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選擇中國古代典章制度中內容最重要、影響最深遠的十二個方面予以考察,這十二個方面是︰皇帝制度、政府機構、官吏選拔、職官管理、行政考察等,將重點放在政治上,兼及經濟、軍事、法制、文化和生活、規範。
在中國漫長的階級社會中,君主專制政體一直是國家政權的基本組織形式。早在奴隸制時代,就出現了君主專制政體的初級形式——宗法等級制的君主專制政體。戰國以後,隨著社會制度由奴隸制向封建制的轉化,中央集權制的君主專制政體代替了宗法等級制的君主專制政體,君主專制政體也由初級形式發展至高級形式。在兩千多年的封建社會中,皇權專制越演越烈,到明清時期達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造成君主專制的惡性發展。中央集權制的君主專制政體對傳統中國影響至深。而這一政體的核心,無疑是皇帝制度。在中國古代,皇帝制度是傳統政治、社會和道德文化各方面統合的焦點。認識傳統中國的典章制度,必須首先認識傳統社會紐帶所系的皇帝制度。列于首章的“皇帝制度”,對其內涵及其創立、完備、終結作了論述。
在中國古代專制政體之下,天下大權,集于中央;中央大權,集于皇帝。歷代帝王為了實現對全國的絕對掌控,不僅建立了一套從中央到地方的政府機構,而且不斷調整政府行政體制。中央政府行政體制的調整變化,在封建時代主要是圍繞君權與相權的矛盾進行的。為了削弱相權,強化皇權,皇帝不斷擴大內廷機構,用分割中樞機關職權的辦法,來均衡統治者內部的權力關系。于是,中央政府行政體制從三公九卿制一變而為三省六部制、二變而為二府三司制、三變而為內閣六部制、四變而為內閣軍機處並行制。演變的結果則是︰君權越來越大,相權越來越小;君權越來越集中,相權越來越分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