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經是儒學的基本典籍,是中華傳統文化中影響至深至遠的重要文獻之一。在中國古代,堪與十三經比肩的唯有二十四史。面對這兩大文化支柱,無論是諸子還是詩文,其中雖不泛角立特出者,甚或是叛逆者,卻往往只能站在歷史舞台的邊緣,難以撼動其中心的地位。
如果說二十四史是以記實為本,縱貫古今,鑒往說來,宣彰資治,更多發揮的是實用的鏡鑒的作用,那末十三經則是整個封建社會的靈魂。自漢武帝按納董仲舒“罷出百家,獨尊儒術”的建議,設立五經博士,立于學官之後,直至清代,經學一直是歷代統治者制定國策的理論依據,是士農工商各色人等齊家立身的行為規範。不僅如此,十三經還被法典化,于是有了“春秋斷獄”,“禮”成了“禮法”,而且是法上之法。它更被神化、宗教化,于是儒學成為國學、國教。它不但堂而後老祖宗地被推廣到所有官私學校之中,又潛移默化地影響著包括目不識丁之人在內的社會不同階層的人們的思想與行為。所以每當社會發生重大變革之際,總有人視其為障疑,為糟粕,必欲除之而後快;相反,也有人尊之為聖典,為良方,籍其足以安邦定國。時至今日,似依然如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