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語語法新思維:中級教程·通悟語法

英語語法新思維:中級教程·通悟語法
定價:288
NT $ 228
  • 作者:張滿勝
  • 出版日期:2009-10-01
  • 語言:簡體中文
  • ISBN10:780080836X
  • ISBN13:9787800808364
  • 裝訂:354頁 / 26 x 19 cm / 普通級 / 雙色印刷 / 初版
 

內容簡介

這是一本「與眾不同」的語法書:它不同於傳統語法書只是機械地羅列教條式的「死規則」,它真的要告訴你規則背後的「活思維」;它不同於傳統語法書追求「大而全」的規則排列,它真的要讓你快速掌握「少而精」的思維規律;它不同於傳統語法書那樣本末倒置地給出較多生僻的「例外」,它真的讓你高效掌握英語思維的本質;它不同於傳統語法書采用枯燥的例句來講解規則,讀起來味同嚼蠟,它真的要讓你在欣賞有趣例句、幽默故事以及精美短文的同時,領悟英語思維;它不同於傳統語法書只給你孤立的、脫離語境的單一句子,它真的要讓你知道例句背後的使用語境;它不同於傳統語法書只教你語法知識,它真的要教你如何運用語法知識,從而把語法知識轉化為你的語言技能,真正培養你創造性使用英語的能力。
 

目錄

第一章 簡單句與復合句
1.1 引言
1.2 句型一:主語+系動詞+表語
1.2.1 謂語動詞的特點
1.2.2 簡單句疊加成復雜難句
1.3 句型二:主語+謂語
1.3.1 謂語動詞的特點
1.3.2 簡單句疊加成復雜難句
1.4 句型三:主語+謂語+賓語
1.4.1 謂語動詞的特點
1.4.2 簡單句疊加成復雜難句
1.5 句型四:主語+謂語+間接賓語+直接賓語
1.5.1 謂語動詞的特點
1.5.2 簡單句疊加成復雜難句
1.6 句型五:主語+謂語+賓語+賓語補足語
1.6.1 謂語動詞的特點
1.6.2 區分雙賓語和復合賓語
1.6.3 簡單句疊加成復雜難句
1.7 從簡單句到復合句
第二章 名詞從句
2.1 簡單句與名詞從句
2.1.1 何謂名詞從句?
2.1.2 陳述句作句子成分
2.1.3 一般疑問句作句子成分
2.1.4 特殊疑問句作句子成分
2.1.5 引導名詞從句的連接詞
2.2 簡單句與主語從句
2.2.1 陳述句作主語
2.2.2 一般疑問句作主語
2.2.3 特殊疑問句作主語
2.3 簡單句與賓語從句
2.3.1 陳述句作賓語
2.3.2 一般疑問句作賓語
2.3.3 特殊疑問句作賓語
2.4 簡單句與表語從句
2.4.1 陳述句作表語
2.4.2 一般疑問句作表語
2.4.3 特殊疑問句作表語
2.5 簡單句與同位語從句
2.5.1 陳述句作同位語
2.5.2 一般疑問句作同位語
2.5.3 特殊疑問句作同位語
第三章 定語從句
3.1 定語從句概述
3.1.1 形容詞作定語與從句作定語比較
3.1.2 定語從句的兩個重要概念:先行詞和關系詞
3.2 關系詞在定語從句中充當的成分
3.2.1 關系詞用作從句的主語
3.2.2 關系詞用作從句中動詞的賓語
3.2.3 關系詞用作從句中介詞的賓語
3.2.4 作賓語的關系詞可以省去
3.3 關系代詞與先行詞的搭配關系
3.3.1 先行詞指「人」,用關系代詞who或whom
3.3.2 表示人或物的所有關系,用whose
3.3.3 先行詞指「物」,用關系代詞which
3.3.4 that可以指代人,也可以指代物
3.4 關系副詞的用法
3.4.1 when的用法
3.4.2 where的用法
3.4.3 why的用法
3.5 限制性與非限制性定語從句
3.5.1 限制性定語從句——不用逗號隔開
3.5.2 非限制性定語從句——用逗號隔開
3.5.3 用或不用逗號,句義有差別
3.5.4 非限制性定語從句的翻譯
3.6 定語從句與同位語從句的區分
3.6.1 從結構上區分:that是否作成分
3.6.2 從意義上區分:that引導的從句的意義不同
第四章 狀語從句
4.1 時間狀語從句
4.1.1 時間連詞when的用法特點
4.1.2 時間連詞while的用法特點
4.1.3 時間連詞until的用法特點
4.1.4 表示「一┅┅就」的結構
4.2 地點狀語從句
4.3 原因狀語從句
4.3.1 常見連詞的用法
4.3.2 用介詞表示因果關系
4.4 目的狀語從句
4.5 結果狀語從句
4.5.1 常見連詞的用法
4.5.2 結果狀語從句的倒裝
4.6 條件狀語從句
4.6.1 常見連詞的用法
4.6.2 其他條件狀語從句的連詞
4.7 讓步狀語從句
4.7.1 常見連詞的用法
4.7.2 表示讓步轉折關系的介詞
4.7.3 置於句首的while一般表示「盡管」
4.7.4 as的倒裝句表示讓步
4.8 比較狀語從句
4.8.1 連詞as的基本用法
4.8.2 連詞than的基本用法
4.8.3 表示倍數比較的三種句型
4.8.4 the more┅, the more句型
4.9 方式狀語從句
第五章 完成時態
第六章 完成進行時態
第七章 虛擬語氣
第八章 情態動詞
附錄:答案解析
 

語法——新思維!

——學習語法是掌握英語思維的一條捷徑!

一 一封讀者來信

在眾多讀者來信中,下面這封給我印象特別深刻:

「張老師,我學了許多年英語,還是不會寫、不會說、聽不懂。這些年學英文基本上是靠背單詞應付考試過日子┅┅我該怎樣才能學好英語?」

這位讀者的困惑我想是具有一定代表性的。長期以來,國人學英語都是重復著「背單詞——應付考試——再背單詞——再應付考試」這詳一個循環。考四級背四級詞匯,考六級背六級詞匯,以及考研詞匯、TOEFlL詞匯、GRE詞匯、GMAT詞匯——等等。這樣一來,我們學英語的過程幾乎就等同於一個背單詞的過程,於是英語水平就簡單的等同於詞匯量的多少。這樣造成的最終結果是,試考完了,單詞也就忘記了,英語水平自然就直線下降。

單詞學習固然重要。但是,學習一門語言,絕不能簡單地等同於背單詞。因為語言是人類思維的載體,語言表達本質上是一種思維的表達,即所謂「言傳心聲」。對於學習英語,如果只是死記單詞,而沒有訓練出良好的英語思維,那麽我們學到的充其量不過是英文這種文字(word)或文本(text),而不是作為思想表達工具的英語這門語言(1anguage):書面上的英語文字,如果我們不能掌握其背後的思維規律,那終究不是活生生的交際語言,這就猶如一個」植物人」,雖然有人的生命,但不能成為有著思維表達的正常人。所以,訓練和培養自己的英語思維才是學好英語的根本出路。

那麽何謂英語思維?人人都知道用英文思維的重要性,但卻沒有人告訴我們到底如何用英文思維?其實,從語言本身去分析,這個問題就變得非常簡單了=語言無非就是人們交流思想的工具。因此,首先要能發出聲音,即語音;其次,還需要有記錄聲音的符號,即詞匯。一門語言光有這兩樣還不行,如果真是這樣,英語豈不就成了漢語的方言了?所以,語言還得有把詞組成句子的造句規則即語法。因此,真正意義上的語言都離不開這三要素:語音、詞匯、語法:語言作為思維的載體,而語法作為一種語言表達規律的歸納和總結,必然集中體現了該種語言的思維模式!因此毫無疑問,英語思維的訓練必然落到了語法的身上!從這個意義上講,語法即是思維,用英語思維.即是用英語語法思維!

二 《英語語法新思維》的特色

1.死規則與活思維

說到「語法」,最容易讓人聯想到的恐怕要屬「規則」了,於是我們很容易在二者之間划上等號:

既然是規則,進而就會想到要嚴格遵守。這就容易讓人產生如下誤解:

第一,誤認為語法先於語言。認為語法是由語法專家事先確定並要求人們去遵循的。這就相當於把「語法」當成「法律」,認為專門制定出來語法規則是為了規范人們的言語行為的。傳統語法書也加強了人們這種錯誤印象。因為它們往往是先列出一些規則,然後再針對這些規則給出相應的例句,告訴讀者,按照規則這麽造句才是對的。久而久之,讓人產生錯覺:以為是先有一套語法規則、教條,然後必須按照這些規則才能制造出具體句子。《英語語法新思維》要告訴讀者:事實恰恰相反,語法是源自語言,是先有語言,然後冉從大量的語言實踐中總結出人們在使用這種語言時所遵循的一般思維規律或表達傾向,即所謂的規則。套用魯迅先生的一句話就是:世上本沒有語法規則,說的人多了便成了規則。所以,語法規則不是什麽不可逾越的清規戒律或天規,而是對人們的思維規律或語言表達習慣的歸納和總結。

第二,把語法規則當作一成不變的公式。把語法當作規則來遵守,這就容易讓人們把語法規則當作一成不變的公式,學習語法就如同學習數學公式一樣,死記一些「公式」般的規則,因而把英語學得非常死板。我們知道,數學公式往往都是來自於某些「公理」、「定理」,是比較確定的、不變的。但是,語言是靈話多變的,同時又具有規律性。語法規則就是對這些規律性的語言現象進行歸納和總結,但並不能涵蓋所有的語言現象。從這個意義上講,所謂的「語法規則」只不過是一種「權宜之計」的規則,是為了方便語言初學者的學習。因此,語法並不是一成不變的「公式」,也不是非此即彼、黑白分明的,而是存在很多「模糊區域」或「灰色地帶」,因而總有「例外」存在。所以,語法規則不是絕對的,不是「死」規則。

第三,把語法規則當成隨意的公式。語法規則常常似乎表現為隨意的公式。比如,對於冠詞的用法,一般語法書上會有這樣一條規則:「第一次提到的單數可數名詞前面用不定冠詞a或an,這一名詞再次出現則要用定冠詞the」。傳統語法書上往往只是給出這樣的規則,但不解釋為什麽會這樣選擇冠詞(詳見本妻書「初級」2.5.2小節所給出的解釋)。這樣一來,英語學習者很容易誤認為語法規則是隨意的、專斷的,沒有什麽道理可言的,因而容易死記規則,而忽略了規則背後的合乎情理的思維規律。《英語語法新思維》要告訴讀者:很多看似隨意的規則,其背後都有共同的思維規律。因此。學語法重在理解規則背後的合乎情理的思維,而不能「死記」規則。

由於以上種種誤解,導致國人和老外(native speakers of English)在使用英語方面的最大的區別就是:我們記住了英語語法規則卻沒有英語思維,而老外是在用英語思維,盡管他們不懂語法規則。我們學的語法規則都用來對付英語考試的選擇題了,而沒有真正懂得規則背後的英語思維。我們往往只是僵化地牢記一些規則,然後簡單地用這些規則來辨別一個句子「符合」與「不符合」自己牢記的規則,而不去關注句子所使用的語境。這樣一來我們學到的只是一個「虛構」的英文句子,而不能把所學到的句子活用到真實的英語交際中。這就造成學英語與現實生活中的語言交際脫節。在說英語時,我們往往扮演的是「第三者」的角色,說出一些無關自己痛癢的句子,並沒有融入英語思維去說英語。只有掌握了靈活的英語思維,我們才能如身臨其境般地「言傳心聲」,否則只能是有口無心式地「鸚鵡學舌」或「言不由衷」。

《英語語法新思維》要告訴讀者:語法是對語言表達習慣的歸納,總結出來的規律是為了對語言學習考正確引導,而不是嚴格限定;語法規則不是一成不變的「死」規則;學習語法不能「死記」規則,而要理解規則背後的思維。不能把「語法規則」看成是捆住自己英語手腳的「死規則」,而應該把它們當作是引導和幫助我們正確使用英語的「活思維」。簡言之,語法不是「死規則」,而是「活思維」。

2.結構形式與意義用法

筆者在上文中強調,應該把語法當作思維規律來理解,而不應該當作規則來死記。那麽,如何才能把一死規則」轉化為「活思維」呢?這就需要搞清楚學習語法規則應該包括哪些方面內容。

我們知道,詞匯除了有發音外,還包括形式(即單詞的拼寫形式)、意義(即單詞的含義)和用法(即單詞的用法)。語法也有形式(fom)、意義(meaning)和用法(usage)這三方面:

形式:某個語法結構是怎樣構成的。比如「現在完成進行時」的構成形式是have been doing。這是使用語法規則的起點,即首先要做到能夠准確地構造某個語法結構,這是語法結構的准確性問題。

意義:某個語法結構表達什麽意義。比如「現在完成進行時」可以表示「一個活動從過去一直延續到現在說話時刻」這樣的含義,這就是現在完成時態這一結構所具備的語法意義。由此我們看到,特定意義一般是對應於特定結構形式的,或者說,特定的結構形式能夠表達特定的意義(Particular forms will express their particular meaninges)。這是關於語法結構的表意性問題。對於一個句子,它的含義不僅僅是來自於句中所使用的詞匯的含義,而是還有來自於其中特定語法結構所含有的語法意義。

用法:關於何時/為什麽使用某一語法結構的問題。這與在實際交流中的語境有關系,即在什麽樣的語境中,采用何種語法結構來表達特定的意義才合適,這是有關語法結構的合適性問題。意義和用法是密切相關的,有時難以嚴格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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