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本書中的「聯想的力」無論對於建築作品的創作,還是對於建築的解讀,都是非常重要的要素。通過聯想這一關鍵詞,可以得到創造與解讀的連接點。「數的力」和「哥特的力」是關於建築樣式的兩大潮流,是古典主義樣式和哥特樣式的思考方法及其解釋的歷史的思考。另外,「細部的力」和「模仿的力」則提出了在建築中融入含義、傳達含義的要素。除此以外,賦予建築含義的要素還有很多,細部和模仿這兩個概念是最具有特征性的要素。書中最后提出的「地靈的力」和「過去的力」,是建築在空間和時間上擴展的要素。
序
建築論,與其說是針對每個建築師及其作品的評價和研究,不如說是更加具有普遍性的關於建築的論述。實際上,建築論的起源與建築的起源同樣古老,建築論也伴隨着建築的多樣發展而發展。
作為通過西歐的建築傳統從古代開始而流傳至今的建築論,維特魯威的《建築十書》廣為人知,文藝復興以后,賽利奧、阿爾伯蒂、帕拉第奧等很多建築師的學說也得以傳承。這些建築論,論及建築的用途、性格、技術、意匠,以及建築是什麼、建築如何完成等問題。把建築作為技術和藝術的統一體來思考的想法,成為建築論成立的原動力。
在西歐,建築被稱為Architecture,是用來描述相對於建築個體,即Buildings的整體性概念,這個事實,脫離開建築論的傳統則無法想像。建築雖然現實存在,但建築之所以能成為建築,是因為建築論這種思考的傳統存在。
然而,建築論的存在,並無固定的形式。全面論述建築的本質固然稱之為建築論,能就某一側面有所發現,我認為它也是了不起的建築論。不如這樣說,如果能夠揭示建築尚且不為人知的側面,使建築的本質有所擴展就意味着成功。所以,建築論就如破蛹成蝶般不斷地超越着自身。
到目前為止的建築論,可以分為幾種類型。其中之一,是深入考察的建築技術層面。古代的技法書是這種類型,近代建築學的諸多研究,或多或少在某種意義上都具有這類建築論的性格。此外,設計論、造型論的著作,也可以說與此類建築論息息相關。作為此類建築論的特質,無論是強調工程技術,還是具有很強的藝術論的色彩,總可以看出它從創新的角度設計建築。從各個角度設計、建造建築,才是此類建築論的意義所在。
此外,在建築本質之外,也存在影響建築的一些東西。作為社會的產物,或者作為歷史的產物,建築可以展現它存在於社會與歷史中的涵義。當建築在社會學、經濟學、歷史學、文學中出現時,如上所說,從外部呈現建築論的意義。在這里,建築不是作為建造物而出現,而是因為它的存在體現了某種含義而成為考察的對象。
當然,建築論並非要將這兩者很清楚地分開。在兩極之間游盪,試圖作為連接兩極的橋梁也許是建築論真實的面貌吧。對我自身而言,游走於兩極之間的建築論最具有魅力。也正是感受到了這種魅力的存在,我自己也開始了建築論的嘗試。於是,作為最初的步驟,對於支撐建築論成立的各個層面,按照自己的方式一個一個來進行解剖是很有必要的。就在那個時候,我開始閱讀研究生的講義,約翰·拉斯金的《建築七燈》。
《建築七燈》是約翰·拉斯金在1849年,正值30歲的時候發表的建築論。書中用七盞明燈來例舉表述了建築的本質,好像一種類似螺旋構造的記述方式。他所闡述的七盞明燈是指犧牲之燈、真實之燈、力量之燈、美之燈、生命之燈、記憶之燈、順從之燈。這七盞明燈將建築照亮,在這七盞明燈照耀下所顯現的建築、對於拉斯金來說是最為本質的建築像。
……
作為通過西歐的建築傳統從古代開始而流傳至今的建築論,維特魯威的《建築十書》廣為人知,文藝復興以后,賽利奧、阿爾伯蒂、帕拉第奧等很多建築師的學說也得以傳承。這些建築論,論及建築的用途、性格、技術、意匠,以及建築是什麼、建築如何完成等問題。把建築作為技術和藝術的統一體來思考的想法,成為建築論成立的原動力。
在西歐,建築被稱為Architecture,是用來描述相對於建築個體,即Buildings的整體性概念,這個事實,脫離開建築論的傳統則無法想像。建築雖然現實存在,但建築之所以能成為建築,是因為建築論這種思考的傳統存在。
然而,建築論的存在,並無固定的形式。全面論述建築的本質固然稱之為建築論,能就某一側面有所發現,我認為它也是了不起的建築論。不如這樣說,如果能夠揭示建築尚且不為人知的側面,使建築的本質有所擴展就意味着成功。所以,建築論就如破蛹成蝶般不斷地超越着自身。
到目前為止的建築論,可以分為幾種類型。其中之一,是深入考察的建築技術層面。古代的技法書是這種類型,近代建築學的諸多研究,或多或少在某種意義上都具有這類建築論的性格。此外,設計論、造型論的著作,也可以說與此類建築論息息相關。作為此類建築論的特質,無論是強調工程技術,還是具有很強的藝術論的色彩,總可以看出它從創新的角度設計建築。從各個角度設計、建造建築,才是此類建築論的意義所在。
此外,在建築本質之外,也存在影響建築的一些東西。作為社會的產物,或者作為歷史的產物,建築可以展現它存在於社會與歷史中的涵義。當建築在社會學、經濟學、歷史學、文學中出現時,如上所說,從外部呈現建築論的意義。在這里,建築不是作為建造物而出現,而是因為它的存在體現了某種含義而成為考察的對象。
當然,建築論並非要將這兩者很清楚地分開。在兩極之間游盪,試圖作為連接兩極的橋梁也許是建築論真實的面貌吧。對我自身而言,游走於兩極之間的建築論最具有魅力。也正是感受到了這種魅力的存在,我自己也開始了建築論的嘗試。於是,作為最初的步驟,對於支撐建築論成立的各個層面,按照自己的方式一個一個來進行解剖是很有必要的。就在那個時候,我開始閱讀研究生的講義,約翰·拉斯金的《建築七燈》。
《建築七燈》是約翰·拉斯金在1849年,正值30歲的時候發表的建築論。書中用七盞明燈來例舉表述了建築的本質,好像一種類似螺旋構造的記述方式。他所闡述的七盞明燈是指犧牲之燈、真實之燈、力量之燈、美之燈、生命之燈、記憶之燈、順從之燈。這七盞明燈將建築照亮,在這七盞明燈照耀下所顯現的建築、對於拉斯金來說是最為本質的建築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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