縮略語表
一 導論
二 支配美國國際法程序的基本原則
(一)尋找難以捉摸的禮讓概念
(二)創造一個新的規範性法律原則
(三)司法克制或者主權
(四)國家行為原則
(五)權力分立
(六)外國主權豁免原則與國家行為原則之間的概念區分
(七)取證與《海牙取證公約》
三 作為一項統一原則的禮讓
(一)禮讓與和解的三個要件
(二)意思自治︰國際背景中合同自由的規範性價值
——不來梅號案與禮讓
(三)禮讓與國際仲裁
四 立法管轄權︰美國制定法的域外適用
(一)立法解釋方法
(二)支配立法管轄權的多面標準與規定禮讓概念
(三)七個標準與一個問題︰從壞到更壞
(四)三重標準︰混亂中的一縷光
五 外國主權豁免及其例外
(一)絕對外國主權豁免理論
(二)限制主權豁免理論︰權力分立
(三)“商業活動”的“直接影響”要件
(四)限制外國主權豁免理論中的阿基里斯之踵
(五)經濟減少
六 國際司法協助︰《美國法典》第28編第1782條
(一)第1782條及其要件
(二)英特爾股份有限公司訴超微半導體有限公司︰統一性和可預測性
(三)智利國防委員會訴皮諾切特案與禮讓原則
(四)第1782條與皮諾切特案︰一個範式
七 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