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回復請求權研究》一書的作者張康林畢業于武漢大學法學院民商法專業,獲法學博士學位,現為中國政法大學民商法學博士後。作者發表學術論文多篇,民法學理論功底深厚。繼承回復請求權處于民法請求權體系之中,我國學界對其研究較少,作者通過自己的研究論證,對繼承回復請求權的功能、性質、與其他請求權的關系、構成、行使、消滅等問題都提出了自己的見解。作者在寫作過程中反思了傳統民法的一些基本理論和制度,為我國的未來立法提出了參考意見,有較高的學術價值。
民法是確認和保障權利之法,權利是貫穿民法形式架構的核心概念。民法上的權利,包括人身權和財產權,此乃基礎權利或原權利。學理上,依權利的主要權能或作用,也可將原權利分為請求權和支配權。此外,
民法為保護原權利,還建立了一套請求權體系,即基礎權請求權體系。繼承回復請求權就處于該請求權體系之中。請求權體系在我國民法中屬于新生事物,而對繼承回復請求權的關注更少,它的功能、性質、構成、行使、消滅與其他請求權的關系等問題,均有研究的價值。通過對這些問題的研究,我們還可以反思傳統民法的一些基本理論和制度,為我國的未來立法提出參考意見,為我國的法治建設貢獻自己的綿薄之力。
本書正文共分五部分,即四章和余論。
張康林︰1968年10月出生,湖北棗陽人。1996年至2000年在武漢︰大學獲得法學學士學位,2001年至2004年在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獲得民商法學碩士學位,2004年至2007年在武漢大學獲得民商法學博士學位,2007年9月至今在中國政法大學從事博士後研究。主要研究傳統民法基本理論、物杈法、親屬法、戶籍法等,著有《物權行為無因性理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