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時至今日,“自由‧平等‧博愛”這三位一體的價值觀,似已成為某種不容置辯的普世信條。1859年,約翰‧密爾推出自由主義經典《論自由》,然而早在他辭世的前一年,已遭到斯蒂芬針鋒相對的辯駁,這些反潮流的闡釋1873年即結集為《自由‧平等‧博愛》︰自由作為服務于社會福祉的要素之一,本身只具有工具性價值,因時因地而有利弊;平等與自由在一定程度上是矛盾的,因各人資質與所處環境不同,自由造成的結果恰恰是最大的不平等;人類因為不可避免的利益之爭,及對社會前景與真善美的不同理解,也不可能達致博愛的境地。

信言不美,本書論點或許刺耳,所揭示的現實世界圖景不甚美好,但也許更接近真實。對于身處娛樂時代的我們,這樣一本特立獨行的振聾發聵之作,再一次提醒了思考的價值。
 

目錄

序(斯圖亞特‧D.沃納)
編者說明
第一版 前言
第一章 自由概說
第二章 論思想和辯論的自由
第三章 論世俗權力和宗教權力的區分
第四章 自由學說在道德中的應用
第五章 平等
第六章 博愛
第七章 結語
附錄一 功利主義筆記
附錄二 第二版前言
文獻舉要
譯名對照表
譯後綴語
 

在19世紀中後期英國維多利亞時代關于現代世界的兩個核心政治觀念——自由、平等——的辯論中,斯蒂芬的《自由‧平等‧博愛》堪稱濃墨重彩的一筆。斯蒂芬以英國古老自由制度的捍衛者自居,他認為這種制度正在受到攻擊,衰弱之勢有增無減。他指出,一些有關自由、平等、博愛的觀點是錯誤的,並且這些錯誤觀點正在引領風氣,他要在《自由‧平等‧博愛》一書中予以匡正。他發現,在約翰‧密爾的三本著作中,這些觀點得到了最充分有力的闡述,它們分別是《論自由》、《論婦女的屈從地位》和《功利主義》。因此,斯蒂芬在《自由‧平等‧博愛》-書中嚴詞批駁了密爾的政治哲學。不過,斯蒂芬不只是批駁者,通觀《自由‧平等‧博愛》全書,我們可以看到,斯蒂芬本人對自由、平等、博愛的理解,是與對密爾的批評交織在一起的,在斯蒂芬看來,自由是有秩序的自由,平等是法律之下的平等,而博愛則是一種與自由社會不相容的價值。這種理解正是《自由‧平等‧博愛》一書最重要的特色,凡是關心自由社會性質的人,顯然都應該給予關注。

在講述斯蒂芬對自由、平等、博愛的理解時,先概述一下他的生平與時代的某些特點及其對他的思想影響,會對我們有所幫助。

詹姆斯‧菲茨詹姆斯‧斯蒂芬(James Fitzjames Stephen)1829年3月3日生于倫敦。其父詹姆斯‧斯蒂芬爵士曾任劍橋大學近代史欽定講座教授(Regius Professor),這個教職後由阿克頓勛爵(Lord Acton)接任。斯蒂芬的父親起草了在大英帝國禁止奴隸貿易的法律。他的祖父詹姆斯‧斯蒂芬也曾致力于廢止奴隸制。J.F.斯蒂芬曾就讀于伊頓公學和倫敦國王學院,後在劍橋三一學院師從梅因(Henry Sumner Maine)爵士。他在內殿律師會(Inner Temple)深造之後,于1854年步入律師業。斯蒂芬為謀求一個司法界職位,于1869年去了印度,有大約兩年半的時間他擔任總督議事會(Viceroy’s Council)法律專員(繼任于梅因),最後擔任了女王法院(Queen﹀s Bench)的法官。

斯蒂芬的法律職業想必不足以供養自己的家人,于是他又操起了評論家的副業。斯蒂芬勤于寫作,範圍涉及廣泛的思想問題。他的許多最精彩的文章刊登在四家刊物上,即《五谷山雜志》(Corn-Hill Magazine)、《弗雷澤雜志》(Fraser’s Magazine)、《蓓爾美街報》(Pall Mall Gazelle)和《星期六評論》(Saturday Review)。後來,斯蒂芬發表在《星期六評論》上的55篇文章,也是他本人的得意之作,于1892年,即在他逝世的前兩年,結集為三卷本的《四季閑暇》(Horae Sabbaticae)出版。其中許多文章以書評的形式,較為詳細地探討了霍布斯、休謨、吉本、柏克、邊沁和托克維爾等人的著作。斯蒂芬在思想上受到多方面的影響,但是他對道德、社會和政治事務的理解,也許大多歸功于邊沁和霍布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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