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本書是著名的國際私法專業跨境上市領域學者戈西馬丁‧阿爾弗雷澤在海牙國際私法學會出版的跨境上市沖突法專著,對跨境上市理論及實務研究有基石意義和極大參考價值。在本書中,作者並未囿于傳統國際私法的研究方法,而是將私法沖突與公法沖突並重,結合跨境上市的實踐和眾多實際發生的案例來展開分析和論證,具有較強的轉化應用價值,可以為我國建立國際板的相關研究提供豐富、翔實的基礎資料。


劉軼︰法學博士,現任職于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國際合作部,主要翻譯作品有︰《全球化、民主與新行政法》(《北大法律評論》第6卷第1輯)、《次級貸款、銀行間同業市場和財務救助》(《時代法學》2008年第3期)、《以制度為基礎的金融監管方法︰第三種監管模式》(經濟法論叢》2009年下卷)。

盧青︰法學博士候選人,現任職于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資銀行部,主要翻譯作品有︰《高盛帝國》(中信出版社2010年版),《下一輪全球金融》(中信出版社2009年版)。
 

目錄


中文版序
作者簡介
第一章 跨境上市的基本法律問題
一、引言
二、跨境上市的動因
三、跨境上市公司的證券持有結構
(一)引言:普通股和存托憑證
(二)美國存托憑證的發行和計價
(三)普通股的發行和計價
(四)證券的持有結構
(五)小結:進一步的研究框架
第二章 公司本國法及其適用範圍
一、確定公司本國法的方法
(一)設立地模式
(二)真實本座模式
(三)承認問題
(四)以國籍為連結點
(五)政策取向
(六)混合模式
二、歐盟的司法實踐——歐盟法院判例法的意義
(一)桑托斯公司案
(二)尤博斯林公司案
(三)靈動藝術公司案
(四)歐盟司法實踐的影響
三、公司本國法的適用範圍
第三章 資本市場的法律適用問題
一、資本市場法的特點
二、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
三、資本市場的主要沖突法問題
(一)引言:資本市場法在空間上的適用範圍
(二)以與市場的關系為連結點
(三)單邊方法
(四)與單邊方法有關的問題
(五)跨境證券監管規範及其在私法中的體現
四、若干相關問題
(一)一級市場:證券的公開發行
(二)二級市場:“正規的”證券交易所
第四章 跨境上市的若干實體法問題
一、公司本國法和目標市場法並存:概念和分析方法
二、信息披露義務和公司治理體制
三、股票的表現形式
四、經濟和政治權利:跨境表決問題
第五章 跨境收購的沖突法問題
一、引言
二、傳統的方法:單一管轄原則
(一)引言
(二)適用目標公司本國法
(三)適用目標市場法
(四)目標市場法和公司本國法相結合
(五)進一步的分析:單邊方法
(六)結語
三、歐盟《公司要約收購指令》:“劃分管轄權”模式
(一)引言
(二)沖突法規則體系
(三)保留權條款和對等規則
(四)適用對等規則的若干難點
(五)其他連結點
參考文獻
 

近幾十年來,資本市場的全球化趨勢日益鮮明,這種全球化趨勢的主要表現之一就是企業跨境上市的現象越來越普遍。研究表明,跨境上市既有利于東道國提升資本市場的國際化水平,也有利于跨境上市公司實施國際化戰略、提升企業價值。然而,全球化給資本市場帶來了機遇,也帶來了挑戰。與傳統的發行上市模式相比,跨境上市在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稽查執法和投資者保護等方面,涉及一系列極其復雜的法律問題,考驗著立法機構和監管機構的智慧和能力。對此,美國、英國、日本、香港等國家或地區已經積累了豐富的經驗,也有一些值得汲取的教訓。

跨境上市的法律問題之所以意義重大,其根本原因在于資本市場法的地蜮性與資本市場的全球化之間的矛盾日益突出。資本市場的全球化意味著,資本市場的參與者可以跨境自由流動,資本市場的交易活動可以跨境自由開展。然而,在當前的國際資本市場環境中,雖然有關國際組織在協調各國證券監管標準方面的努力卓有成效,但各國資本市場法仍處于“相互割據”的狀態,每個國家都擁有獨立的主權,建立了獨立的資本市場法律體系,獨立地行使監管權力。各國資本市場法之間的沖突或者不協調,已經成為制約企業跨境上市的重要因素。在這種情況下,立法機構和監管機構面臨的首要任務就是在各國資本市場法之間建立起一座橋梁,以確保主觀權利的地域普遍性。換言之,就是應確保股東權利和投資者權益在各有關國家或者地區都受到尊重並得到有效的保護。

談及法律沖突,人們首先會想到國際私法規則。的確,國際私法規則在解決跨境民商事法律沖突方面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從傳統上講,國際私法規則是連結民商事活動與其準據法的紐帶。作為一種指引性規則,它們將特定跨境民商事關系或者跨境民商事主體指向了最終調整該關系或者主體的特定法律體系。國際私法的理論基礎並不復雜,即每項跨境民商事關系均有其“自然本座”,均應當適用與之有最密切聯系的國家的法律。正是這些國際私法規則使各國法律體系之間保持著內在的聯系,從而能夠確保主觀權利的地域普遍性最終得以實現。可以說,國際私法的上述調整方法既簡單又精致。

然而,與傳統的民商事法律沖突相比,跨境上市涉及的資本市場法律沖突更為復雜。對此,傳統的沖突法規則並不完全有效。一方面,跨境上市的交易結構復雜,自然本座往往不只一個,涉及多個國家或者地區,有眾多當事人參與,關系到各種不同的、甚至相沖突的利益訴求。另一方面,確定了跨境交易的準據法後,就會涉及實體法層面的問題。由于各國資本市場法既包含公法規範,又包含私法規範,實體法層面的法律沖突並不限于私法沖突,還包括更為棘手的公法沖突問題。

顯然,為了為跨境上市提供“和諧”的法律環境,有必要采用特殊的方法來解決資本市場全球化背景下的法律沖突問題。這種特殊的方法既涉及國際法層面的法律工具,也涉及國內法層面的法律工具;既涉及公法層面的法律工具,也涉及私法層面的法律工具。為此,本書從分析跨境上市的基本法律問題入手,以公司本國法和目標市場法的矛盾運動規律為主線,分析論述可解決資本市場法律沖突問題的各種方法及其理論依據。作為首部研究跨境上市法律問題的學術專著,這本書采用了理論分析與應用分析相結合的研究方法,注重通過有代表性的實例來闡明問題、爭點以及各國的政策取向。

當前,我國的資本市場仍然處于“新興加轉軌”階段,與境外成熟市場相比還存在一定的差距。為進一步擴大資本市場的對外開放,我們在繼續支持和鼓勵境內企業到境外證券市場發行上市的同時,也有必要適時考慮和研究境外公司到境內證券市場發行上市的可能性。我國資本市場的法治建設應當順應這種發展趨勢,在立足于實際情況的基礎上,科學借鑒成熟市場的先進經驗,為資本市場的創新和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支撐。通過本書,我國的證券監管人員、學者和律師不但可以掌握解決跨境上市法律沖突問題的一般方法,還能夠深入了解跨境上市涉及的若干實體法問題。以本書所確立的研究框架及所提出的問題為出發點,我們可以迸一步深入研究我國建設國際化證券市場所面臨的現實問題,為我國的立法和實踐提供轉化應用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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