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如何思考》為美國著名法官、學者理查德.波斯納的最新專著,也有美國學者稱其為波斯納最重要的著作。在《法官如何思考》中,波斯納基于多學科領域的研究,並結合他本人長達27年擔任美國聯邦上訴法院法官的司法經驗,分析了種種司法行為和法官職任考量,這一分析迥異于以往對司法以及法官的研究,其關注的是與法官行為緊密聯系的認知和情感的社會和制度塑造。波斯納的分析表明,盡管大多數(常規)司法決定似乎都是法條主義驅動的,但法官絕不是“自動售貨機”,只是機械地適用已有規則或按既定法理推理模式決策的法條主義者,相反,其政治偏好或法律以外的其他個人性因素,例如,法官個人特點以及生平閱歷和職業經驗,會塑造他的司法前見,進而直接影響其對案件的判斷。
波斯納關于法官行為的分析是具有普適性的,其提出的問題和分析建議在中國語境中也同樣適用︰法官是如何行為的,為什麼如此行為,行為的後果可能為何,以及哪些智識工具最適合分析這些問題。
理查德.波斯納,先後以最優生和年級第一名畢業于耶魯大學英文系(1959)和哈佛大學法學院(1962)。曾任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助理、聯邦政府律師、斯坦福大學法學院副教授(1968)、芝加哥大學法學院教授(1969)和講座教授。1981年出任美國聯邦第七巡回區上訴法院法官至今(1993~2000年任首席法官),同時擔任芝加哥大學法學院高級講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