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伯特·亨利·路威(Robert H.Lowie)的《烏鴉印第安人》(The Crow Indians)是一部全面、細致地描述歐洲人定居前在北美大平原生息繁衍的印第安土著人的一支——烏鴉印第安人的著作。作為一本經典的民族志,從1935年首次出版以來,此書幾經再版,最新的2004年的版本中附有由一位從事文學研究的烏鴉印第安人菲諾舍·鮑厄勒(Phenocia
Bauerle)撰寫的導言。顯然,路威對於烏鴉印第安人生活的描述所引發的興趣經久不衰,並且已經超出了人類學領域而引起了其他社會學科的關注,如社會學、歷史學、美國歷史、美國研究,直至時下烏鴉印第安人自己的文學反思。
路威初識烏鴉印第安人是1907年在蒙大拿州(Montana)東南的保留地中,在路威為美國自然史博物館(American Muse-um of Natural
History)工作期間,他已經利用了數次田野調查的寸間對加拿大、美國北部平原的幾個土著群體進行了調查研充;從1910年到1916年,路威又對烏鴉印第安人進行了八次田野考察,1931年又進行了一次。路威的著作發揚了他的導師弗亮茲·博厄斯(Franz Boas)的文化歷史學派的傳統,他將這本書獻給博厄斯,上面寫有烏鴉印第安人的碑文:「生命不息。」
路威是從歷史的角度來研究烏鴉印第安人的,這種視角定立了一種不同於當時盛行的歐裔美國人對於平原印第安人的觀點,這種觀點認為,平原印第安人一直是以邊界整齊划一的部落的形式生活的,其文化一成不變,直至遭遇美國軍隊和被迫受制於美國聯邦政府的監管、文化遭受破壞時,這種狀況才發生了變化。在路威看來,歐洲文化的影響是物質文化方面的,諸如馬匹、鐵農具、玻璃珠飾、織布等,這些在其淪為保留地前兩個或三個世紀就已經源源而入並開始與烏鴉傳統同化、合一。「簡言之,由人的影響不管在其最終結果上具有多大程度的破壞作用,但是白人文化並不是唯一的破壞因素。在數千年的歷史中,土著民族之間己經在相互借鑒,試圖將一種文化作為完完全全的原生本土文化而隔離出來,這顯然是過於簡單化了。」(參見本書《導言》)。比如,根據語言和其他證據,路威猜測在數百年向西部的跋涉中,烏鴉印第安人從希達察(Hi-datsa)村庄人中分離出來,希達察人原本是蘇人(Sioux)或稱達科他人(Dakota)的分支。路威就烏鴉印第安人的一些特點(語言、神話、藝術、技藝、組織和儀式)等與其他平原印第安人部落進行了對比,以便推斷一定歷史時期內的文化引入、融合、分化等。
路威特別注意了非親屬基礎上的社會組織,尤其是軍事會以及宗教組織煙草會和太陽舞會等。路威用這些發現批判進化論,指出進化論只看到了「原始社會」的親屬關系。作為博厄斯的學生,路威把對於美曰土著人的研究從像劉易斯·亨利·摩爾根(Lewis Henry
Morgan)那樣的社會進化論者的理論中解脫出來。摩爾根把不同的文化視為是進化發展的不同階段;而博厄斯和他的學生(他們中的許多人是德國移民,深受德國唯心主義的影響)則強調每一種文化都有其自身的歷史。不過,在博厄斯的陣營中還存在着不同陶研究和描述文化歷史的思路,比如,魯思·本尼迪克特(Ruth
Benedict)認為每一種文化都緊密地圍繞着一種本質的精神來塑造,逮與路威的分析和比較人類文化研究方式相反,路威認為文化的邊界是多孔的、可穿透的,文化特征是實證的、經驗主義的,通過文化適應的過程擴散到地理上鄰近的地區。沒有什麼文化特征或者一整套的文化特征是決定性的,所有的文化方面都是平等的;沒有一系列的文化特征是由一個更根本的精神或一個系統凌駕於其上而被理論化或建構的,這些文化特征中沒有哪一個處於特權或理論規約的地位。路威不試圖將文化編織進一個一致連貫的體系,如本尼迪克特所說的那種文化模式、文化精神,更不試圖訴諸於拉德克喬刂夫一厲行朗(Radcliffe-Brown)那樣的功能系統理論。路威用這樣一句名言來陳述他這種相反的觀點:「文化是元計划的混雜,所謂的文明是碎片和補丁拼綴而成的百衲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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