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出版了黃風先生所編寫的《羅馬法詞典》。它是一部系統介紹羅馬法律制度的法學專業詞典,共收錄與羅馬法相關的詞條2600左右,比較全面地給中國讀者介紹羅馬法的種種術語以及古代的法學作者和法律著作。然而,該詞典所包含的拉丁語法律格言(諺語)和短語不太多,而這些法律格言為了解羅馬法及整個西方法學傳統非常重要。許多拉丁法律格言早已為歐洲各國語言所普遍使用。孫笑俠編譯的《西方法諺精選》(2005年出版)嘗試將這些拉丁語的“法諺”介紹給中國讀者但是,他的《西方法諺精選》不是按照詞典的形式排編的,所以查一個具體的格言比較難E另外,很多法學著作是德語寫的,所以加上德語譯文也比較有用。因此,我重新編寫了一部《拉一英一德一漢法律格言詞典》,讓中國讀者對于羅馬法和拉丁法律傳統有更進一步的了解。黃先生的《羅馬法詞典》側重于古代羅馬社會和羅馬法制度方面的內容,而本詞典除包括上述內容外還收錄了一些中世紀和近現代的法律原則,堪稱是一本“活的羅馬法詞典”。
法律和道德原則不僅涉及每一個人的生活,而且涉及到生活的每一個領域。這個小詞典要介紹一些基本的法律原則、格言、短語和術語。實際上,對于基本法律原則(和道德標準)的認識和反思也會引導人們追求理想的生活,從而提高道德水平,使我們的社會逐漸走向秩序、法治和民主,進而實現一個名副其實的公民社會。唯獨法律知識才能夠使人們成為成熟的公民。
在西方文化傳統中,法律的“靈魂”是宗教信仰。在很多古希臘文獻中,最高的神也很重視正義和法律,比如Hesiodos(赫西歐德)在其Erga kai
hemerai《工作與時日》中就很強調dike(“正義”)和“宙斯那正義之眼”。在基督宗教傳統里,法律更為重要。歐洲學者從12世紀起就著手開始教會法的編撰和研究。近現代的法學就起源于“神聖法律”和“世俗法律”之際間這種張力,因此,本辭典也收錄了幾十條教會法的十分重要,比如教會對“婚姻”的定義等。20世紀天主教會分別于1917年和1983年公布了兩部重要的法典。本辭典多引用1893年的《天主教法典》中的規條。
無論是英國、美國、法國、德國還是中國的民法,其術語大多來自拉丁語,而似乎所有重要的概念在古代的羅馬法典中最就被討論,比如lex“法律”、iu-stitia“正義”、causa“案件”、iudex“法官”等。拉丁語對于法律思想的影響是不容忽略的,比如,在2002年出版的《朗文法律詞典》(英文版)中,幾乎每一頁都有一個拉丁語的概念或拉丁語的法律原則。因此,研究拉丁語的法律術語為研究法律是必不可少的。我希望,這本小詞典能夠幫助法律專業的學生及法律的愛好者更全面地了解歐洲法學的思想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