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責任法

侵權責任法
定價:216
NT $ 188
  • 作者:張新寶
  • 出版社: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 出版日期:2010-07-01
  • 語言:簡體中文
  • ISBN10:7300123864
  • ISBN13:9787300123868
  • 裝訂:平裝 / 350頁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2版
 

內容簡介

在人類所創造的諸種精神文化成果中,法律制度是一種極為奇特的社會現象。因為作為一項人類的精神成果,法律制度往往集中而突出地反映了人類在認識自身、調節社會、謀求發展的各個重要進程中的思想和行動。法律是現實社會的調節器,是人民權利的保障書,是通過國家的強制力來確認人的不同社會地位的有力杠桿,它來源于現實生活,而且真實地反映現實的要求。
 

目錄

第一編 總論
第一章 侵權責任法概述
第一節 侵權︰受到侵權責任法保護的權利與利益
第二節 侵權行為︰自己加害行為與準侵權行為
第三節 侵權責任︰概念、特征與意義
第四節 侵權責任法︰概念、特征、體系、淵源和立法目的
第二章 侵權責任的歸責原則
第一節 侵權責任的歸責原則概述
第二節 過錯責任原則
第三節 無過錯責任原則
第四節 關于嚴格責任原則和“公平責任原則”
第三章 侵權責任的構成要件
第一節 一般侵權責任構成要件
第二節 加害行為
第三節 損害
第四節 因果關系
第五節 過錯
第四章 數人共同的侵權責任
第一節 數人共同的侵權責任概述
第二節 共同侵權行為
第三節 共同危險行為
第五章 責任競合與責任聚合
第一節 民事責任競合
第二節 侵權責任與行政法律責任、刑事法律責任聚合
第六章 責任抗辯
第一節 責任抗辯概述
第二節 正當理由的抗辯事由
第三節 外來原因的抗辯事由
第四節 被侵權人過錯與第三人原因
第七章 侵權損害後果的分擔機制
第一節 社會保障制度、商業保險制度與侵權損害後果分擔
第二節 作為損害分擔機制的補償
第二編 侵權責任方式
第八章 侵權責任方式與損害賠償概述
第一節 侵權責任方式概述
第二節 賠償損失的基本問題
第三節 影響賠償數額的若干規則
第九章 財產損失賠償
第一節 財產損失賠償的一般規則
第二節 附帶財產損失的賠償
第十章 人身損害賠償
第一節 人身損害賠償一般問題
第二節 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中的相關財產損失賠償
第十一章 精神損害賠償
第一節 精神損害賠償概述
第二節 精神損害賠償數額
第十二章 其他侵權責任方式
第一節 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
第二節 返還財產、恢復原狀
第三節 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第三編 特殊責任主體的侵權責任
第十三章 監護人責任
第一節 監護人責任概述
第二節 監護人責任的構成要件
第三節 監護人責任的承擔
第十四章 用人者責任
第一節 用人者責任概述
第二節 用人者責任的構成要件
第三節 用人者責任的承擔
第十五章 互聯網上的侵權責任
第一節 互聯網上的侵權責任概述
第二節 互聯網上的侵權責任︰自己責任
第三節 網絡服務提供者對網絡用戶侵害他人權益的責任︰通知規則
第四節 網絡服務提供者對網絡用戶侵害他人權益的責任︰知道規則
第十六章 違反安全保障義務的責任
第一節 違反安全保障義務責任概述
第二節 安全保障義務人對自己過失的責任
第三節 安全保障義務人對第三人致害的責任
第十七章 教育機構的侵權責任
第一節 教育機構侵權責任概述
第二節 教育機構對自己不作為過錯的責任
第三節 教育機構對第三人致害的責任
第四編 一般過錯侵權責任舉要
第十八章 侵害法律保護的人身利益和財產利益的責任
第一節 侵害法律保護的人身利益
第二節 侵害法律保護的財產利益
第十九章 商業侵權責任
第二十章 專家責任
第二十一章 醫療損害責任
第五編 無過錯責任與過錯推定責任
第二十二章 產品責任
第二十三章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
第二十四章 環境無人致人損害責任
第二十五章 高度危險致人損害責任
第二十六章 飼養動物致人損害責任
第二十七章 物件致人損害責任及相關行為責任與補償
 

法學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基礎,並居于先導性的戰略地位。在我國社會轉型的新世紀、新階段,法學教育不僅要為建設高素質的法律職業共同體服務,而且要面向全社會培養大批治理國家、管理社會、發展經濟的高層次法律人才。近年來,法學教育取得了長足的進步,法科數量增長很快,教育質量穩步提高,培養層次日漸完善,目前已經形成了涵蓋本科生、第二學士學位生、法學碩士研究生、法律碩士研究生、法學博士研究生的完整的法學人才培養體系,接受法科教育已經成為莘莘學子的優先選擇之一。隨著中國法治事業的迅速發展,我們有理由相信,中國法學教育的事業大有可為,中國法學教育的前途充滿光明。

教育的基本功能在于育人,在于塑造德才兼備的高素質人才。法學教育的宗旨並非培養只會機械適用法律的“工匠”,而承載著培養追求正義、知法懂法、忠于法律、廉潔自律的法律人的任務。要完成法學教育的使命,首先必須認真抓好教材建設。我始終認為,教材是實現教育功能的重要工具和媒介,法學教材不僅僅是法學知識傳承的載體,而且是規範教學內容、提高教學質量的關鍵,對法學教育的發展有著不可估量的作用。

第一,法學教材是傳授法學基本知識的工具。初學法律,既要有好的老師,又要有好的教材。正如馮友蘭先生所言︰“學哲學的目的,是使人作為人能夠成為人,而不是成為某種人。其他的學習(不是學哲學)是使人能夠成為某種人,即有一定職業的人。”一套好的教材,能夠高屋建瓴地展示法律的體系,能夠準確簡明地闡釋法律的邏輯,能夠深入淺出地敘述法律的精要,能夠生動貼切地表達深奧的法理。所以,法學教材是學生學習法律的向導,是學生步入法律殿堂的階梯。如果在入門之初教材就有偏頗之處,就可能誤人子弟,學生日後還要花費大量時間與精力來修正已經形成的錯誤觀念。

第二,法學教材是傳播法律價值理念的載體。好的法學教材不僅要傳授法學知識,更要傳播法律的精神和法治的理念,例如對公平、正義的追求,尊重權利的觀念。本科、研究生階段的青年學子,正處在人生觀、價值觀形成的階段,一套優秀的法學教材,對于他們價值觀的塑造和健全人格的培養具有重要意義。

第三,法學教材是形成職業共同體的主要條件。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有賴于法律職業共同體的生成。一套好的法學教材,向法律研習者傳授共同的知識,這對于培養一個接受共同的價值理念、共同的法律思維、共同的話語體系的法律共同體,具有重要的作用。

第四,法學教材是所有法律研習者的良師益友。沒有好的教材,一個好的教師或可彌補教材的欠缺和不足,但對那些沒有老師指導的自學者而言,教材就是老師,其重要作用是顯而易見的。

長期以來,在我們的評價體系中,教材並沒有獲得應有的注重,對學術成果的形式優先考慮的往往是專著而非教材。在不少人的觀念中,教材與創新、與學術精品甚至與學術無緣。其實,要真正寫出一部好的教材,其難度之大、工作之艱辛、影響之深遠,絕不低于一部優秀的專著,它甚至可以成為在幾百年甚至更長的時間內發揮作用的傳世之作。以查士丁尼的《法學階梯》為例,所謂法學階梯,即法學入門之義,就是一部教材。但它概括了羅馬法的精髓,千百年來,一直是人們研習羅馬法最基本的著述。日本著名學者我妻榮說過,大學教授有兩大任務︰一是寫出自己熟悉的專業及學術領域的講義乃至教科書;二是選擇自己最有興趣、最看重的題目,集中精力進行終生的研究。實際上,這兩者是相輔相成的。寫出一部好教材,必須要對相關領域形成一個完整的知識體系,還要能以深入淺出的語言將問題講清楚、講明白。沒有編寫教材的基本功,實際上也很難寫出優秀的專著。當然,也只有對每一個專題都有一定研究,才能形成對這個學術領域的完整把握。

雖然近幾年我國法學教育發展迅速,成績顯著,但是法學教育也面臨許多挑戰。各個學校的師資隊伍和教學質量參差不齊,這就更需要推出更多的結構嚴謹、內容全面、角度各有側重、能夠適應不同需求的法學教材,為提高法學教學和人才培養質量、保障法學教育健康發展提供前提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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