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書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
一、繼承性。作者通過對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發展過程的回顧,進一步確認了︰民族區域自治是中國共產黨解決中國民族問題的基本政策,是國家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充分體現了國家尊重和保障各少數民族管理本民族內部事務的權利。並在此理論體系和制度框架下,對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核心價值和制度完善進行了學理和實證的探索。
二、創新性。在理論上作者提出了︰民族區域自治的核心價值是“國家的統一”和“少數民族當家作主”的完美結合的觀點,就像一枚硬幣的兩面;在研究方法上,作者在大量的典型個案研究和國際比較的基礎上,找到了一條民族區域自治理論研究的重要路徑——即自下而上地考察少數民族群體及其成員的利益是否在“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中得到了恰當的表達和關護。這一自下而上的研究視角,不僅彌補了作者國民族區域自治研究的不足和缺憾,而且促進和擴展了中國民族區域自治研究與國際學術研究的對接和溝通。
三、現實性。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我國民族工作長久的方針和任務,在現階段的主要任務,就是要將“以人為本”、“科學發展觀”的理念貫穿于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建設的整個進程中。本書收編的所有文章,幾乎毫無例外地都體現著以人為本和科學發展的理念,數十個典型個案的研究,為民族區域自治的實際工作提供了政策制定、修正和完善的理論指導和現實依據。
四、廣泛性和典型性。在自治地方的層級和類型上包括了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還有民族鄉等;在區域上包括了西南、西北、北方等中國主要的民族地區;在時間跨度上經歷了四年的調查研究,不僅做到了對面上現狀的了解,而且還有點上的升華和沉澱(舉辦了若干次國際研討會);在內容上既突出了現實社會中的開發與發展、變遷與適應、生態與文化、權力與權利等關系問題,同時又包括了與民族區域自治相關的政治、經濟、文化等各個領域,讓讀者看到了一個“自下而上視野”中的民族區域自治的另一面;特別值得一提的是,本書大部分作者都是來自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數民族人員,從而完成了從法律條文中的“少數民族當家作主”到貫徹落實中的“以人為本”,再到“讓少數民族自己說話”的過程。