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宗教的神學話語在公共論域中的角色與位置並其呈現形式與進路,在哈貝馬斯與特尼森以至一眾學者看來自有不同立場,但要緊的是這種討論已碰觸到溝通自由的內核,亦即是批判理論的關鍵問題——自我與他者的交往主體空間之病理分析和治療。難怪從霍克海默、阿多爾諾、布洛赫等批判理論先行者到哈貝馬斯,以至是這圈子以外的列維納斯(Emmanuel Levinas)、巴特勒(Judith
Butler)和齊澤克(Slavoj
Zizek)等當代關注社會、政治、倫理實況的思想家,無不一而再地尋訪黑格爾、馬克思、克爾凱郭爾等關於自我與他者及他們共在語境的討論(主題文章「鄰居與他者:倫理暴行批判」便作了清楚的闡釋)。然而這種涉及自我與他者(不論是此岸與彼岸的)討論,並對黑格爾、馬克思、克爾凱郭爾等思想的反思與挪用,豈非一直都是主流神學家,尤其是所謂辯證神學圈子如巴特、蒂利希和朋霍費爾(Dietrich
Bonhoeffer)等的思想關懷,以及仍然活著的一代人如莫爾特曼、潘能伯格(Wolfhart Pannenberg)、雲格爾(Eberhard Jungel)、默茨(Johann
B.Metz)等的對話伙伴?深受辯證法啟蒙的當代中國學術界,傳統以來既浸淫於人倫關系的思考模式中,對這種種關於現代性語境變遷的倫理、社會、政治討論將如何消化、吸納和轉化是一巨大課題,但毫無疑問這應可對現代中國學術和文化思想產生具啟發性和深遠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