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區核心競爭力,是指某一城區,依據所在城市賦予自身的主體功能定位,依托所在城市更大範圍的競爭影響力,選擇性地在產業、人才、科技、文化、城市環境等競爭力要素方面不斷打造和積累優勢,形成相對于其他同類型城區更強的資源集聚與可持續發展能力。它主要包括城區經濟規模競爭力、企業本體競爭力、產業結構競爭力、區位條件競爭力、基礎設施競爭力、政府管理競爭力、城市環境競爭力、科技文化競爭力、人才資源競爭力、對外開放競爭力等幾個方面。本質上,城區核心競爭力與城市競爭力一樣,都屬于區域競爭力的範疇,是區域社會集聚發展資源和要素,推動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一種能力。
核心競爭力評價是城區核心競爭力研究的重要內容。課題組以經濟規模競爭力、產業結構競爭力、基礎設施競爭力、政府管理競爭力、城市環境競爭力、科技文化競爭力與對外開放競爭力為7個一級指標,進一步構建了50個核心競爭力二級評價指標。並通過德爾菲法,以專家問卷方式對各個指標進行重要性打分,以層次分析法計算出各個指標的相對權重。從指標權重來看,該指標體系存在特定的評價導向︰一是重視產業結構的轉型升級;二是產業結構中又重視高新技術產業與高端服務業發展;三是強調綠色低碳經濟發展,追求低能耗產業集聚。
課題組選取了沿海發達地區十一個具有代表性城區(市)作為樣本地區。在收集各個樣本地區整體指標體系數據的基礎之上,通過數學建模,計算出各個樣本地區的核心競爭力評價得分及其排序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