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由具有審判實踐經驗的法官以案釋法,對新公司法實施後的新型、疑難、典型案例進行了深入透徹地分析,闡明了處理各類利益沖突的價值取舍,體現了 法官運用法律判案的思維過程,使公司法的原則、條款的適用變得生動、鮮活。為公司案件的處理和法學研究提供了第一手的裁判資料,具有較強的參考價值。
《新公司法疑難案例判解》一書為有志於商業運作的人士和研究公司法的法律初學者提供了優秀的感性認知材料,有助於夯實公司法理念基礎和價值取向,以便更好地理解各種復雜的公司法律制度;同時,本書也為法律專業的研究者或研習者提供了第一手的裁判資料及法官運用法律判案的思維過程,有助於其對公司法律制度與理論研究能夠結合司法審判實踐,結合實際社會經濟生活形勢,使法律條未和法學研究變得更加生動、鮮活。
目錄
一、股權(股東資格)確認糾紛
1.通過增資成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股東資格認定標准——賀潤科與潭墅苑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股東權糾紛案
2.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資格的繼承(一)——張桂英、井維晶與北京南北運通經貿有限公司、第三人李艷傑、井維淼股東資格繼承糾紛案
3.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資格的繼承(二)——路大立、武岳與武秀華、龔麗榮股東權糾紛案
4.證據材料沖突時股東資格認定的依據——薛麗娟與徐小林股東權糾紛案
5.有限責任公司隱名股東的資格確認應以出資意思表示一致為依據——劉桂苓與北京中科恆業中自技術有限公司出資糾紛案
6.隱名股東的資格確認——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與西部信用擔保有限公司、北京紫金世紀置業有限公司股東權糾紛案
7.掛名股東無權要求取得股權轉讓利益——李兵與北京文洲卓越貿易有限公司、張春生股權轉讓侵權糾紛案
8.隱名出資股東資格的認定及其法律後果——劉曜榮與韓斌等股東權糾紛案
二、股東出資糾紛
9.股東出資的在先約定不能對抗公司章程及工商登記——萬佳精典與新華書店股東出資糾紛案
10.瑕疵出資的股東權利是否應受限制——中國廣順房地產業開發公司等與深圳市廣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決議侵害股東權案
11.未實際出資的股東,其股東權利應受到限制——李彥與北京歐洲之星服飾有限公司股東權糾紛案
12.判斷股東權利義務范圍應當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依據——朱燕輝與北京安居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股東出資糾紛案
13.全體股東均未出資,公司不得排除個別股東的資產收益權——名流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與中國教育服務中心有限公司股東權糾紛案
三、公司章程效力糾紛
14.公司設立協議與公司章程之間的關系——北京三替城市管理有限公司與北京市門頭溝區永定鎮卧龍崗村村民委員會經營合同糾紛案
15.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股利分配請求權的行使基礎——北京紅都集團公司與北京市華表工貿有限公司盈余分配權糾紛案
16.未出資到位股東的股利分配請求權應當受限制——陳理燈與北京健翔橋北燈具有限公司盈余分配權糾紛案
五、股東知情權糾紛
六、股份收購請示權糾紛
七、股權轉讓糾紛
八、公司代表機關決議效力糾紛
九、股東代表訴訟糾紛
十、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糾紛
十一、公司高管損害股東公司利益賠償糾紛
十二、公司解散糾紛
十三、公司清算糾紛
十四、股份制企業糾紛
1.通過增資成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股東資格認定標准——賀潤科與潭墅苑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股東權糾紛案
2.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資格的繼承(一)——張桂英、井維晶與北京南北運通經貿有限公司、第三人李艷傑、井維淼股東資格繼承糾紛案
3.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資格的繼承(二)——路大立、武岳與武秀華、龔麗榮股東權糾紛案
4.證據材料沖突時股東資格認定的依據——薛麗娟與徐小林股東權糾紛案
5.有限責任公司隱名股東的資格確認應以出資意思表示一致為依據——劉桂苓與北京中科恆業中自技術有限公司出資糾紛案
6.隱名股東的資格確認——新華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與西部信用擔保有限公司、北京紫金世紀置業有限公司股東權糾紛案
7.掛名股東無權要求取得股權轉讓利益——李兵與北京文洲卓越貿易有限公司、張春生股權轉讓侵權糾紛案
8.隱名出資股東資格的認定及其法律後果——劉曜榮與韓斌等股東權糾紛案
二、股東出資糾紛
9.股東出資的在先約定不能對抗公司章程及工商登記——萬佳精典與新華書店股東出資糾紛案
10.瑕疵出資的股東權利是否應受限制——中國廣順房地產業開發公司等與深圳市廣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決議侵害股東權案
11.未實際出資的股東,其股東權利應受到限制——李彥與北京歐洲之星服飾有限公司股東權糾紛案
12.判斷股東權利義務范圍應當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依據——朱燕輝與北京安居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股東出資糾紛案
13.全體股東均未出資,公司不得排除個別股東的資產收益權——名流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與中國教育服務中心有限公司股東權糾紛案
三、公司章程效力糾紛
14.公司設立協議與公司章程之間的關系——北京三替城市管理有限公司與北京市門頭溝區永定鎮卧龍崗村村民委員會經營合同糾紛案
15.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股利分配請求權的行使基礎——北京紅都集團公司與北京市華表工貿有限公司盈余分配權糾紛案
16.未出資到位股東的股利分配請求權應當受限制——陳理燈與北京健翔橋北燈具有限公司盈余分配權糾紛案
五、股東知情權糾紛
六、股份收購請示權糾紛
七、股權轉讓糾紛
八、公司代表機關決議效力糾紛
九、股東代表訴訟糾紛
十、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糾紛
十一、公司高管損害股東公司利益賠償糾紛
十二、公司解散糾紛
十三、公司清算糾紛
十四、股份制企業糾紛
序
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和信用經濟。民商事立法是建立和維系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體系的主要方式,民商事審判是規范市場交易行為和維護市場交易秩序的主要途徑。我國的商事審判工作(其前身為經濟審判)是伴隨著改革開放政策的實施而誕生的,經歷了從無到有,不斷發展壯大的歷程,已經成為人民法院審判工作中的一個重要的專業領域。三十年來,人民法院的民商事審判在各級黨委的堅強正確領導下和各級人大的有力監督下,在各級政府和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堅持創新,積極回應司法實踐的挑戰,鑄就一支高素質的民商事審判隊伍,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為深化改革,擴大開放,為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為經濟建設的健康發展和市場經濟活動的有序開展,作出了巨大貢獻。
黨的十七大提出了促進國民經濟又好又快發展、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新任務和新要求,這也對人民法院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目前,全球金融危機加深,國際金融市場劇烈動盪,對世界經濟發展影響深刻,對我國經濟所帶來的影響也在逐步顯露。隨著我國經濟持續較快發展和對外開放不斷擴大,我國同世界的關系發生了歷史性變化,表現在經濟領域就是經濟貿易的交往不斷加深,經濟領域的糾紛不斷增多。與此同時,我國國內經濟體制、社會結構、利益格局、思想觀念正在發生深刻變化,經濟社會生活中深層次矛盾日益顯現。民商事審判工作面臨的發展機遇前所未有,面臨的挑戰也前所未有。
在新形勢下,民商事審判工作維護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支持和配合國家宏觀調控,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維護全國統一市場,保障國家經濟穩定和金融安全的任務將更加艱巨;維護社會穩定,解決民生問題,促進社會和諧的歷史使命和政治責任更加重大。為此,全國法院要始終堅持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堅持三個至上的指導思想,緊緊圍繞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題,遵循民商事審判規律,把握民商事審判的特點,樹立科學的民商事裁判意識,認清國家政治經濟的宏觀形勢,知難而上,奮發有為,不斷開創人民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的新局面。
北京市法院始終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在隊伍建設上狠下工夫,緊緊抓住廉潔執法、公正辦案,為首都經濟社會的全面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司法保障。多年來,北京法院在審理的商事糾紛案件不僅數量不斷創出新高,而且糾紛的類型也呈現出多樣化、新穎性和前瞻性的趨勢。從1980年到2008年期間,北京法院共審理商事案件52.3萬余件,涉及案由數十種,處理標的超過4622億元,可謂「見多識廣」。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始終注重提高審判人員的業務素質,在抓好執法辦案這一第一要務的同時,努力培養造就一支具有較強研究能力的法官隊伍,及時、有力地對全市法院商事審判進行指導,形成了許多具有較高價值的調研成果,為全國的商事審判工作提供了許多寶貴的經驗。北京高院除了對商事糾紛的實體法問題進行了有效的調研外,還在法院規范法官司法行為、訴訟程序、法律適用規則等問題上進行了深入的研究,成果豐碩。本次北京高院對各類典型商事案件進行了收集、整理和甄別,同時還結合了全市商事審判實踐對法院多年的商事法理調研成果、北京高院近年出台的商事審判規范、辦案規則,編制出版了本套叢書。叢書通過以案釋法、以事說理的方法對商事實體法的若干問題進行了深入評析,通過基礎理論的研究對商事法學理論的熱點、難點進行了總結,通過優秀裁判文書為商事裁判文書寫作提供了典范,並且在統一首都法院的商事審判實體審理和程序操作標准上進行了可資學習借鑒的卓越創新的探索和整理。我認為,這套叢書不僅對北京法院商事審判而言有著非常的指導作用,而且對全國法院的商事審判也有著普遍參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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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十七大提出了促進國民經濟又好又快發展、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新任務和新要求,這也對人民法院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目前,全球金融危機加深,國際金融市場劇烈動盪,對世界經濟發展影響深刻,對我國經濟所帶來的影響也在逐步顯露。隨著我國經濟持續較快發展和對外開放不斷擴大,我國同世界的關系發生了歷史性變化,表現在經濟領域就是經濟貿易的交往不斷加深,經濟領域的糾紛不斷增多。與此同時,我國國內經濟體制、社會結構、利益格局、思想觀念正在發生深刻變化,經濟社會生活中深層次矛盾日益顯現。民商事審判工作面臨的發展機遇前所未有,面臨的挑戰也前所未有。
在新形勢下,民商事審判工作維護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支持和配合國家宏觀調控,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維護全國統一市場,保障國家經濟穩定和金融安全的任務將更加艱巨;維護社會穩定,解決民生問題,促進社會和諧的歷史使命和政治責任更加重大。為此,全國法院要始終堅持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堅持三個至上的指導思想,緊緊圍繞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題,遵循民商事審判規律,把握民商事審判的特點,樹立科學的民商事裁判意識,認清國家政治經濟的宏觀形勢,知難而上,奮發有為,不斷開創人民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的新局面。
北京市法院始終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在隊伍建設上狠下工夫,緊緊抓住廉潔執法、公正辦案,為首都經濟社會的全面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司法保障。多年來,北京法院在審理的商事糾紛案件不僅數量不斷創出新高,而且糾紛的類型也呈現出多樣化、新穎性和前瞻性的趨勢。從1980年到2008年期間,北京法院共審理商事案件52.3萬余件,涉及案由數十種,處理標的超過4622億元,可謂「見多識廣」。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始終注重提高審判人員的業務素質,在抓好執法辦案這一第一要務的同時,努力培養造就一支具有較強研究能力的法官隊伍,及時、有力地對全市法院商事審判進行指導,形成了許多具有較高價值的調研成果,為全國的商事審判工作提供了許多寶貴的經驗。北京高院除了對商事糾紛的實體法問題進行了有效的調研外,還在法院規范法官司法行為、訴訟程序、法律適用規則等問題上進行了深入的研究,成果豐碩。本次北京高院對各類典型商事案件進行了收集、整理和甄別,同時還結合了全市商事審判實踐對法院多年的商事法理調研成果、北京高院近年出台的商事審判規范、辦案規則,編制出版了本套叢書。叢書通過以案釋法、以事說理的方法對商事實體法的若干問題進行了深入評析,通過基礎理論的研究對商事法學理論的熱點、難點進行了總結,通過優秀裁判文書為商事裁判文書寫作提供了典范,並且在統一首都法院的商事審判實體審理和程序操作標准上進行了可資學習借鑒的卓越創新的探索和整理。我認為,這套叢書不僅對北京法院商事審判而言有著非常的指導作用,而且對全國法院的商事審判也有著普遍參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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