勁,男,1960年10月生于湖北省武漢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