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應急權是突發狀態下,政府為保護公共利益、恢復正常秩序,超越正常狀態下的行政權限和行政程序而行使的行政權。筆者侯曉蕾通過對國內外應急權產生與發展的梳理,闡釋了以下三個問題︰第一,國內外對行政應急權的研究是從政治學到法學,再到憲法學、行政法學這三個層次的。政治學角度研究試圖解決“非常狀態”下“國家自我保護”的權限問題;憲法學角度研究試圖尋找“非常狀態”下保護公民權利的範圍;行政管理學角度研究試圖構建高效、聯動的應急機制;行政法學角度研究試圖在效率與公民權利保護之間尋求某種平衡。第二,行政應急權並非孤立于常態下的行政權力而存在,恰恰相反,行政應急權是以正常狀態下的行政體制為基礎,因此對我國行政應急權的研究是以我國國情為基礎的研究,深刻剖析我國現有行政體制的不足才是解決“條外有條”、“塊外有塊”的根本。第三,筆者借用周永坤先生的網絡型權力結構模式,嘗試以行政應急主體的權力配置為核心構建我國的行政應急權力機制。
侯曉蕾,法學博士,遼寧大學法學院講師。2005年畢業于遼寧大學法學院,獲得法學碩士學位。2010年畢業于是吉林大學法學院,獲得法學博士學位。2005年至今在遼寧大學法學院工作,主要從事理論法學、行政法學研究。在《社會科學輯刊》、《遼寧大學學報》、《遼寧行政學院學報》等刊物上發表論文十余篇。參與國家級科研項目3項,主持省級科研項目1項。
目錄
導論
一、問題的引出
二、行政應急權的研究現狀
三、研究目的、思路及方法
第一章 行政應急權的一般理論分析
第一節 行政應急權內涵的演變
一、緊急狀態下的緊急權力的發展過程
二、處理交發事件的行政應急權
第二節 行政應急權內涵的語義分析
一、行政性
二、應急性
三、權力性
第三節 行政應急權的種類及特征
一、突發事件的種類
二、行政應急權的種類
三、行政應急權的特征
第四節 行政應急權與相關概念的異同
一、突發事件與危機
二、危機管理與行政應急權
三、危機處理權與行政應急權
第二章 國外行政應急權體制借鑒
第一節 國外應急理論演進
一、古典共和主義的影響
二、自由主義的影響
三、共和主義和自由主義關于緊急狀態在近代的論爭
四、公共服務、公共行政理論的影響
第二節 美國行政應急權模式
一、美國當下的應急理論
二、美國對突發事件應急的主要立法
三、美國對突發事件應急主體的權力配置
四、美國突發事件權力配置的特色
第三節 英國行政應急權模式
一、英國對突發事件應急的主要立法
二、英國對突發事件應急主體的權力配置
三、英國突發事件應急權力配置的特色
第四節 德國行政應急權模式
一、德國對突發事件應急的主要立法
二、德國對突發事件應急主體的權力配置
三、德國行政應急權力配置的特點
第五節 日本行政應急權模式
一、日本對交發事件應急的主要立法
二、日本對突發事件應急主體的權力配置
三、日本行政應急權力配置的特點
第六節 對我國行政應急權體制設立的啟示
第三章 我國行政應急權力體制的構建
第一節 不同視閾下的行政應急權力結構
一、西方國家應急權建構之路徑
二、我國行政應急權建構之路徑
第二節 網絡式權力結構與我國行政應急權力模式
第三節 我國行政應急權體制的現狀
一、我國相關行政應急權的立法現狀
二、我國行政應急權體制的現狀
第四節 我國行政應急權體制的不足
一、行政應急權的立法不足
二、行政應急權主體劃分的缺陷
三、行政應急權主體的權力配置的不足
四、行政應急權運行程序的立法空白
五、行政應急權法律責任的欠缺
六、行政應急權監督機制不明確
第五節 我國行政應急權體制的重構
一、行政應急權的自然法價值——行政應急權的基本原則
二、合作與牽制——行政應急權的主體及其權力配置的構建
三、行政應急權的內容——以行政行為為角度的研究
四、行政應急權的程序制度
第四章 行政應急權的監督機制
第一節 行政應急權的內部控制
一、何為行政應急權的內部控制
二、行政應急權內部控制的優越性
三、行政應急權內部控制實現的途徑
第二節 行政應急權的外部監督機制
一、國家權力機關的監督
二、對行政應急權的司法監督
第三節 對具體行政應急行為進行司法監督
一、對具體行政應急行為的司法監督的特點
二、對具體行政應急行為司法監督的實現
三、司法監督的實現途徑:補償與賠償制度
結語
參考文獻
後記
一、問題的引出
二、行政應急權的研究現狀
三、研究目的、思路及方法
第一章 行政應急權的一般理論分析
第一節 行政應急權內涵的演變
一、緊急狀態下的緊急權力的發展過程
二、處理交發事件的行政應急權
第二節 行政應急權內涵的語義分析
一、行政性
二、應急性
三、權力性
第三節 行政應急權的種類及特征
一、突發事件的種類
二、行政應急權的種類
三、行政應急權的特征
第四節 行政應急權與相關概念的異同
一、突發事件與危機
二、危機管理與行政應急權
三、危機處理權與行政應急權
第二章 國外行政應急權體制借鑒
第一節 國外應急理論演進
一、古典共和主義的影響
二、自由主義的影響
三、共和主義和自由主義關于緊急狀態在近代的論爭
四、公共服務、公共行政理論的影響
第二節 美國行政應急權模式
一、美國當下的應急理論
二、美國對突發事件應急的主要立法
三、美國對突發事件應急主體的權力配置
四、美國突發事件權力配置的特色
第三節 英國行政應急權模式
一、英國對突發事件應急的主要立法
二、英國對突發事件應急主體的權力配置
三、英國突發事件應急權力配置的特色
第四節 德國行政應急權模式
一、德國對突發事件應急的主要立法
二、德國對突發事件應急主體的權力配置
三、德國行政應急權力配置的特點
第五節 日本行政應急權模式
一、日本對交發事件應急的主要立法
二、日本對突發事件應急主體的權力配置
三、日本行政應急權力配置的特點
第六節 對我國行政應急權體制設立的啟示
第三章 我國行政應急權力體制的構建
第一節 不同視閾下的行政應急權力結構
一、西方國家應急權建構之路徑
二、我國行政應急權建構之路徑
第二節 網絡式權力結構與我國行政應急權力模式
第三節 我國行政應急權體制的現狀
一、我國相關行政應急權的立法現狀
二、我國行政應急權體制的現狀
第四節 我國行政應急權體制的不足
一、行政應急權的立法不足
二、行政應急權主體劃分的缺陷
三、行政應急權主體的權力配置的不足
四、行政應急權運行程序的立法空白
五、行政應急權法律責任的欠缺
六、行政應急權監督機制不明確
第五節 我國行政應急權體制的重構
一、行政應急權的自然法價值——行政應急權的基本原則
二、合作與牽制——行政應急權的主體及其權力配置的構建
三、行政應急權的內容——以行政行為為角度的研究
四、行政應急權的程序制度
第四章 行政應急權的監督機制
第一節 行政應急權的內部控制
一、何為行政應急權的內部控制
二、行政應急權內部控制的優越性
三、行政應急權內部控制實現的途徑
第二節 行政應急權的外部監督機制
一、國家權力機關的監督
二、對行政應急權的司法監督
第三節 對具體行政應急行為進行司法監督
一、對具體行政應急行為的司法監督的特點
二、對具體行政應急行為司法監督的實現
三、司法監督的實現途徑:補償與賠償制度
結語
參考文獻
後記
序
新中國成立以來,社會主義法制與法學經歷了60年的發展,特別是改革開放新時期的變革創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學理論體系趨向成熟、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得以確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基本形成。這些深刻變化和輝煌成績,充分印證了中國法學對法治文明和社會進步的貢獻。如今,法治已經成為我國社會最主要的話題之一,法治的理念開始深入人心,法學已經在向中國的“自主性”及法學的中國範式與中國體系發展。
進入21世紀,當我們置身于全球化的背景中,深入思考法治及法學問題時,我們發現有越來越多的影響因子是上個世紀所沒有直面的、至少是沒有成為影響法治基本內涵與構建的主要因素,比如環境問題、科技發展、公共衛生、金融危機、外匯儲備、裁軍與反恐,等等,而今已成為決定法治進程的重要因素。適應鮮活的社會現實、回應大千世界的變化,法律在行動,法律在前進,于是出現了全球治理結構與法治文明演進、國際規範與價值的重塑、非政府組織對法律規制的介入、基于國際義務的國內法修復,等等。在中國社會進程中長期形成的法治理念、法律制度、法制實踐路徑均遇到來自新世紀社會問題的挑戰。它使法學研究始終面臨變革和機遇。它使我們這些法學研究者不能總是停留在對傳統法律體系的傳承上,不能總是糾結在對眼前法律運行的零星觀察與思考中,不能總是沉湎在對兩方法律學說和制度的引進與評價上,我們需要突破、需要創新,需要自主,需要在2l世紀的今天、在中國社會科學貢獻于中國乃至世界發展的成果中,體現法學的話語體系,樹立法學的不可替代的地位。所以,探索從來就不是終結的,它始終是在新的起點上。那麼,我們的使命是什麼?什麼是我們的貢獻?
21世紀的今天,從事法學研究是幸運的,這不僅僅在于中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民主政治的制度與實踐愈益完善,為我們提供了深厚的實踐源泉和進步的社會思潮;同時也在于我們今天所處的世界與歷史上的世界、甚至十年前的世界是那麼不同,多元化、趨同化、分層化的發展,特別是金融危機的蔓延與深化,使中國及其他新興經濟體成為世界秩序重構的重要力量,提升了我們在國際經濟秩序、政治秩序和法律秩序中的發言權和決策權,從而也為我們的法學研究提供了廣闊的平台和開放的視野。法治實踐的深化呼喚法學研究的繁榮,它賦予我們當代法學人與時俱進的時代使命和不斷創新的學術責任。這已經成為法學學術共同體的共識。從日益雄厚的學術積累和不斷更新的學術成果就可以看出法學人的不懈努力和追求。遼寧大學法學院教學研究人員的系列成果就是其中的一份。
我與遼寧大學相識已久,交往甚深。他們的經濟學、管理學、文學、哲學一直是國內公認的優勢學科,他們的法學學科則是經過跨越式發展而後來居上、脫穎而出,已經在法學界擁有顯赫之地。特別是2005年成功獲得經濟法學博士學位授權點,突破了發展的“瓶頸”,躍上了新的台階。遼寧大學法學院是改革開放後國內最早創立的全日制法學本科教育基地之一,在老一輩法學專家的奠基與創建後,經過多年的建設和發展,已經成為我國法學研究和法律人才培養的重鎮之一。遼寧大學法學院匯集了一批優秀的中青年骨干教師。他們不慕虛名、敬業尚學、勤奮篤實,辛勤耕耘出一片學術沃土,為國家和地方的民主法制建設和現代化事業提供了理論成果和智力支撐。去年他們的實驗室被批準為教育部國家級法學實驗教學示範中心,再一次反映出遼寧大學法學學科在學科建設和人才培養等方面的不懈探索。
此次設立的“遼寧大學法學學術文庫”,是遼寧大學法學院在學術研究上又一可喜嘗試。遼寧大學作為國家重點建設的“211”學校,在其三期建設規劃中,把法學學科作為獨立立項建設單位,以“和諧社會的法律規制與創新”為主題,整合學術閉隊進行學術研究,先後在法治理念、經濟法制、國際化問題、司法保障等領域取得了一系列成果。本文庫是為了集中展示遼寧大學法學研究成果和整體水平,重點資助在“21l”工程三期建設中立項的專著類成果而設立的。在即將出版的成果中,多數是在作者主持完成的國家社科基金課題、司法部部級重點課題、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課題的結項成果以及部分教師的博士學位論文的基礎上,經過修改、完善而成的。首批出版的幾部專著,內容涉及法理學、經濟法學、訴訟法學、刑法學、行政法學等。本文庫以後還會有第二批、第三批專著陸續出版,這些研究成果不但反映了作者們對國家法治問題的深切關注,而且也顯示了他們對國家法治發展的理論貢獻。這些凝聚著心血的成果讓我們看到了遼寧大學青年學者在法學研究上的探索和努力。
我們相信,也期待著遼寧大學法學院的教師會不斷貢獻新的研究成果,更加成為中國法治建設行列中的重要力量!正是有這樣一批又一批年輕後生,中國的法治建設與法學事業才真正富有希望!
是為序。
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吉林大學理論法學研究中心主任
吉林大學資深教授
中國法學會副會長
教育部社會科學委員會法學學部召集人
教育部法學學科教學指導委員會主任委員
張文顯
進入21世紀,當我們置身于全球化的背景中,深入思考法治及法學問題時,我們發現有越來越多的影響因子是上個世紀所沒有直面的、至少是沒有成為影響法治基本內涵與構建的主要因素,比如環境問題、科技發展、公共衛生、金融危機、外匯儲備、裁軍與反恐,等等,而今已成為決定法治進程的重要因素。適應鮮活的社會現實、回應大千世界的變化,法律在行動,法律在前進,于是出現了全球治理結構與法治文明演進、國際規範與價值的重塑、非政府組織對法律規制的介入、基于國際義務的國內法修復,等等。在中國社會進程中長期形成的法治理念、法律制度、法制實踐路徑均遇到來自新世紀社會問題的挑戰。它使法學研究始終面臨變革和機遇。它使我們這些法學研究者不能總是停留在對傳統法律體系的傳承上,不能總是糾結在對眼前法律運行的零星觀察與思考中,不能總是沉湎在對兩方法律學說和制度的引進與評價上,我們需要突破、需要創新,需要自主,需要在2l世紀的今天、在中國社會科學貢獻于中國乃至世界發展的成果中,體現法學的話語體系,樹立法學的不可替代的地位。所以,探索從來就不是終結的,它始終是在新的起點上。那麼,我們的使命是什麼?什麼是我們的貢獻?
21世紀的今天,從事法學研究是幸運的,這不僅僅在于中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民主政治的制度與實踐愈益完善,為我們提供了深厚的實踐源泉和進步的社會思潮;同時也在于我們今天所處的世界與歷史上的世界、甚至十年前的世界是那麼不同,多元化、趨同化、分層化的發展,特別是金融危機的蔓延與深化,使中國及其他新興經濟體成為世界秩序重構的重要力量,提升了我們在國際經濟秩序、政治秩序和法律秩序中的發言權和決策權,從而也為我們的法學研究提供了廣闊的平台和開放的視野。法治實踐的深化呼喚法學研究的繁榮,它賦予我們當代法學人與時俱進的時代使命和不斷創新的學術責任。這已經成為法學學術共同體的共識。從日益雄厚的學術積累和不斷更新的學術成果就可以看出法學人的不懈努力和追求。遼寧大學法學院教學研究人員的系列成果就是其中的一份。
我與遼寧大學相識已久,交往甚深。他們的經濟學、管理學、文學、哲學一直是國內公認的優勢學科,他們的法學學科則是經過跨越式發展而後來居上、脫穎而出,已經在法學界擁有顯赫之地。特別是2005年成功獲得經濟法學博士學位授權點,突破了發展的“瓶頸”,躍上了新的台階。遼寧大學法學院是改革開放後國內最早創立的全日制法學本科教育基地之一,在老一輩法學專家的奠基與創建後,經過多年的建設和發展,已經成為我國法學研究和法律人才培養的重鎮之一。遼寧大學法學院匯集了一批優秀的中青年骨干教師。他們不慕虛名、敬業尚學、勤奮篤實,辛勤耕耘出一片學術沃土,為國家和地方的民主法制建設和現代化事業提供了理論成果和智力支撐。去年他們的實驗室被批準為教育部國家級法學實驗教學示範中心,再一次反映出遼寧大學法學學科在學科建設和人才培養等方面的不懈探索。
此次設立的“遼寧大學法學學術文庫”,是遼寧大學法學院在學術研究上又一可喜嘗試。遼寧大學作為國家重點建設的“211”學校,在其三期建設規劃中,把法學學科作為獨立立項建設單位,以“和諧社會的法律規制與創新”為主題,整合學術閉隊進行學術研究,先後在法治理念、經濟法制、國際化問題、司法保障等領域取得了一系列成果。本文庫是為了集中展示遼寧大學法學研究成果和整體水平,重點資助在“21l”工程三期建設中立項的專著類成果而設立的。在即將出版的成果中,多數是在作者主持完成的國家社科基金課題、司法部部級重點課題、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課題的結項成果以及部分教師的博士學位論文的基礎上,經過修改、完善而成的。首批出版的幾部專著,內容涉及法理學、經濟法學、訴訟法學、刑法學、行政法學等。本文庫以後還會有第二批、第三批專著陸續出版,這些研究成果不但反映了作者們對國家法治問題的深切關注,而且也顯示了他們對國家法治發展的理論貢獻。這些凝聚著心血的成果讓我們看到了遼寧大學青年學者在法學研究上的探索和努力。
我們相信,也期待著遼寧大學法學院的教師會不斷貢獻新的研究成果,更加成為中國法治建設行列中的重要力量!正是有這樣一批又一批年輕後生,中國的法治建設與法學事業才真正富有希望!
是為序。
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吉林大學理論法學研究中心主任
吉林大學資深教授
中國法學會副會長
教育部社會科學委員會法學學部召集人
教育部法學學科教學指導委員會主任委員
張文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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