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書法是漢字書寫的藝術,有人說書法是中國特有的傳統藝術,有人說書法是抽象藝術,也有人說書法是線條藝術。從訓詁學的角度而言,“書”即“書寫”,“法”即“法則”、“法規”。合起來,書法便是書寫之法。這至少從技法的角度對書法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另一方面,中國書法一直是伴隨著漢字的產生而產生,發展而發展的。漢字的結構是一個個豐富而具體的審美空間,或大,或小,或疏,或密,或正,或斜……變化的豐富性,為書法家表意達情提供了極大的便利。加上毛筆這一書寫工具柔韌而富有彈性,更使漢字的點畫線條產生了節奏感和立體感。可以說,書法之所以能成為藝術,其根本的原因即是漢字固有的諸多藝術素質和生發性質。
從藝術的角度而言,漢字形體的演變和各種書法藝術風格的形成,莫不打上時代的烙印。而其中筆畫線條的輕重疾徐、抑揚頓挫、枯濕燥潤,又無不表現出作者的審美趣味與人格修養。于是,書法中漢字的空間組合與線條的流程就分別表現了文化背景的內容和作者的主體精神,這是書法成為藝術的又一個原因。
基于以上認識,我們可以對書法下一個明確的定義︰書法是研究漢字書寫規則,以漢字為表現對象,以毛筆為主要表現工具,以筆畫線條造型,並借此來表現作者審美趣味的一種獨具特色的藝術。書法包括三個要素︰筆法、筆勢和筆意。筆法包括指法、腕法、身法、字法、墨法等技巧;筆勢是指在遵循結字規律的基礎上,筆畫與筆畫之間,字與字之間,行與行之間所具有的承接呼應關系;筆意是指在書寫過程中自然流露出來的作者的審美情趣和人格修養。筆法和筆勢屬于技法、技巧的範疇,是筆意賴以存在的基礎,而筆意則是筆法和筆勢的目的,是書法的靈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