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語言學歷史回顧
關於語言事實研究的科學,在發現其真正的、唯一的對象之前,經歷了三個階段。
最初研究的是所謂的「語法」。這一研究以邏輯為基礎,最先由希臘人開創,然後由法國人繼承。它缺乏科學的研究方法,而且背離了語言本身。它的唯一目的就是制定區分正確和錯誤形式的規則;這是一門規定性的學科,和實際的觀察相去甚遠,其視野也很有限。
接著是語文學。「語文學」派早在亞歷山大里亞就有,不過這一流派更多地是指由沃爾夫在1777年發起的科學研究運動,這一運動一直延續至今。語言並不是語文學研究的唯一對象。早期的語文學者更注重對書面文本進行考證、解釋和評論。他們的研究還使他們對文學歷史、習俗和制度等的研究產生了興趣。他們運用各種批評方法來達到自己的目的。當他們碰到語言學的問題時,目的很明確,那就是比較不同時代的文本,不同作家的語言特點,或者解讀和說明用古代晦澀難懂的語言寫就的碑銘。這些研究無疑為歷史語言學打好了根基。瑞茲耳關於普勞圖斯的研究是真正意義上的語言學的。但是,語文學批評在有一點上仍有不足:它過分拘泥於書面語言,而忽視了活的語言。而且它關注的幾乎全是希臘語和拉丁語這樣的古董。
第三階段始於學者們發現可以把語言進行相互比較之時。這一發現是「比較語文學」的起源。1816年,在一本名為《梵語動詞變位系統》的書中,法朗茲·葆朴把梵語和日耳曼語、希臘語、拉丁語等進行了比較。但是第一個記錄下各種語言的相似性並認為這些語言都屬同一語系的人並不是法朗茲·葆朴。在他之前,英國的東方學家瓊斯(逝世於1794年)就是這麽認為的。但是,瓊斯的一些孤立的陳述尚不足以證明1816年才被人們普遍認識的比較方法的意義和重要性。然而,葆朴雖然不能被證明發現了梵語同歐亞的某些語言有親屬關系,但他卻認識到對有親屬關系的語言進行比較可以成為一門獨立學科的研究內容。用一種語言說明另一種語言,用一種語言形式解釋另一種語言形式,這是他之前的人不曾做過的。
如果不是發現了梵語,葆朴能否創立他自己的科學是值得懷疑的——至少可能不會創立得這麽快。梵語作為除拉丁語和希臘語以外的第三種證據,使葆朴的研究根基更廣泛、更牢固。幸運的是,梵語又特別適合用來說明這種比較關系。
比方說,拉丁語genus(種類)的變格(genus,generic,genere,genera,generum等等),與希臘詞genos(種類)的變格(genos,geneos,genei,genea,geneon,等等)的比較可能說明不了什麽。但是如果加上對應的梵語中的各種變格(ganas,gan,asas,ganasi,ganasu,ganasam,等),情況就發生變化了。我們一眼就能看出希臘語變格和拉丁語變格形式之間的相似性。如果我們暫且假定說ganas代表了它最初的形式——這會使我們的解釋更容易——然後我們得出的結論是,希臘語的各變格中在兩個元音間一定脫落了一個s。接下來我們還可得出:在同樣的情況下,拉丁語中s的變成了r。再從語法的角度來看,梵語的變格范例使詞根(gamas)的概念具有了實例依據,即它是一個可以完全確定的固定的單位ganas。拉丁語和希臘語只是在早期時才和梵語有相同
的形式。因此梵語之所以具有啟發意義,是因為它保留了印歐語所有的s。當然,在其他方面,梵語沒能保存原始型的特征;例如,它徹底顛覆了元音系統。但是,總體上來講,梵語所保留的原始成分對研究是很有幫助的——由於梵語自身的特點,在研究其他語言時,它能很好地闡明很多問題。
和葆朴一道,還出現了其他一些著名的語言學家,雅各布·格里姆——日耳曼語研究的創始人(他的《德語語法》於1822至1836年出版);波特的詞源學研究為語言學家提供了大量的材料;庫恩的作品論及語言學和比較神學;印度學家本飛和奧弗列希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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