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漂亮朋友》又譯《俊友》,被譽為19世紀末法國社會的一幅歷史畫卷,它描寫了19世紀巴黎一個小職員杜‧洛華發跡的經歷。他外貌漂亮、善于取悅女人,同時也貪婪無恥、陰險殘忍。他生活在社會的底層,由于偶然的機會,進了一家報館工作。他依仗自己的外貌來贏得人們的歡心,特別是使用了各種卑鄙齷齪的手段,逐步向上爬,最後竟成為百萬富翁的女婿,巴黎新聞界的紅人,小說結尾還暗示他即將當上參議員和內閣部長,前程還遠大著呢。
序
自從人類開始文學創作以來,文學作品似乎就有雅俗之分,甚至有雅俗之爭︰究竟雅一,點兒好,還是俗一ˋ點兒好,爭論數千年也未能達成共識。我國自古就區分了陽春白雪和下里巴人,兩者各行其道,名分上雖有高下,而實際卻是伯仲之間,談不上孰勝孰負。久而久之,就有人出來調和,從鑒賞角度拈出雅俗共賞之說;于是,對一部作品,給予雅俗共賞的評語,在一定程度上,就成了很高的贊譽。
《漂亮朋友》就是雅俗共賞的一部法國小說。
稱得上雅俗共賞的作品,大致可以分為兩類,殊途同歸,從雅和俗兩個方向,通至文人雅士與平民百姓的共賞。《漂亮朋友》顯然是從俗的一端,走向人所共賞的境地。
在不知炒作為何物的年代,人們爭相傳閱一部作品,所看重的正是作品本身的價值和魅力。所謂洛陽紙貴談何容易,成千上萬的作品,能贏得雅俗共賞美譽者,可以說屈指可數。《漂亮朋友》就是屈指可數的一部佳作。
雅俗共賞的作品,能登上大雅之堂者,更是鳳毛麟角。《漂亮朋友》就是這樣一只麟角或者鳳毛。
莫泊桑小說屬于世俗文學,這應是不爭的事實,甚至有人批評他的作品過于粗俗。他的中短篇小說三百篇,為他贏得了“短篇小說之王”的稱號,換句俗話說,使他成為“故事大王”。
世俗文學最鮮明的一個特點,就是講故事,講俗人俗事,描繪人生百態,這是市民階層特別喜聞樂見的。
莫泊桑從一舉成名的《羊脂球》起始,似乎就給自己的創作定了基調,並且一生遵循︰每篇作品都要寫成生動有趣的故事,寫成純而又純的故事。他不同于雨果、巴爾扎克、司湯達,也不同于福樓拜、左拉等名家,講故事就是講故事,不是為了表現某個主題,也不發表議論,每部作品完全圍繞著所講的故事而剪裁,僅僅追求故事本身的喜劇性或悲劇性效果。
莫泊桑的小說,故事都發生在法國西北部的諾曼底,或者巴黎及其郊區。寫這兩個地區的風土世情及各色人物,他自然得心應手,因為諾曼底是他度過童年和少年時期的故鄉,而巴黎則是他生活和從事文學創作的地方。
自不待言,莫泊桑寫的多是小人物,有諾曼底狡黠的農民、慷慨的工匠、受欺凌的妓女、小職員、小店主、小市民,也有比市民還世俗的破落貴紳、富商、工廠主以及野心勃勃的政客。例如《項鏈》中因愛慕虛榮而毀了一生的小市民;《一家子》中為爭取遺產而大打出手的一家人;《羊脂球》中面對敵人的淫威,表現的骨氣遠遠不如一名妓女的那些富商和鄉紳;《泰利埃妓館》中去逛窯子而丑態百出的社會名流……總之,法國世俗社會的萬象,在任何作家的作品中,也不如在莫泊桑的小說中展現得這麼充分。不知法國到了19世紀下半葉,進入了空前的世俗社會,還是法國這個時期的社會,在莫泊桑的筆下得到空前世俗的描繪。無論哪種情況,都足以表明,莫泊桑的小說是地地道道的世俗文學。
莫泊桑不但善講日常生活申發生的故事,還講一些怪異的故事,從而滿足市民階層的獵奇心理。如《誰知道》講一個孤獨者深夜回家,看見家具自動往外搬移,不勝驚恐而去住旅店;次日回家已四壁空空。然而數月之後,又突然原物歸還,一件家具也不少。而名篇《奧爾拉》,更是以日記體講述了一系列的怪異現象。
……
《漂亮朋友》就是雅俗共賞的一部法國小說。
稱得上雅俗共賞的作品,大致可以分為兩類,殊途同歸,從雅和俗兩個方向,通至文人雅士與平民百姓的共賞。《漂亮朋友》顯然是從俗的一端,走向人所共賞的境地。
在不知炒作為何物的年代,人們爭相傳閱一部作品,所看重的正是作品本身的價值和魅力。所謂洛陽紙貴談何容易,成千上萬的作品,能贏得雅俗共賞美譽者,可以說屈指可數。《漂亮朋友》就是屈指可數的一部佳作。
雅俗共賞的作品,能登上大雅之堂者,更是鳳毛麟角。《漂亮朋友》就是這樣一只麟角或者鳳毛。
莫泊桑小說屬于世俗文學,這應是不爭的事實,甚至有人批評他的作品過于粗俗。他的中短篇小說三百篇,為他贏得了“短篇小說之王”的稱號,換句俗話說,使他成為“故事大王”。
世俗文學最鮮明的一個特點,就是講故事,講俗人俗事,描繪人生百態,這是市民階層特別喜聞樂見的。
莫泊桑從一舉成名的《羊脂球》起始,似乎就給自己的創作定了基調,並且一生遵循︰每篇作品都要寫成生動有趣的故事,寫成純而又純的故事。他不同于雨果、巴爾扎克、司湯達,也不同于福樓拜、左拉等名家,講故事就是講故事,不是為了表現某個主題,也不發表議論,每部作品完全圍繞著所講的故事而剪裁,僅僅追求故事本身的喜劇性或悲劇性效果。
莫泊桑的小說,故事都發生在法國西北部的諾曼底,或者巴黎及其郊區。寫這兩個地區的風土世情及各色人物,他自然得心應手,因為諾曼底是他度過童年和少年時期的故鄉,而巴黎則是他生活和從事文學創作的地方。
自不待言,莫泊桑寫的多是小人物,有諾曼底狡黠的農民、慷慨的工匠、受欺凌的妓女、小職員、小店主、小市民,也有比市民還世俗的破落貴紳、富商、工廠主以及野心勃勃的政客。例如《項鏈》中因愛慕虛榮而毀了一生的小市民;《一家子》中為爭取遺產而大打出手的一家人;《羊脂球》中面對敵人的淫威,表現的骨氣遠遠不如一名妓女的那些富商和鄉紳;《泰利埃妓館》中去逛窯子而丑態百出的社會名流……總之,法國世俗社會的萬象,在任何作家的作品中,也不如在莫泊桑的小說中展現得這麼充分。不知法國到了19世紀下半葉,進入了空前的世俗社會,還是法國這個時期的社會,在莫泊桑的筆下得到空前世俗的描繪。無論哪種情況,都足以表明,莫泊桑的小說是地地道道的世俗文學。
莫泊桑不但善講日常生活申發生的故事,還講一些怪異的故事,從而滿足市民階層的獵奇心理。如《誰知道》講一個孤獨者深夜回家,看見家具自動往外搬移,不勝驚恐而去住旅店;次日回家已四壁空空。然而數月之後,又突然原物歸還,一件家具也不少。而名篇《奧爾拉》,更是以日記體講述了一系列的怪異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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