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應當以法律為準繩、依法判案,在當下幾乎已成不言自明之理。然而,這一判案原則和理論命題的背後卻隱藏著實踐悖論和現實困惑︰因法律條文的模糊和漏洞不能完全避免,法官辦案中會遭遇“法有二解”或無法可依的窘境,從而導致法官難以依法判案。
《吉林大學理論法學研究中心學術文庫:論裁判規則(以法官適用法律的方法為視角)》從應對法官依法判案困惑的這一現實需求切入,以法官適用法律的方法為視角,圍繞裁判規則這一核心概念和判案準繩實際是基于法律方法獲取的裁判規則這一核心命題,依次論述了裁判規則的含義、裁判規則的建構方法,以及裁判規則的研究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