匈牙利著名音樂家弗朗茨‧李斯特生平寫有許多藝術評論文章,從1834年在《巴黎音樂報》上發表《論藝術家的社會地位》一文開始,直到1840年,是他從事文學活動的第一個時期,文章內容多半帶有政論傾向;第二個時期(1849—1860年)的評論則偏重分析藝術上的具體現象,對當代著名作曲家的作品都有所論述。1883年,在他逝世前三年,L。拉曼編的六卷本《李斯特文集》在萊比錫出版,這些文字著作今天已經成為研究他的思想和音樂創作的重要材料。
李斯特一生的道路是崎嶇而復雜的‘在他生活的後期,他甚至皈依了宗教)。19世紀中葉以後,歐洲正值社會演變、進步與反動勢力搏戰、階級斗爭異常熾烈的時期,這對他的思想和創作當然有著深刻的影響。李斯特的藝術論文中有許多見解直到今天仍舊值得一讀,他反對因循守舊和匠氣手法,反對創作和表演中的形式主義傾向,崇尚真正有意義的革新,並為當時藝術家的社會地位深鳴不平,這是一個方面。另外,由于時代的局限,他的言論也含有著一定程度的內在矛盾,不時透露出唯心主義觀點以及對藝術本質所懷的一些空幻的、不著邊際的意見;此外,插筆較多、用詞也時有過份華巧之處。
本書收入的兩篇論文︰《柏遼茲和他的〈哈羅爾德〉交響曲》和《羅伯特‧舒曼》(由俄文轉譯)是李斯特在居留德國文化名城魏瑪期間寫成的。《市白遼茲》一文初稿完成于1850年,原擬在法國發表,因柏遼茲當時在本國還默默無聞而未果,直到1855年才在萊比錫《新音樂報》上連續登載。《舒曼》一文也是在同年初刊于《新音樂報》。作者在魏瑪時期的這兩篇重要論文中一方面對當時代表歐洲音樂進步傾向的杰出音樂家及其作品作了細致而深人的分析,同時也借此披露了自己關于音樂的標題性、音樂的革新、音樂批評、音樂作品的內容與形式的關系等問題的見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