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蒙時代,在狄德羅所編撰的法國百科全書里,“幸福”這個條目寫道︰“難道不是所有人都有幸福的權利嗎?”在歷史長河中,人類並非總是有如此的看法。現代人認為幸福是一種權利,是天賦的人權。本書所講述的,正是西方人是怎麼產生這種信念的歷史故事。
對古希臘人來說,幸福意味著諸神特殊的恩賜,只屬于“幸運的極少數人”。到了羅馬時代,人們所珍愛的象征物則是陽具,幸福也?變成繁榮、豐產、權力、幸運的同義詞。在基督教信仰里,幸福提供了這樣一個應許︰在將要來臨的那個世界的永恆福樂中,一切苦難都要終結。啟蒙時代從根本上改變了這種概念,把幸福視為一種所有人在此生中都能追求的目標,是一種在塵世應得的權利,甚至是一種義務。自此以後,幸福不再是神的贈禮,不再是命運玩弄的把戲,也不再是杰出表現的獎賞,而是人類與生俱有的能力,是所有男女老少都可以達到的目標。最終,啟蒙的幸福信仰導致幸福觀念在杰佛遜的《獨立宣言》和法國的《人權宣言》中被聖化。而在十九世紀和二十世紀悲劇性的烏托邦實驗背?,也有啟蒙的幸福信仰的影響,因為烏托邦實驗發誓要除去人世的所有悲苦,讓所有人都能夠獲得幸福。
回顧二千年的文明歷程,我們可以看到幸福自身迂回曲折的故事,而現代人的幸福觀也只有二百年的歷史。本書內容遍及文學、藝術、宗教、神話、音樂、建築諸多領域,記述了人類最捉摸不定卻又渴求不已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