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是由物質文化和非物質文化兩部分構成的。由歷史上的文物古跡和現代物質文化創新而構成的物質文化,是讀者大眾所熟悉的。而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哪些文化形態呢?2005年12月22日國務院下達的《關于加強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通知》(國發2005
42號)作了如下闡明︰“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各種以非物質形態存在的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世代相承的傳統文化表現形式,包括口頭傳統、傳統表演藝術、民俗活動和禮儀與節慶、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間傳統知識和實踐、傳統手工藝技能等以及與上述傳統文化表現形式相關的文化空間。”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于2003年10月17日舉行第三十二屆會議通過了《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中臚列了五項內容︰“1.口頭傳說和表述,包括作為非物質文化遺產媒介的語言;2.表演藝術;3.社會風俗、禮儀、節慶;4.有關自然界和寧宙的知識和實踐;5.傳統的手工藝技能。”歸納起來,簡單地說,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那些以民眾(一定群體)口傳心授的方式而代代相傳、綿延不絕的文化。在民眾中流傳、口傳心授、代代相傳、綿延不絕是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