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盟國家公司法律制度研究

東盟國家公司法律制度研究
定價:210
NT $ 183
 

內容簡介

本書研究東盟一些國家的公司和企業的相關法律制度。通過介紹東盟一些國家諸如馬來西亞、新加坡、緬甸、老撾、越南、印度尼西亞、文萊、泰國和柬埔寨等國的立法和法規,對比我國相關法律與之相似之處和存在的差異,一方面可以學習他國經驗,另一方面可以深入了解這些國家的投資環境,有利于我國對外投資貿易項目的選擇,使之具有可操作性和成功率,從而鼓勵和促進對外投資產業和行業享受更多的政策優惠和利益保護。
 

目錄

第一章 馬來西亞公司法律制度
 第一節 馬來西亞公司法概述
 第二節 馬來西亞公司法
 第三節 馬來西亞破產法
第二章 新加坡公司法律制度
 第一節 新加坡公司及公司法概述
 第二節 新加坡公司的設立
 第三節 新加坡公司的變更
 第四節 新加坡公司股份、債券與資產抵押
 第五節 新加坡公司管理與行政
 第六節 股東派生訴訟及股東救濟
 第七節 公司賬目與審計
 第八節 公司安排與重組
 第九節 司法管理制度
 第十節 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三章 緬甸企業法律制度
 第一節 緬甸經濟概述
 第二節 緬甸企業法概述
 第三節 緬甸國營企業法
 第四節 緬甸私營企業法
 第五節 緬甸合作社法
 第六節 緬甸合伙企業法
第四章 老撾企業法律制度
 第一節 老撾商品經濟制度概述
 第二節 老撾企業法
 第三節 老撾企業破產法
第五章 越南公司法律制度
 第一節 越南企業法
 第二節 越南企業破產法
第六章 印度尼西亞公司法律制度
 第一節 印度尼西亞公司法
 第二節 印度尼西亞破產法
第七章 文萊公司法律制度
 第一節 文萊公司法概述
 第二節 公司法人資格的取得
 第三節 公司的股份
 第四節 公司的管理
 第五節 在文萊境外設立的公司
第八章 泰國市場主體法律制度
 第一節 概述
 第二節 外商經營企業法
 第三節 工業區法
 第四節 中小型企業促進法
 第五節 外國人就業法
 第六節 外國人注冊法
第九章 菲律賓市場主體法律制度
 第一節 菲律賓市場主體法律制度概述
 第二節 菲律賓合伙制度
 第三節 菲律賓公司制度
 第四節 特殊形式的公司
第十章 柬埔寨市場主體法律制度
 第一節 柬埔寨的合伙制度
 第二節 柬埔寨公司法律制度
 第三節 柬埔寨涉外公司法律制度
參考文獻
後記
 

法之興廢,國運攸關;學之展進,民智必昌。

自啟蒙時代以來,法治思想逐漸深入人心,法治之弘揚促進了社會公正與和諧。19世紀末,西法東漸,法治、權利、民主等理念之風吹入我文明古國,經過先賢百余年之不懈努力,建設法治國家之理念終成上下之共識,成為共和國永久之基本國策。以各國經驗觀之,一國之法治水平與其發達程度相關,法治水平較高的國家或地區,其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也較高;反之,亦然。而欲提高法治之水平,必然以開展法學研究和教育為前提。

雲南大學雖地處西南邊陲,然自1931年建立法科,20世紀40年代雖民貧國亂,但法科教育已頗具規模。其時,名師大家雲集,鴻篇巨著紛呈,瞿同祖、楊鴻烈、陳盛清、王伯琦等先後執教于此,先進之法治理念、法律知識在國之西南得以廣泛傳播。50年代初,因國家調整大學之院系,法律系整體並入西南政法大學,雲南大學之法科教育即告中斷。70年代末,雲南大學重建法律系,于1981年恢復招生,自此始,我院以培育人才為根本,以弘揚法治為己任,立足邊疆,奮進不懈,旨在振興法學、育才濟世,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七十余年來,雲大法科為國家和社會培養了數以千計的優良人才,聲譽日隆,規模益大,層次更高。21世紀以來,雲南大學法學院進入了快速發展期,教學、科研、管理等方面呈現出跨越式的發展態勢,學院進一步拓寬了法學研究的視野,提高法學研究的質量,鼓勵師生參與法學研究、重視學術交流,欣欣向榮之景象已然成風。

法學研究和法律實踐不盡相同,其具有前瞻性和創造性。概而言之,法學教育雖然關注現實問題,但並不拘泥于解決現實問題,更注重法治精神的傳播和對法律實踐的引導。正是基于此,我院組織出版“雲南大學法學文庫”。該文庫以雲南大學法學院師生的著作為選題範圍,並由雲南大學法學院學術委員會組成編委會,注重選題之前沿性與全新性,審慎選擇其中的優秀成果編輯出版。期能夠藉該文庫之出版,促進雲南大學法科研究的水平,激勵師生積極參與法學研究,並為繁榮社會主義法學研究盡綿薄之力。

楊臨宏
2007年夏于昆明
網路書店 類別 折扣 價格
  1. 新書
    87
    $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